我犯了一个小错误,父母把我锁在家里一天,不让我出去,这是违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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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了一个小错误,父母把我锁在家里一天,不让我出去,这是违法的吗?,第1张

我犯了一个小错误,父母把我锁在家里一天,不让我出去,这是违法的吗?
导读:家长把小孩锁在家里的行为不一定构成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如果家长把小孩锁在家里不超过24小时的,那么其一般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

家长把小孩锁在家里的行为不一定构成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如果家长把小孩锁在家里不超过24小时的,那么其一般不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父母不让子女出门是为了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那就不是违法的。如果父母长期采取囚禁、关押等方式不让子女出门,那就是违法的,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许多家长外出,由于家里无人看管小孩,为了防止小孩外出遇到危险,会把门反锁起来,把小孩锁在家里,限制了他们的自由。但这种做法是否违反了法律呢是否会构成非法拘禁罪呢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紧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一种观点认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他人”,只是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包括潜在的有意志活动能力的人在内,如幼儿、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

但不应包括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如婴儿、严重的精神病患者。依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剥夺他们的自由是合法的,所以他们不是非法拘禁罪的侵犯对象。

非法拘禁罪的行为表现:

1、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2、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紧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3、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4、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律规定被法律授权的单位才能依法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除此之外,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没有权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此外,非法拘禁罪的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是不构成本罪的。把小孩关在家里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的侵犯对象包括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的自然人。身体自由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所以自然人一出生就享有了人身自由权。小孩也当然享有人身自由权。所以如果把小孩锁在家里,一定的时间的话,可能会触犯非法拘禁罪。

从立案标准来看:根据1999年9月1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2)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3) 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 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因此,如果把小孩关禁在家里超过24小时,是可以立案追查的,情节严重的是要受刑事处罚的。

不管你的小孩子是多大都是违法的,即使你的孩子超过18周岁。他们的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因为他们属于强行带走,并没有争取你孩子或者是家长的同意。而且他们又不属于执法人员,所以他们做这样做就是违法的。

生父母把孩子送人若办理了法定抚养手续的,不算违法。当事人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经协商之后而将孩子送人,且办理了相关抚养手续就是合法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或者其有能力扶养却将孩子送人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均无力抚养子女。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只要一方有抚养能力,就不允许通过送养转移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是无抚养能力的父母一方,也无权免去有抚养能力一方的抚养义务,将子女送他人收养;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通常情况下不允许生父母单方送养子女。对于非婚生子女,也应由其生父母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但是,应当经过适当的查找或通知形式;

3、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另一方要求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送养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若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另一方就不得将其送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自首不自首没有影响。但如果是抢劫罪就要负刑事责任,抢劫罪也不以抢劫的数额或使用暴力为要件,只要以暴力相威胁索要财物就够了。通俗点说,抢夺是趁人不备夺过就跑,抢劫罪是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你根据案情自己判断吧。

另外,这种情况不符合自首,近亲属陪同、规劝嫌疑人投案,需要嫌疑人或亲友至少有一个是主动的,被派出所传唤已经是被动的了。而且10多天前就已经被派出所抓过,自首的时间早就过了。今天你们带他去只是接受传唤,不带他去就可能拘传。如果拘留证是刑事拘留,说明本案是以抢劫罪立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