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单位办的报纸,刊登了我的文章,稿费发到我单位,但是我辞职了,那么这个稿费单位应不应该给我?

上级单位办的报纸,刊登了我的文章,稿费发到我单位,但是我辞职了,那么这个稿费单位应不应该给我?

应该给,属于你的著作权应当享受的权利。发表著作权人作品的,单位必须支付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克扣。《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
领导 5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