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该情况不需要给红包。一般情况下,当同事调走时,吃一顿饭是一种礼貌和尊重的表达,而且也是一种告别和道别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不需要给红包。如果对这个同事特别感激或想表达感激之情,可以送给同事一句真心的祝福和祝愿,也可以自愿地送一份小礼物或是一张贺
该情况不需要给红包。
一般情况下,当同事调走时,吃一顿饭是一种礼貌和尊重的表达,而且也是一种告别和道别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不需要给红包。
如果对这个同事特别感激或想表达感激之情,可以送给同事一句真心的祝福和祝愿,也可以自愿地送一份小礼物或是一张贺卡,这些都是比较合适的选择。这种场合给红包是不太合适的。
送礼物当然是投其所好最好.她喜欢的,在你能力范围内送给她满足她就好.建议根据你们的感情,或她特别在意的一些情结,定制专属于她的东西.会非常诚恳且用心.都送过了的话,经典款品牌包包,手表.流行款配饰.新科技护肤仪器或产品等,都可以。
对于即将离职的女同事,劳动者可以根据女同事的爱好,送一些竹碳玩具,灰太狼,等具有纪念价值的礼品。送礼物最重要的是投其所好,也可以给一些玩偶、或者最简单的在帮助她找一份工作。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朋友就是指彼此相处得很好的人,同师曰朋,同志曰友,是以感情为基础,相互信任,相处融洽,在个性上有较多一致的人。
给朋友选择礼物要比送给自己的父母、小孩容易得多。既然是朋友,必定性格相近,兴趣相投。在朋友看来,最好的礼物不一定要最贵的,甚至您什么都不用送,花点时间陪他出去逛逛,相约一起去打球,看**,爬爬山,这就是一份不错的礼物啊。
但不可否认,给朋友送礼也有它的难处,朋友形形色色,熟悉的,才交往几次的,甚至未曾谋面的,送礼的难易程度全在于您对他们的了解深度。而且,给朋友送礼的场合何其多也!
不求贵重,朋友之间,难道有比友谊更珍贵的礼物吗?没有。
在朋友遇到挫折时,一张贺卡,一枝鲜花,或是一本小书,都包含着你对他的鼓励,有时,甚至一个微笑就够了。
同样,在朋友意气风发、前途顺畅的时候,送上一份小礼,更是对他的激励和鞭策。 俗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友谊在,一杯水也是好礼。
真诚理解,给朋友送礼要真诚,勉强为之,或是有求于朋友时,才想起您的重磅礼物和糖衣炮弹,显然有悖于朋友的道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