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个私活 叫以前的同事把效果图设计好了 发给客户了 他们那边突然说不做了 钱也不给 怎么处理

客户 0 14

接了个私活 叫以前的同事把效果图设计好了 发给客户了 他们那边突然说不做了 钱也不给 怎么处理,第1张

接了个私活 叫以前的同事把效果图设计好了 发给客户了 他们那边突然说不做了 钱也不给 怎么处理
导读:白受。这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也是业内所指的:骗图。一个效果图,且不说图上有没有侵权元素,单单真正走法律程序这一块也是各种行不通的。只能尽量避免。发图之前收设计费。或者说先收设计收费,到合同签订,报价确认的时候,再把设计费从总款中扣除。员工已涉

白受。

这是经常出现的情况。也是业内所指的:骗图。一个效果图,且不说图上有没有侵权元素,单单真正走法律程序这一块也是各种行不通的。

只能尽量避免。发图之前收设计费。或者说先收设计收费,到合同签订,报价确认的时候,再把设计费从总款中扣除。

员工已涉嫌犯罪,可以报警处理。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可以考虑从保密义务、竞业限制角度主张赔偿责任。

上面是你的回答, 一派糊言, 请你不要不懂装懂!!! 那罪名只有国有企业才可以的,连国家控股的都不算!

是吗!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只有国有企业才可以定罪。

你的说法很有创意。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希望你的错误理解不会在现实中有什么不好影响。

一、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说,你们如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就不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

但是,我在这里想强调一下,无论什么受贿罪,企业是没有权利起诉的,你们需要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如国有企业是检察院)侦察,然后检察院进行公诉。

至于该员工是不是受贿罪从你说的情况,你们还可以考虑以下罪名:

第一百六十五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罪名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有企业、企业的董事、经理才能构成 我们是外资企业

是这样,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罪名主体为国有企业、企业,这里的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合法资格的法人,当然也包括外资企业

如果画完设计师的私单后对方没有支付费用,解决方法入下:

事情分析:设计师不给费用基本只有两种情况。

第一、你画的图,施工图质量是否达标,能否施工?

第二、你画的施工图达到行业内标准,但是设计师是否觉反而给了你机会学习。

友好沟通: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沟通,了解对方不给钱的原因,并解释自己的立场和需要。

措施:如果达成不了一致,可以把施工图收回及不在进行后续改图等事情,并上报分管设计师领导。

公司员工擅自离职后带走了了收到了客户的钱款现在客户要去报警我们可以给员工提供身份公司员工擅自离职后带走了了收到了客户的钱款现在客户要去报警我们可以给员工提供身份证信公司员工擅自离职后带走了,收到了客户的钱款,现在客户要去报警,我们可以给员工提供身份证信息吗?这个肯定是可以给他提供信息,这个报警的,这个肯定是违法行为

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

借记“营业费用”,

贷记“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2)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①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赠送礼品价格的确定:

①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②企业赠送的礼品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