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章的规定:信托的设立一、第七条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二、第八条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章的规定:信托的设立
一、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二、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三、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扩展资料: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客户营销:①分行筛选、营销有设立境内家族信托需求的私人银行客户。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户基本需求信息后填写《境内家族信托客户需求简表》,机构邮件报送总行。
项目可行性判断:①总、分行确定项目工作小组成员。②分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保密协议》,总分行相关人员签字。③分行开展内部尽调,并签署《意向客户初审表》,密封交付总行。分行可由客户签署《客户基础信息确认表》,作为尽调基础材料之一。④总行私行部审核分行初审表,并依据信托公司客户尽职调查结论及可行性判断,确定项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据总行指示,与客户及信托公司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合作意向书》。
拟定信托方案:总行牵头与信托公司对接,由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设计个性化家族信托方案;分行协助总行协调客户与信托公司就信托方案的沟通,最终方案由客户与信托公司确定。
合同起草签署:信托公司起草信托合同等,客户与其协商确定并签署;总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财务顾问合同等。
信托财产交付:客户向信托公司交付信托财产,信托成立。
信托财产支付管理: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向受益人有计划地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养老费等
客户维护与管理:信托存续期间,分行配合信托公司进行客户维护和管理。
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将信托财产闲置资金以其名义投资管理;我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提供财务顾问建议等
信息披露监督:信托公司定期向客户提供管理报告;客户可委托监察人监督信托公司
信托清算终止:信托终止,信托公司完成清算,剩余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
合同书样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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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样本模板1一、合同的由来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
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
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
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
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 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 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书样本模板2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泥工作业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
2、工程地点:xx一路
3、结构类型与层数:框剪结构三十三层(地下一层)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按图施工,确保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关的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项目部要求的,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返工所有工料费用,另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造成的工期和材料损失。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项目部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对不进行自、互检、交接检或在项目部检查中屡次出现同类问题时,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3、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合项目部施工员、质安员工作,项目部施工员、质安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依照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以此类推。
三、安全事项:
1、乙方班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配合甲方及项目部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应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上班前进行安全检查教育交底,下班后进行安全总结,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提高班组人员安全检查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4、甲方为乙方作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事故意外伤害保险。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使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发生工伤事故,除保险公司可赔的费用外,其他一切损失及费用(含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交通费等)由乙方全权承担。
保险公司理赔范围: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20万元以下的伤残费用、6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
5、乙方及乙方作业人员自愿接受甲方及项目部的《安全处罚条例》,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作业。
四、进度要求:
乙方应按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员的安排组织施工,计划地下室工期为10天、主体各层平均工期为5天(含砼浇筑时间),除特殊原因报项目部批准同意外,进度必须按计划或提前完成。
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三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
五、承包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工作量;
常用工具及附件自备(等)。
六、工程承包费用:
本工程采用的承包方式。
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均达到甲方及项目部要求,承包结算单价为:(如施工质量达到项目部要求每平方米奖元,此工程款工程全部验收后支付);
实行合同总价包干,以上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质量优良奖励、工期奖励、施工安全奖、文明施工奖、运输装卸费、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劳保费、2000元以下工伤事故的医疗费、误工费、差旅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
(本工程有合同工外点工出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确有合同外点工出现时,按200元/工日计算。注:按设计院供给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为结算依据,如另有设计变更则另做增减。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现场负责人签发的施工任务单工作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与乙方结算。
2、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因乙方施工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及项目部要求,或不服从甲方及项目部现场管理致使甲方责令其退场,则乙方无条件退场,且不合格的楼层不予结算。
3、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前,项目部以借现金的方式支付班组人员的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40元/天(每月生活费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具体付款方式如下:每月按工程量的xx元/m2的80%付劳务工资,
付到总工程量的xx元/m2的90%劳务工资,付到总工程量的xx元/m2的95%劳务工资;各栋二次结构付到工程量的xx元/m2的90%劳务工资,
二次结构全部做完清运付到xx元/m2的95%劳务工资,其余工程待装饰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五个月内付清全部的劳务工资。
4、结算付款时,严格兑现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奖罚条款。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须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应妥善保管该收款凭证。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包括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需要乙方严格遵守的规定,如:人员统计管理、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后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项目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九、其它事顶:
1、乙方指定为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月考勤天数不得低于25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须向甲方及项目部栋号负责人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
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每脱岗1日,罚款1000元。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及项目部指令,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根据对工程影响大小,罚款1000至10000元。
2、乙方承包工程不得转包。
3、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4、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及项目部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工期:因停水、停电、项目部机械设备故障以及材料供应不及时等由项目部原因造成乙方工作超过八小时延误且无法进行其它工序的工作,经项目部确认后按实际时间顺延工期。
6、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乙方须随时做好雨天施工的准备,小雨天气必须组织施工。但应配备雨天施工所需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搞好防寒和防暑工作。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签补充协议。
以上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安全处罚条例》、《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书》)和甲方及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书样本模板3需方:
供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利益,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以利双方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金额及配置
第二条:交货运输说明
一: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货款支付后天内到达现场。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现场的吊装由需方提供;
四:需方负责提供安装基槽、吊装、垫层、抗浮、挖坑、回填土、检查井等内容,供方负责全程技术指导。
第三条:验收标准
按现行行业验收标准验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合同预付货款,成品出厂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需方将货款转到供方的银行帐户,货款总金额在2000元(含)以下的,可以现金形式结算,2000元以上的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客户违反此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一:商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规范要求。
二:满足需方设计施工图上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保修期限:化粪池保修一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需方货款未付清之前,化粪池的所有权归属供方,由供方处置。
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可有效。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需方免费提供组装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二:在组装过程中的安全由供方自负。
需方:供方:
单位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
首先,受益人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包括具有人身性质的请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身份资格和获得保险金的财产利益,这种身份资格只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才能够享有,而对保险利益的受益权更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拥有的一种具有期待性质受益权,并非既得权利,这一点也可以从《保险法》第四十二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赔付金是作为被保险人遗产而非受益人遗产处理方式得到印证。
其次,排除掉受益人作为权利处分人之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还有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不同于受益人,这种权利以被保险人以特定的人身性为基础,不能被更换或者替代,具有固有性,但是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并不包括受益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属性。
最后,可以认定投保人是以自身合法财产与保险人成立的保险关系,有权变更受益人且有权对保单价值进行处置,所以财产权利较充足。
2保险金信托受托人在保单中的角色
在国内业务实践中,保险金信托的受托人由信托公司担任。具体而言,在保险金信托 10模式中,由委托人变更信托公司为保险受益人,此时信托公司既是信托受托人,也被指定为保险受益人;在保险金信托 20模式中,是将投保人、保险金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公司,此时信托公司既是信托受托人,也变更为保险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而在保险金信托 30模式中,则由信托公司作为投保人投保,受托人同时为保单的受益人,并使用信托财产支付保费和管理理赔金。此时,信托公司既是信托受托人,也是保险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需要关注的是,信托公司在保险金信托业务中具有受托人和保单相关角色的多重身份,应按照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办理,防范保险当事人变更的合规风险。
在保险金信托 10和 20模式下,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信托公司,该项变更应经被保险人同意,且受托人作为保单受益人,在享有保险相应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保险受益人对应的义务。在保险金信托 30模式下,由信托公司作为投保人,还需要关注保险利益的问题。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信托公司作为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应当取得被保险的同意。
3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
原则上,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与原保险受益人不需要一致,特别是具体实践中,相比于原保险,保险金信托的受益人可以扩大为一个具体的范围,既包含指定的多个受益人,也可以包含其现有或未来将有的继承人等,受益范围更广泛。
保单的受益人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其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不具有固有性且仅为具有一定期待性质的受益权,因此,受益人的利益是否有所减损并不依赖于信托合同设立与否,而取决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意志。因此,信托受益人无须特别限定在保单受益人上,可以根据委托人对实现信托目的要求进行设置。
(二)信托财产(保险金请求权)及其价值的确定
1保险金请求权可作为信托财产的分析
设立保险金信托,无论是投保人以保险合同委托给信托公司,还是以资金设立信托后由信托公司进行投保,主要信托财产最终都是保险金请求权,保险金请求权符合对信托财产的各项要求,这是设立保险金信托的重要前提。
一是保险金请求权具有确定性。保险金请求权是一种确定的财产权利,设立保险金信托后,无论是保险事故发生前还是发生后,保险金请求权均是信托公司作为保险受益人依法享有的确定的权利,符合信托财产确定性的要求。
二是保险金请求权具有合法性。首先,无论是委托人以其合法所有的保险合同设立保险金信托 10或者 20模式,还是保险金信托 30模式,合法合规的保险合同即成为信托财产合法性的前提;其次,保险金请求权的合法性体现在其权属关系的确认中,在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及保险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因此可以确认作为保险受益人的信托公司可合法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三是保险金请求权可以合法转让。首先,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的终身寿险或者大额年金险,其保险金请求权可以通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常为同一人,也同时是保险金信托的委托人)指定或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方式进行转让,在保险金信托的设立中,实现了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流通;其次,委托人可以自由处置其合法所有的保险合同,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而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可以由受托人依照法律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置,其可处置性也是作为信托财产的必要条件。因此,保险金请求权作为信托财产,具备了法律要求的基本特性,是保险金信托在我国《保险法》与《信托法》对于保险金信托相关的法律要求中有效衔接的保障。
2保险金信托规模的确定方式
关于委托财产规模的确认,对接不同保险险种的保险金信托则不相同,由于我国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是保险金请求权,通常表现为保险的受益权,而具体到实操中,保险受益权不应当局限于保险公司因履行保险合同而向保险受益人给付的保险金,应该根据不同的保险种类进行判断和确定,要同时在信托合同中进行明确。具体确认保险金信托财产价值的规则如下:
(1)以定期寿险设立的保险金信托,其信托规模以保额计算
以终身寿险设立的保险金信托,信托规模为保险保额。由于终身寿险具有一定的储蓄性质,保单会随着时间推移产生相应的现金价值,并保持增加,因而需要将这些现金价值同时纳入信托财产范畴,因此信托财产规模应以保额计算。
(2)以大额年金险设立的保险金信托,其信托规模以保费计算
以大额年金险设立的保险金信托,信托规模为总保费。但在某些年金保险中存在定期领取的收益,除此而外还会有保险分红,可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单红利由投保人指定的人享有,按照保险合同,分红的权利和时间都是确定的,保单红利金额也是可计算的,保险合同也未对投保人转让其分红权作出禁止或限制性约定,因此分红也应纳入信托财产。
(3)其他需要计入信托规模的情况
另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在法定或约定情形下,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一定金额的保费,退还的保费并非属于保险收益,但可约定属于信托财产,需要做全面考虑。因此,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除保险金请求权外,还可包含投保人在特定情形下取得的保单现金价值、分红以及退还的部分保费等保险合同项下可能产生的全部财产性权益。不仅如此,如果委托人以保险合同中某个或某几个受益人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设立信托,应分别确认其价值,再以对应价值确认保险金信托的规模。
(三)保险金信托的设立流程
1尽职调查
受托人在保险金信托业务中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
我国《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且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托无效。因此,保险金信托的尽职调查应当首先确认其信托目的是我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向,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目的。
(2)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的信托财产
尽职调查应确认信托财产的权属及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委托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上述内容,尽职调查核实相关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保险合同相关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保单价值、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以及保险合同是否由于《保险法》相关规定而无效或被解除等)。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同时对保险人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资信情况等核实清楚,进一步确保信托财产的有效性和权属清晰性。
(3)信托当事人的相关情况
保险金信托的信托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益人、监察人(或有)、投资顾问或财务顾问(或有)等,尽职调查应当充分确认信托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行管监察人、投资顾问或者财务顾问的基本信息、业务资质、业务经验、专业能力、资信情况等,同时了解清楚委托人的家庭情况,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等。
(4)反洗钱(身份识别)情况的调查
保险金信托的尽职调查还应当做好委托人的身份识别,包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有效识别委托人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并对委托人进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尽职调查。此外,受托人经办部门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应根据所获取的各项信息资料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的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分析,形成完善的尽职调查报告和项目方案后再进行相应的项目审批流程。
2设立保险金信托的业务流程
(1)信托前期准备
设立保险金信托的前期准备主要包含尽职调查和方案设计、项目审批、合同审查等工作。
一是尽职调查和方案设计。受托人在设立保险金信托之前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对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及其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调查,对委托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的基本信息,委托人的家庭情况,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等进行充分了解,并对委托人具体情况进行识别了解。此外,受托人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就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方职责和风险承担原则,并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的可控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分析。
二是项目审批。受托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并发起立项审批流程,提交公司进行审批,信托公司可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设置相应的审批流程。对于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指定的投资代表的指令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及处置,信托公司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的保险金信托业务,即指令型业务,可以进行简化流程审批,以便提高效率。对于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进行自主决策、管理的业务,即全权委托型业务,可以在履行完毕全面风控合规审批程序后进行项目实施。
三是合同审查。受托人应在项目审批完成后按照公司流程进行项目合同审查,对信托文件的审查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制度执行,保障保险金信托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信托目的实现。
(2)信托成立生效
信托成立生效的先决条件是信托文件的签署。受托人应按规定办理信托文件的审批和签订手续,签约手续过程中信托公司应向委托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并对签约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信托文件的签约可以采取现场签约或者远程签约,目前大多数信托公司都在尝试实现全面线上完成签约办理的流程。平安信托已在业内率先实现保险金信托申请服务 100%线上化,即客户在购买适用于设立保险金信托的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即可同步勾选传承计划,该动作视为同意受益人直接设置为信托公司,接着,由客户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系统中录入保险金信托设立信息,随后经内部系统自动完成审核备案后,通知客户缴纳设立费,合同生成后自动打印并交由信托人员与客户签署,同时进行双录,最后,合同签署完毕并在信托成立后自动生成并发送生效通知书给客户。
完成文件签署后,要进行信托财产交付才能实现信托生效。委托人应在保险产品犹豫期后,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同意),向保险人申请将保险产品受益人及 /或投保人变更为公司,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证明受益人变更完毕。受托人取得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并取得委托人配偶(如有)关于同意其投保、设立保险金信托的同意函后,标志着信托财产交付完成。
(四)设立环节中的相关风险因素及其应对建议
在保险金信托设立的过程中,应当对各个基本环节中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予以关注并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尽职调查
保险金信托的尽职调查过程应当全面,受托人应在确认信托方案前进行充分的客户沟通和背景调查,做好客户身份审查和反洗钱调查等相关工作,对相应的资料核实确认,做到尽职调查审慎完善,防范因尽职调查不充分或不完善而产生的项目风险,保障保险金信托的设立安全。
2风险分析
受托人应当在保险金信托设立过程中进行全面的风险分析,检查并确认委托人信托目的的合法性以及信托财产的真实性,合理规划和安排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事宜,全面分析保险金信托的整个项目周期中的风险因素,并对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3项目审批
受托人应严格控制保险金信托业务在公司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风险,建立并完善保险金信托项目上会审批制度及合同审查制度。项目审批流程要做到清晰规范,保障项目审查的全面完善。合同审查过程应有合理的审查复核机制,保障信托文件的合法合规。
4成立生效
保险金信托的成立生效环节也要严格注意风险控制。一是签约环节,受托人在签约手续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制度要求向委托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并对签约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签约过程的真实合法;二是在信托财产交付环节,应及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配合办理保险受益人的变更和信托财产的交付手续,并对相关资料进行确认,核实审查相关信托财产交付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完成信托财产的安全交付后办理信托的成立手续,以充分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确认自己属于合格投资者
只有合格投资者才可购买信托产品。资管新规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二)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三)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或满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主要要求有三:(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2、选定信托产品
在选择信托产品时,应当到信托公司官网核实产品是否真实存在,并关注该产品的起始时间;应当结合理财目标和资产状况,综合考虑产品的投资方向、预期收益水平和投资期限等,挑选适合自己的信托产品。
信托公司会对意向投资者进行合格投资者认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才可购买信托计划。
3、签署合同
签署合同也会附带签署其他相关文件,如风险声明书和资金合法取得的承诺书还有信息调查表(个人/机构)。所以后续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信托利益划拨账户的银行卡,也就是信托收益的划拨银行卡,是投资者用来获取本金和收益的银行卡,所以在信托合同最终分配结束前不得取消。如果出现丢失或者变更的情形,则需要去信托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有效身份证,对于个人就是有效身份证,如果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则还需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代买的还需要有授权委托书和公司章程等)等一套文件。
4、视频面签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对购买理财产品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防范误导销售和违规销售金融产品的过程。“双录”的存储和管理系统具有严格有效的信息安全措施,所有录音录像数据都非常安全,确保您的信息安全权。
在视频面签前,信托公司的理财顾问向客户推介项目信息及相关风险,在视频面签系统中,由客户本人填写“风险适应性调查问卷”并阅读“项目介绍及风险揭示书”。
5、转账汇款
经过一定的了解之后,投资者就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者汇款的形式购买产品,也就是将认购资金转入到信托公司开立的募集账户。汇款时,一定要注明汇款人的名称、金额以及认购产品的名称。
需要注意的是,现实中存在两类账户即募集账户和保管账户。投资者在汇款购买信托的时候,汇入的是募集账户;因为募集账户是用来归集资金的账户,一般开在信托公司的注册地。当一个信托产品募集结束之后,就会自动转到保管账户。
所谓的保管账户,又叫做信托财产专户,是信托产品存续期间对资金进行保管、核算、划拨和清算的账户。记住,汇款的时候是募集账户不是保管账户。
6、信托计划成立
信托产品募集额度超出预计规模时,公司将按照“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安排客户经理通知未认购成功的客户办理退款手续;特殊情况下,信托计划因故未成立,汇款则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客户可以转投或重选信托计划。
7、确认书
待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会向购买成功的客户邮寄《信托份额确认书》。至此,信托购买就走完全部流程了。
我们主要从收款、付款、出纳基本事务、票据管理四个方面加以说明和阐述。 一、收款程序出纳部门收入现金,须凭现金收入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收入传票的各项凭证)收款,其程序为: 应根据现金收入传票点收现款,鉴定现钞的真伪无误后,即在现金收入传票加盖"收款日戳"及"分号"(收入传票之分号每日自第一号依序编列)并盖私章。如需签发或发还信托单或各种凭证时,应于传票下端制票员编号处登记"号码牌"号数(号码牌应与传票加盖骑缝私章)后,将"号码牌"(签发信托单时以收入传票第二联代替号码牌)交给顾客凭向原经办部门领取所需凭证。 将收款后的传票依序登记于: 1现金收入账。2现金收入日记账后,传票及附件递交有关部门办理。各有关部门办妥手续后,按传票所记号码呼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有无涂改),凭此交付信托单或凭证等。二、付款程序 出纳部门付出现金,须凭现金支出传票(包括视同现金支票传票的各项付款凭证)办理。凡付款传票,均须依照程序先由经办员、会计人员及各级主管人员核章后始得付款。出纳员支付款项时,须先查明传票的核章具备后在传票编列"分号"(每日自第一号依序编列)依序登记于: 1现金支出账。 2现金支出日记账。 在传票及附件的凭证上加盖"付款日戳"及私章后,点检款项,按传票左端所记号码呼号,向客户收回"号码牌"(应注意号码有无涂改)并询明金额无误后,即照付现款(包括支票)。 凡本公司签发的支票应以记名式为原则,支票经主管签盖印鉴后,均应经会计及出纳员副署。 三、出纳事务 (一)券币的整理: 收入各项券币的整理均应凑成整数后封扎,其方法如下:各种面额的券币均应分别整理,同一面额每100张为1扎,每10扎为1捆。每扎应用纸签条封,每捆应加贴封,注明年月日。 同一面额未满100张的钞券,得以50张折摺封扎。各扎各捆经收人员应加盖私章。 各种硬币,同一面额每50枚为1卷,每1000枚为1袋,各卷名袋须如盖经收人员私章。 经手点钞人员对其所签封的券币负责。顾客以当面点清为限,钞票一经离柜,所有封签即属无效。 (二)其他事项: 现金的提存: 往来行库的票据及现金提送,应派适当人员充任,金额较巨或认为必要时应加派人员办理。每日营业终了时,除酌留一部分充为次日营业开时必要的支付资金外,所有款项应尽量送存行库。 库存: 现金库存除现款外,其他一切票据、借据或取款凭条均不能抵充。营业终了结账后,如有经收(付)的款项应办妥次日收(付)款手续,经各级主管人员核章后连同传票一并保管。每日库存现金,须与"现金库存表"所载金额相符,如有不符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并应于当日查明不符缘由,如确属无法当日查明时,应以暂收款或暂付款科目整理,俟次日再继续调查。金库: 金库内外门应备正副钥匙各一副,内门正钥匙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外门正钥匙由经理或指定副经理掌管,非两者不得启闭金库,内外门副钥匙由经理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纳员密封缄口盖骑缝章后,交由经理另行保管。 因故不能使用正钥匙需使用副钥匙时,经理须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纳员启封,用后重行封存。贵重物品的保管:凡与业务有关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需寄存出纳专用的金库时,应由经办人员成扎或整箱密封,并由主管人员签章后,连同保管条(写明交存的件数)交出纳员,出纳员点收后给保管条签章交经办员收执,发还保管物时,收回保管条注销后装订保管备查。 银行存款支票簿的使用: 领用支票簿时,须由主管指派的经管员编列号码登记在"空白单据登记簿"发交经办人员签章使用。作废的支票,须盖"作废"戳记,粘贴于该同一号码的存根上,以示慎重。 中国会计网 每日营业终了时,经办员应即查对当日签发的支票存根,结计金额在存根最后一张背面,与银行存款科目签发总数是否相符,同时查点尚未使用的空白张数是否相符。 用讫的支票簿(存根),须交还经管员查核使用张数及作废张数是否相符,并在"空白单据登记簿"备注栏注明后,妥为保存(订为15年)。 银行存款的印鉴: 银行存款的印鉴为有权签章人员印鉴(签章、职章、私章)及副署人员印鉴(会计科长、信托科长、出纳员的印章)。 号码牌的使用: 号码牌"本身并非付款凭证,仅为经办员方便认识交付客户的标记,主管应指派经管员负责分发、收回及查对。 经管员发给号码牌时,应编列号码登记在"空白单据登记簿",由经办员签章领用,营业终了后,各经办员应将当日使用后收回部分及未使用部分分别整理后,交还经管员集中保管,使用后收回部分保管一个月后烧毁。经办员签发"号码牌"予顾客时,应在其正面与收入或支出传票加盖骑缝私章并盖日期戳记,收回"号码牌"时,应对骑缝图章详加核对以防仿造假冒,收回后并应即予以注销。 号码簿"隔日无效,当日营业终了后,如客户未取款项时,经办员应向主办科长报告并填制(货)暂收款项传票入账,日后客户持单前来取款明须查明缘由报告主管认可后,填制(借)暂收款项传票办理付款。"号码牌"经管员应将其号码登记备查。 号码牌如有遗失时,应按下列各点办理: 顾客遗失时,应查明其交易性质、金额等详情,如认为无疑义应请顾客书面作废,经主管核准后照付款项,但如认为必要时应请觅具妥保后始予付款。公司内部经办员或经管员遗失时应报请主管查明其遗失原由,倘因遗失而发生事故时,应由该经办员或经管员负一切责任。 以上两种情形发生时,并应通知经管员将其号码登记备查。 号码牌"应以各种不同颜色印制,经管同分发使用时应逐日以不同的颜色分发,以防仿制或假冒。 四、票据的处理 中国会计网 (一)收受票据应注意事项:凡与业务无关的票据不得收受。 如非本人票据应请客户亲自背书,如属指名票据应请抬头人加盖印章。收受的票据面额较应缴纳款项为多时,在未兑现以前不得找还,其差额应俟兑现以"暂收款项"科目处理后退还。 营业部门各经办员(包括外勤职员及出纳员)收到票据时,应立即在票据左上角画横线二道,并在收入传票摘要栏注明收票日期、票据号码、付款行库、金额及到期日。 (二)收受本埠即期票据的处理: 凡出纳员收入本埠即期的票据,应即日提出交换并在收入会票摘要栏加盖"一交"、"二交"戳记,如当日不及交换者,应在收入传票摘要栏加盖"交换"戳记,以使经办员作为填注有关账簿的依据,以杜流弊。出纳员收入的票据提出兑现或经交换被退票时,应查验该票据是否由本公司提出,退票理由是否充足,经验明确实后,应立即联络经办员以最迅速的方法,通知顾客前来办理退票手续。 出纳员收受的即期票据,应立即登记在"票据明细表"并在存入行存时加以注明行库类别,以于必要时与行库对账。 (三)应收票据的处理: 出纳收受应收票据时,应按到期日顺序妥为保管票据(外埠的票据应分开保管及时提出代收),并根据应收票据明细表,按到期日分别列在"应收票据备查簿",所保管的票据张数,金额应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记载相符。 应收票据到期,出纳应检出该日期票据与"应收票备查簿"的记载核对无误后存入行库。 顾客要求调换或领回公司保管中的票据时,除以现金抵换外应以书面申请为原则,主管准许调换时,出纳应于"应收票据备查簿"变更该笔记载,并应请主管盖章证明。
第一、确认帐号的安全性。
如何复核确认打款账户名称的安全性,具体步骤为:
1、点击中国银监会网站http://wwwcbrcgovcn,在网页头部导航栏有“在线办事”,里面有“金融许可证查询”,点击“金融许可证查询”。
2、在“金融许可证查询”页面,以查找中融信托为例,在“机构名称”栏输入“中融”,在“机构类型”下拉菜单中选择“信托公司”,点击网页右侧的“查询”按钮,就会出来中融信托的机构编码和证件流水号,点击信托公司的名称可以看到机构的详细信息。
3、这样找到的完整的信托公司名称作为打款账户名称就是准确且安全的了。
第二、复核帐号的准确性。
虽然账户名称准确就已能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了,但账号也不能错才能最终打款成功。您也可以再打一下信托公司的服务电话确认。服务电话可以通过信托公司的官方网站查找。
第三、 打款流程打款过程注意事项
1、可通过银行柜台办理汇款,或者网银转账(此方式比较快,额度紧张时必用),将您的购买金额汇至信托产品募集账户。(注意最好一次性汇出);
2、汇款时,在"摘要"栏填写:"A购买B,C万元"。A为信托产品购买人姓名,注意购买姓名要与汇出账号的姓名一致,B为信托产品名称,尽量写全称(太长的话写关键简称),C为购买的金额。
第四、汇款后事宜
1、汇款完成后请保留汇款凭条,如是网银汇款,请下载网银的电子回单(或是有记录转入转出账号金额的汇款记录单)。传真或扫描电邮汇款凭条或电子回单传回第三方公司,由专业客服人员转发给信托公司,并跟进确认汇款到账。
2、信托公司一般一天查账验资两次,分别为上下午各一次。有些信托公司要到下午下班前才能查出是否到帐。
第五、签署信托合同
1、签署合同:一般情况下,客户要求邮寄信托合同给客户,客户按要求填写并亲自签名后回寄;由于客户的需要也可派人上门签订合同,一般购买金额特别大,或所在地是北上广深等大城市或周边城市,有机场或交通方便,方便上门;部分客户为了放心,想到信托公司或分支机构签订合同,若客户所在地有客户所选择购买的产品的信托公司或分支机构,也可以协助客户直接到所在地或就近的信托公司或分支机构签订合同。由于信托公司在全国各地的服务网点较少,客服人员有限,一般是由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协助办理。
2、签署合同时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办理,还需要授权委托书。
第六、后续事宜
1、一般信托公司官方网站会有产品成立公告;
2、信托公司会在成立后20~60个工作日内发给您一个产品成立确认函(有部分信托公司没有);
3、信托产品存续期内,一般每个季度或者每半年,信托公司都会在其官网公布其产品执行情况。
第七、 产品存续期间服务
1、产品到期提前1个月提醒,并按客户需求提供备选产品,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
2、产品存续期的结息提醒服务;
3、及时发送信托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信息给您,并提供相应的跟进情况和咨询服务;
4、提供在存续期客户所需的转让服务和其他咨询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信托产品购买流程的相关分享,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所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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