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祝贺词古文伴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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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祝贺词古文伴娘怎么说,第1张

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钱钟书 1932年,春,古月堂。1932年的清华女生宿舍,有个很典雅的名字,叫“古月堂”,入夜时,古月堂前常常站着等女友的男生,他们把“约会”戏谑为“去胡堂走走”。那时候的清华同现在并无二致,男多女少,女生都是被宠爱的。古月堂不设会客室,男生们便都立在门口,无论春冬,无论寒暑,古月堂前总能看到一两个焦灼的身影,眼巴巴地盯着大门,盼着那一位千呼万唤始出来。在那些等待的身影里,有一位面容俊朗的男子,他名叫钱钟书,是清华西方语言文学系的学生,在西语系,他是有名的才子,当时,他,曹禺,颜毓蘅被大家称为“三杰”,他又格外出众些,教文学的吴宓教授称赞他:“自古人才难得,出类拔萃,卓尔不群的人才尤为不易得,当今文史方面的杰出人才,在老一辈中要推陈寅恪先生,在年轻一辈中要推钱钟书,他们都是人中之龙。”他是江苏无锡人,出身名门,他的父亲钱基博是近代著名的古文家,曾先后担任过圣约翰大学,光华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校的教授,他的母亲姓王,是近代通俗小说家王西神的妹妹。他在家中是长子。他的中学时代就读于苏州桃坞中学和无锡辅仁中学,两所学校都是美国圣公会办的,注重英文教育,他因而打下了坚实的英文基础,而他的国文由父亲亲自教授,也渐渐有了深厚根基,他的古文造诣远高出同龄人,未考入清华之前,就以代父亲为钱穆的《国学概论》一书作序,后来书出版时就用的他的序文,一字未改。他的国文和英文很好,数学却极差,幼年时他读《西游记》《三国演义》《说唐》,孙悟空,关云长,李元霸使用的武器斤两却能记得一清二楚,却不识得阿拉伯数字。他是1932年春考入清华的,入学考试时,他数学得了零分,本来是不能录取的,但因为他中英文特别出色,校长罗家伦就决定将他破格录取。因着这段不寻常的经历,他一入清华,文名就已传遍了全校。他并没有让罗家伦失望,清华的课业素以繁重著称,别人都挑灯夜读,他却不仅轻松学完本专业的课程,还有余力钻研中国古典文学。他的读书数目之多,涉猎范围之广,让同班同学叹而观止。他的一个同学饶余威就曾感叹过:“同学中,我们受钱钟书的影响最大,他的中英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最怪的是他上课时从不记笔记,只带一本和课堂无关的闲书,一面听讲,一面看自己的书,但考试时总是第一。他自己喜欢读书,也鼓励别人读书。”他在文科方面有一种卓然的天赋,记忆力超群,过目不忘是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他恋书成痴,读书于他全然不是一件必须去完成的任务,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他无书不读,连辞典都看得饶有兴趣,在读书中,他能感到无上的愉悦。他要等的这个女孩子名叫杨绛,她小他一岁,完全是他的同道中人,将阅读视作生命。杨绛是今年考入清华的,在西方语言文学系研究生院就读。她和他是同乡,也是江苏无锡人,但后来定居苏州。她的家世背景丝毫不亚于他,在苏州,杨家是有名的书香门第。她的父亲杨荫杭是著名的律师,他曾赴美日两国留学,获宾西法尼亚大学法学硕士,他创办过无锡励志学社和上海律师公会,担任过上海申报编辑,历任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等职。他有两部有名的著作《名学》《逻辑学》,流传后世,连钱穆也说深受其影响。杨绛还有一个姑母,名叫杨荫榆,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的校长,后来,在日军攻陷上海时为维护学生而被枪杀。她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她先后就读于北京女高师附小,上海启明女校,苏州振华女中,成绩都很优异。她开始念书的时候,喜欢在课堂上淘气,她玩一种吹小绒球的游戏,吹着吹着就笑起来,老师看到了生气,就让她站起来回答课文内容,谁知她竟全能准确无误的答上来,老师十分惊讶。自小就聪颖异常的她很得父母和姑母杨荫榆的喜爱。十七岁的时候,她考入了江苏东吴大学,一年后分科,她选了政治系。可其实她的兴趣并不在政治,她喜欢文学,可是当时东吴大学并没有文学系,文科里比较好的法预科和政治科,她想选法预科,这样将来可以做父亲的助手,还可以接触社会上各式各样的人,可以为写小说积累素材,可是父亲并不同意她学法律,大约是他觉得社会黑暗,宪法如同虚设,从而对法律失了望,又抑或他觉得法律沉重,于一个女孩子并不相宜,总之,他坚决不要她当他的助手,于是,她只好改了政治系,因为不喜欢,她对课程只是敷衍了事,大部分时候都呆在图书馆里阅读文学书,三年下来,她对文学的兴趣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了。大三时,她得到了威尔斯利女子学院的奖学金,可以去美国留学,可是奖学金并不包括生活费,美国生活费昂贵,她不想增添家庭的负担,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她压根就不打算继续攻读政治,她并不觉得洋学位多了不起,她宁可考清华的文学研究院,她想去中国最好的大学念自己最喜欢的文学。她果然考入了清华,一入学,她便赢得了梁宗岱先生的赞赏,那时候,梁先生教教法语,第一堂课是听写,她的程度令梁宗岱刮目相看,他问她法语是怎么学的,她坦然道:“自学。”杨绛的才气和聪慧并不亚于钱钟书,他和她,一个是出身名门的才子,一个是书香门第的才女,门当户对,佳偶天成,连她的母亲都说:“阿季的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考清华。”他们在清华一起呆了一年,1933年的夏天,钱钟书毕业了,因为他格外出众的才华,清华希望他留校继续攻读硕士,可是,他拒绝了。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自学能力,而且水平并不比在校的研究生差,没必要在同一间学校再学重复的东西,在文学上面,他向来是极自信的。当时,他的父亲在上海光华大学担任中文系主任,他便应了父命,去了光华大学任教。杨绛还没有毕业,继续留在清华读书,他们第一次短暂分开。他离开后,写了许多信给她,他做了很多情诗,皆是旧体诗,其中有一首是这样写的——缠绵悱恻好文章,粉恋香凄足断肠;答报情痴无别物,辛酸一把泪千行。依穰小妹剧关心,髾瓣多情一往深;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良宵苦被睡相谩,猎猎风声测测寒;如此星辰如此月,与谁指点与谁看。困人节气奈何天,泥煞衾函梦不圆;苦雨泼寒宵似水,百虫声里怯孤眠。这首诗写得文辞典雅,情深意切,放在唐宋佳作中也毫不逊色,他还写过一首诗,内有一句“除蛇深草钩难着,御寇颓垣守不牢,”运用的宋明理学家的语句,他从不写当时流行的新诗,一律用旧诗体,旧体诗需对仗工整,且讲究平仄,比新诗难做,他却写得挥洒自如,他还自负地说:“用理学家语作情诗,自来无第二人!”,他的才气就是在这样的小事处也会一一彰显。他的诗虽做得好,她回信却并不多,她对他说,她不爱写信,他有些抱怨她,“别后经时无只字,居然惜墨抵兼金,”后来,他写《围城》,还念念不忘这段往事,《围城》里的唐晓芙也不爱写信。大约是钱钟书写信写得太勤,连父亲钱基博也看出了端倪,有一天,老先生擅自拆了杨绛的一封信,从而对杨绛大加赞赏,原来那封信是杨绛写来和钱钟书讨论婚嫁问题的,他这么写:“现在吾两人快乐无用,须两家父亲兄弟皆大欢喜,吾两人之快乐乃彻始终不受障碍。”钱基博看完,也不问钱钟书的意见,自作主张提笔给杨绛回了一封信,夸奖她明理懂事,并郑重其事把儿子“托付”给她。有了这一出事,钱钟书和杨绛的关系从此被双方父母知晓,两人所在的家族都是当地名门,于是,双方父母便循照旧礼,为两人订婚。他由父亲领着,上杨家拜会杨绛的父母,正式求亲。然后,请出男女两家都熟识的亲友作为男家女家的媒人来“说媒”,他们还在苏州一家饭馆里举办了订婚宴,请了双方族人及至亲好友。他和她本是自由恋爱,结合却沿着“父母之名,媒妁之言”老老实实走了一遍程序,他觉得这事颠倒了,她也觉得很茫然,“茫然不记得‘婚’是怎么‘订’的,只知道从此我是默存的‘未婚妻’了。那晚,钱穆先生也在座,参与了这个订婚礼。”默存是他的号,她喜欢叫他默存,而他也喜欢叫她“季康”,季康是她的号。订婚后,他仍在光华大学授课,她回清华继续念书,她还有一年毕业,这时的她,在清华已经崭露头角,在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作”课上,她教过一篇作业,叫《璐璐,不用愁!》,描写青春期少女的三角恋爱心理,细腻动人,朱自清很是赏识,推荐给《大公报·文艺副刊》发表,后来这篇文章还被选入了由林徽因编辑的《大公报 文艺副刊 小说选》中,出版时题目改为了《璐璐》,署名是季康,那本集子一共选了25位作家,共30篇作品,和她一起选入的还有沈从文,萧乾,老舍,李健吾,凌淑华……,都是当时的名家,她以一篇学生习作被选,难得可贵。她这么文才出众,又是大家闺秀,在男多女少的清华自是极受瞩目,虽已订婚,但终究还未成婚,未婚夫又不在身边,所以,爱慕她的人不在少数,“杨绛肄业清华大学时,才貌冠群芳,男生求为偶者七十余人,谑者称杨绛为七十二煞。”但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她不太在意自己的相貌,从来都不觉得自己生得美,很多年后,有人为钱钟书做传,她还特意写信声明:“我绝非美女,一中年妇女,夏志清见过我,不信去问他。情人眼里则是另一回事。”钱基博并没有看错,她一直都是理性明慧的女子,世间女子,大凡听到别人夸自己美,就算有一两个面上不露出来的,也会在心中暗喜,她却是例外,其实那些不相干的外人看她美不美又什么要紧,只要在情人眼中她是美的就行,也只有情人的认可方是真的赞誉。对容貌一事,她极是通达,所以,她没有在清华一干男生的追求中昏了头脑,飘飘然自恋成“公主”,一如她的文,她的人也一直保持着内敛和素净。又过了一年,1935年春,钱钟书参加了教育部公费留学资格考试。当时国民党教育部将英国退还的庚款用做国内青年去英国留学的奖学金,但这种公开招考的录取名额极为有限,英国文学就只有一个名额,钱钟书以绝对优势名列榜首,顺利地拿到了这个名额。消息传来,杨绛极为高兴,有哪一个念西方文学的人不向往英国呢?莎翁,狄更斯,曼殊菲尔……那些英伦作家的名字在课本里如雷贯耳,而他们描写的那个国度,那多雾的伦敦,那泰晤士河上迷蒙的晓雾,那些优雅的英国绅士和穿苏格兰格子裙有着亚麻色头发的少女,如梦境般在她的世界里夜夜上演,三年前,她拒了威尔斯利女子学院,这一次,她连毕业都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向同他一起离开,能和志同道合的心爱男子,去梦想之地游学,这当是年少时最叫人愉悦的事了。她同教师商量,用论文形式代替考试,提前一个月毕业了,七月中,他们正式完婚。婚礼仪式一共两场,杨绛娘家的那场采用西式,新娘披长纱,有为新娘提花篮的花女、及提拖地长纱的花童,有伴娘伴郎,还有乐队奏曲,新郎新娘鞠躬为礼,戴戒指,并在结婚证书上用印,而迎娶至无锡后,钱钟书家的那场,拜天地,敬高堂,入洞房,一切礼俗和仪式都按照中国传统的来。他们的婚期正当酷暑,仪式冗长繁琐,他穿的黑色礼服,浆洗过的挺直领圈已被汗水浸得软耷,她被白婚纱一层层紧实裹着,早已从头到脚湿透,仿佛从水里捞了出来,他们一起步入席间,给宾客敬酒,在忙乱和喧哗中,偶尔相顾一笑,天气炎热,彼此的眼神却格外清明。从前,她和他提起自己的家庭的时候,她有些自豪道,他说,清末状元张骞曾称她的父亲杨荫杭为“江南才子”。不想他也把张骞致他父亲的信拿给她看,原来在信中,张骞也称钱基博为“江南才子”,她哑然失笑。“江南才子”是否张骞敷衍送人的,不得而知,但她与这赞誉却是缘分非浅,她“从一个‘才子’家到又一个‘才子’家,”而且,她嫁的男人,也一样担当得起这四个字。一个月后,他们双双离开了江南,从上海起航,乘船去了英国,有关婚礼的繁琐杂事都已经尘埃落定,他们终于有了两人平静相对的时光。船行海上,猎猎的风吹过,空气中有咸凉的气息,他们都是第一次离家万里,旅途又漫长无际,不知何日才能抵达彼岸。遥望苍茫的海面,她陡然生了一种既甜蜜又惶恐的心情。她常听他说自己“拙手笨脚”,现在她才知道原来这个鼎鼎大名的才子分不清左右手,不会系鞋带上的蝴蝶结,甚至连拿筷子也是一手抓,在生活上,他完全失去了“翩翩风度”,成了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处处依赖他,这叫她想起一个古老的词来,“相依为命”,这一辈子,她都要照顾他了,虽然她也自小娇生惯养,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牛津大学秋季开学是十月份,他们抵达牛津时,学校还未开学,他已由官方安排妥当,进入Exeter(埃克塞特)学院,攻读文学学士学位,而她也接洽女子学院,希望能继续攻读文学,可是文学的名额已满,只能修历史,她又不肯,于是,她做了牛津的旁听生。她偶尔去听课,大部分时候,她都呆在图书馆里,牛津的图书馆古老而恢弘,中世纪建筑宛若一座城堡,还在东吴大学念书的时候,她便在图书馆中寻觅,想走入文学领域而不得其门,考入清华后,深感自己欠修许多文学课程,如今,到了以藏书丰富著称的牛津图书馆,又有大把空闲时间,她开心异常,于是定了计划,比照着文学史,一本一本读书。午后阳光从高大的窗户里照入,在她的笔记本上洒下疏落的影,她坐在临窗的桌前,读着架上的文学典籍,因是上课时分,馆中学生很少,偌大的厅中,常常只有她一人,那样的清静,连她写字的沙沙声也清晰可闻。下课或放假的时候,他也会过来,两个人一起伏在桌上读书,有时候,他们也去市区的图书馆,那里可以借到十九世纪作品和通俗书籍,他们抱上一堆书回家,入夜了,街上的灯一盏盏亮起来,高大的警察慢吞吞走着,挨家挨户检查大门是否关好,邮差也识得他们,半道上遇上了,就把家信给他们,小孩子会和他们要信封上的中国邮票。牛津就是这样静好的小地方。他在牛津拿到学位之后,他们又一起去了法国巴黎大学念书。巴黎大学比牛津自由,他们更加肆意的读书,他们除了英文,还读许多法国作家的书,比如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尤其是他,不仅读法文,还读德文,后来又加上了意大利文,他们的阅读量叫人叹而观止。除了一起读书,他们还一起读诗背诗,中文的,西文的,都来者不拒,他们还喜欢比照着书中的描写一起看风景,看到不同的房子,就一起猜测里面住着什么样的人家,看到人流中的各等人,就猜测那人有怎样的身份。他们有了一个孩子,一个健康漂亮的女孩,他们叫她“阿圆”,她生阿圆的时候,他天天守在她床前,她住医院,他在家和医院两头跑,他老闯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他陆续打翻了墨水瓶,弄脏了房东家的桌布,弄坏了门轴,砸碎了台灯,她每次都笑咪咪的说:“不要紧,我会洗,我会修。”不过,她出院回家的时候,他却为她炖了鸡汤,还剥了嫩蚕豆搁在汤里,他做得很好,而她也真的把他做的“坏事”都修好了。就这样,自小被仆妇照顾的他们在跌跌撞撞中学会了过日子,从没做过饭的她摸索着学做菜,犯了几次把扁豆壳丢了之类的错之后,居然也做出像模像样的红烧肉,而“拙手笨脚”的他不仅学会了划平生第一根火柴,还包办了他们的早餐,他做的早餐还很丰盛,有香浓的奶茶,煮得恰好的鸡蛋,烤香的面包,黄油果酱蜂蜜也一样不少。在牛津和巴黎的数年,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光,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好像自己打出了一片新天地。”很多年后,有个叫金庸的武侠小说家,曾在他的《射雕英雄传》中写过一对夫妻,黄药师和他的妻子阿蘅,这虚构的情侣像极了他们,都是聪明骄傲才华卓越的男子,和才智足以与他们并驾齐驱的妻子,只不过黄药师和阿蘅是幻想中的神仙眷侣,而他和她,是红尘俗世里的珠联璧合,有谈诗论文心犀相通,有柴米油盐磕磕碰碰,方叫圆满。他们在巴黎呆到了1938年,那年秋天的时候,他们带着一岁的女儿,回到了战火硝烟的中国。当时,清华北大为避战乱,都已南迁至昆明,共同成立了西南联大,他应清华的邀约,将往西南联大教书,而她的家人避难到了上海,母亲在逃难时去世,三姑母杨杭荫为了保护学生被日军枪杀,她急于回家安慰悲伤的父亲,于是,他们中途分开,他从香港去昆明,而她带着女儿,独自回上海。她在上海,一方面照顾父亲和阿圆,另一方面帮着母校振华中学筹建上海分校,还当了一位富家**的家教,工作虽辛苦,却有亲情的安慰,他远在昆明,却过得并不如意,他本就才高过人,如今留学归国,学术更是精进,在中国,出头鸟总是被打的,更何况他并不是擅于掩饰的人,与他不相投的人,他一概不放在心上,还常有戏谑之语。他是文字高手,往往只用一两个字便尽显讽刺刻薄之能事,放在西方,这是文人的幽默,放在中国,他不知得罪了多少人。他在西南联大只呆了不到一年就离开了,正好他的父亲也在湖南蓝田师范任教,他便也去了湖南,他在那里干了两年,组建了师院的外语系,1941年暑假,他获悉清华将重聘他回校任教,于是他辞去了蓝田师范的职务,回了上海,他住在家中,一心一意等清华的聘书。可是,聘书迟迟未寄,他离开西南联大的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的事,当时梅贻琦校长亲自发电报挽留,可他却没有收到,直到清华校方又发电报来问他为什么不回梅校长,他才得知之前梅校长发过电报,可那时他已经往蓝田师院赴任。两封信件都“失踪”得这么凑巧,他是聪明绝顶的人,何尝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据说,他受排挤,是因为他说过一句话:“叶公超太懒,陈福田太笨,吴宓太迂”,这句话他有没有说过,已不得而知,吴宓是赏识他的,为了他还和清华据理力争,称清华无容人之量,但是,在西南联大时,他也真的得罪了叶公超和陈福田,不管是不是为着这句话。他是心高气傲的人,碰了两次钉子,自然不愿再回到不受欢迎之处去,于是,当陈福田来上海完成聘他的任务时,仍没收到聘书的他,客气的拒绝了。他留在了上海,他们一家在这沦陷的孤岛一呆便是八年。日军攻占了上海,振华分校也解散了,那位富家**也高中毕业了,于是,她换了另一份工作,做工部局半日小学的代课老师,而他在震旦女子学院授课,还收了两个拜门的学生。她的父亲去世了,他家的经济条件也已大不如前,他们不愿向家中求助,她赶很远的路去郊区上课,辞了佣人,包揽了一切家务,自己劈木柴,和他一起自制煤饼,他也一再要求震旦给他加课时,两人纵是这样辛苦,仍敌不过物价飞涨。贫穷摧毁了他们一家的身体,她持续不明原因低烧,他几乎每年生一场大病,他们的宝贝“阿圆”也得了骨结核差点死去。比之他们在巴黎在牛津的美好岁月,这是一段太过艰难的岁月。可是,他们的日子依然过得生动有趣,她劈柴做饭的时候,戏称自己做了“灶下婢”,他逗女儿,有什么好吃的总“欺负”她,说“baby no eat”(宝贝不能吃),看她发愣便哈哈大笑,他乘女儿睡觉,在她的肚皮上画鬼脸,他总和她一块淘气一块闹。生活的艰难,没有折损他们事业的辉煌,他写出了著名的《围城》,这部作品让“钱钟书”这个名字被世人铭记,她翻译出版了《一九三九年以来英国散文作品》,《随铁大少回家》,创作了四幕喜剧《风絮》,被李健吾赞誉道:“我们开始发表杨绛女士的《风絮》,她第一次在悲剧方面尝试,犹如她在喜剧方面的超特成就,显示她的深湛面有修养的灵魂。”战争终于在1949年结束了,那年夏天,他们被清华聘请,回到了北京,开始了新中国的生活。他们没有选择离开,就像在牛津时他不肯放弃中国的奖学金投靠外国富翁改行读哲学,他们并非无路可走,可是他们留在了自己的祖国,而留下来,也不是为了唱“爱国调”谋什么高职,“我们不愿逃跑……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文字,爱祖国的语言……不愿做外国人。”这八年并不是他们生命中唯一的艰难,后来,他们还经历了同样艰难的文革岁月,他们被下放至干校的时候,她被罚去种菜,他担任干校通信员,他去邮电所取信的时候就会特意走菜园的东边,与她“菜园相会”, 十年文革,他写出了宏大精深的古籍考证与评论著作——《管锥篇》,所引中外著作上万种,作家四千余人,而她译著了讽刺小说巅峰之作——八卷本的《堂吉诃德》。当时光流逝,生活褪去最初的华彩,逐渐呈现粗粝面目,她不再是当初不识柴米油盐的苏州**,他也不再是古月堂前吟诗作赋的翩翩少年。战乱和贫穷改变了许多东西,但总有些东西永恒不变。那便是“风骨”。围城的内容梗概是啥一女N男?是男配多?还是女尊类的男主多?我在红袖添香都有看了一些,不然我都介绍一些吧,你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咯。《绝色妖精在古代 (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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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紫精灵她,原本是“天才宝贝”才艺培训中心的古筝老师,因为接到老板安排的“古琴弹奏”任务而被杀手枪杀于是,她很杯具地穿越成了“玉龙皇朝的皇后娘娘”,注意了,是一个正坐在八抬大轿里正准备进宫当皇后,可是肚子上却插着一把锃亮的剪刀早已自尽身亡的女人身上。当她再次醒来时,看到自己的房间里两个一丝不挂的男女正在她的面前上演出一场“嘿咻嘿咻”的床上运动更可恨的是,那个男人吃完软榻上的女人之后嘴巴一抹,竟露出邪恶的笑容一步步地慢慢朝自己走近然后,竟然在自己腹部还受着重伤之际竟然想对她视她如仇人的冷情皇帝浴池里轻薄于她并且差点令她失贞的银帝淡雅若仙,温柔体贴的王爷霸道,专制蛮横的邻国太子一个个对她用情至深,一个个说爱她至深,可是,当所有事实真相被彻底揭开!她笑了,所谓爱情,也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美丽的骗局,一场一场残忍的利用。当她手捧着被他流掉的孩子的鲜血走到他的面前时当她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时当她成为武林中人人惧怕的琴尊时当她以高贵的姿态站在北曜国的大殿上时他与她,还有可能吗?繁花尽头,看清这一切种种,这缘!是情缘,还是孽缘?《妃常木讷:坐拥资深妖孽》/ 吾家似锦因为多事摸了一下玉佩,便华丽丽的穿了。方瑾晞至今还纳闷,这么恶俗狗血的桥段,怎就发生在她身上了?初来,便遇到了一位城府颇深的腹黑弟弟,进都,又碰到了一个扮猪吃老虎的妖孽狐狸,入宫,还惹到了一尊酷爱动手动脚的霸道王爷,美人佳丽比比皆是,似乎还都与自己为敌,这穿越的,容易么我!“方瑾晞,你这样招蜂引蝶,我可是会嫉妒的!”某男在耳边吹气。等等!这句话,她真的不只听一个人说过啊!宫闱之中,城墙之外,到处,都是勾心斗角;桃花树下,三生石前,与自己缘定三生;再相遇,那高高金銮殿之上,又是否,还是原来那将自己木头做的心如白蚁般慢慢腐蚀之人?这兜兜转转之中,最后变的,到底又是谁?《凤凰乱:三夫四妾》/ 烟雨玄一朝穿越她成为户部尚书的女儿,还未与新老爹见面就被华丽丽的刺杀了。还好福大命大被个神秘人物所救,却自此踏上一条不规路。能赚钱的买卖都有她,开酒楼、挖金矿,就为养活后院的一家老小。可是这些人居然还是不满足总是找她麻烦:东院里:一个极品美男斜靠在美人榻上委屈道:你都有三天没进我的房了。书房里:一个温文尔雅飘逸若仙的男子,手拿棋谱不温不火的说道:凡事都应有个先来后到。大门外一个小厮气喘吁吁的跑进来:主子,王爷从边关回来了,要您去城门那接他。老虎不发威就当她是病猫吗?可是结果……一二三四五六七……陶雨烟在众位美男的包围下,双手捏着耳朵蹲在地上:“我再也不敢啦!”这是一项艰苦而卓绝的长期斗争,她站在紫禁之巅仰天长啸:我要重振妻纲!《宠妻:六夫临门(后记)》/ k金女人她日盼夜盼终于盼到魂穿还阳,哪知干爹竟然一把将她推下女尊国,拜托,她不想要那么多相公!“什么?想要相公,没问题,干爹这就和月老商量给你多系几条红线!”凤凰朝日,女权至上,男多女少,颠龙倒凤?“什么?要她娶夫?”晕!谁说娶到夫郎就能堂而皇之做米虫?她不但要打的响算盘,斗的过女皇,做的稳官位,看的住围墙,还要生的出女儿,一碗水端平……。入夜,林府,家和百业兴五大后院,均未熄灯。“兰儿,今晚你真睡书房吗?”一身锦兰的男子似笑非笑的看着头快要扎进账本里的女子。女子头未抬,郑重的点了点头,“嗯,睡书房!”“正巧,我有幅画想与兰儿赏析,我留下陪你!”男子话音刚落,就听坐在另一侧的白衣男子淡淡道:“不巧,我正有账目上的事要与兰儿商量!”唉!这才刚刚开始,果然,不久……。“夫人,大相公说腿伤复发,想要您过去看看!”“夫人,二相公说有生意上的事找您细谈!”“夫人,四相公嚷着肚子痛,请您……”“夫人!夫人!右相大人来了,在前厅!”一二三四五位相公齐齐挡在门口,口径一致道:“兰儿,有我们还不够吗?”《三王一妃:王妃的外遇(全本)》/ 南宫思她居然被一块钱给卖了!一穿越来,她直接成了新娘。没有伴娘,没有家人,甚至直接躺在冷冰冰的地上!睁开眼眼,她更夸张地看到一个虚弱的病美男在她面前上吊自杀。有没有搞错呀,她可是是黑道老大的女儿!虽然她彪悍了点,嚣张了点,几个哥哥管太多了点,以至于她至今剩女嫁不出去——但——她指天大骂:“你X的,我要的是老公,你给我一个病秧子干什么?”啥,他就是她老公,那个病得要死的七皇子就是他?如果是这样,那她身边衣衫不整,愤怒大骂贱人的俊美男子,又是谁啊?这是哪出狗血戏码……她恼得大吼一声:“都给我住嘴!”《老王》中“默存”是什么《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作者钱钟书1910—,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 作者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遭遇,《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内容简介: 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才情横溢,妙喻连篇,可谓家喻户晓。 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会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到这串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简评: 《围城》表现出了对世态人情的精微观察与高超的心理描写艺术。作者刻画才女型人物苏文纨的矜持与矫情,小家碧玉式的孙柔嘉柔顺后面深隐的城府,可谓洞幽烛微;而对嘴上机敏而内心怯弱、不无见识而又毫无作为的方鸿渐的复杂性格心态的剖析,则更是极尽曲折而入木三分。《围城》的描写,自始至终又都贯穿着嘲讽的喜剧情调。小说的基本情节,都围绕着方鸿渐展开,小说的诸多人物,场面也大都从方的观点展现,方的观人阅世的挪揄态度,以及隐含在他背后的小说作者的嘲讽口吻,交错交融,使《围城》的讽刺门手法别具一格。 《围城》的叙述并不完全贴紧人物性格与情节线索,作者常常旁逸斜出,谈古论今,旁征博引,新奇的比喻,警策的句子,层出迭见,使小说语言的知识容量大为增加,但有时枝蔓过多,略有炫耀知识之嫌。 《围城》1947年在上海初版发行,1980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修订本,增加了作者补写的“重印前记”一篇。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作有《记钱钟书与〈围城〉》,对《围城》的写作情况及小说中某些人物与原型的关系,有很风趣的记述,可以参看。 记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杨绛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姓鲍。 苏**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刘**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求言情小说记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杨绛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姓鲍。 苏**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刘**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家里不藏。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老鼠哥哥同年伴儿”。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们往往一住一两个月。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讲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亲友介绍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搬出。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钟韩手巧,能刻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现。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就在那年秋天,伯父去世。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已不省人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遭受的伤心事。 伯父去世后,伯母除掉长房应有的月钱以外,其它费用就全由钟书父亲负担了。伯母娘家败得很快,兄弟先后去世,家里的大货船逐渐卖光。钟书的学费、书费当然有他父亲负担,可是学期中间往往添买新课本,钟书没钱买,就没有书;再加他小时候贪看书摊上伯父为他租的小字书,看坏了眼睛,坐在教室后排,看不见老师黑板上写的字,所以课常上老师讲什么,他茫无所知。练习簿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练习英文书法用钢笔。他在开学的时候有一支笔杆、一个钢笔尖,可是不久笔尖撅断了头。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头/div>谁能告诉我《围城》的内容介绍。。稍微有点评论的吖。。保证篇篇有质有量,都值得一看,看过的不好的都没有列出来,所以列出来的都是经典中的经典呐~~~~穿越1《木槿花西月锦绣》,好文,强推,错过,后悔,五颗星再加一颗星。★★★★★+★2《绾青丝》,经典,毋庸置疑,很多人都看过,内容不需要介绍。★★★★★+☆这个我看过 我也是心中的五颗星3《步步惊心》,清穿中的翘楚了,桐华大人的书,还用说?还有《大漠谣》《云中歌》非穿越,却很好看。★★★★★+☆这是我看过的觉得最好的穿越文了 不过结局太过凄惨 承受力弱者慎看4《独步天下》,跟上面的一起时我最喜欢的两篇清穿,大大对历史的了解以及于真史的紧密结合令人叹为观止,从此,清朝的皇帝阿哥中,我最喜欢皇太极。★★★★★+☆这个我刚刚看完 作者太有才了 看完你对于清初明末的历史基本就了了5《法老的宠妃》,拉美西斯二世与奈菲尔塔丽,很感人,很浪漫,很纠结★★★★★+☆6《潇然梦》,架空文,“要我相信他背叛我,除非我死。”最让我感动的是他们三人之间的友情。★★★★7《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新发现的文,很不错,女主很强悍,男主更有看头。超好看。★★★★★+☆8《11处特工皇妃》,与上文同为潇湘冬儿的文,内容同样很震撼,场面很壮观呐~~真的很好看。★★★★★+☆9《三救姻缘》,不算长,不过脍炙人口,大大文笔很强。★★★★★10《爱莫能弃》,跟上面的应该是同一人所写,又虐又温馨。应该说这两篇的亮点在于作者,文章语句很经典。★★★★☆11《美人殇》,不一样的董卓,不一样的吕布,董卓的神情让明明知道历史的人都感动到流泪。太好了。★★★★☆12《笑倾三国》,曹操,枭雄的柔情。不过,让我最感动的还是郭嘉,死的时候伤啊★★★★☆13《美人劫》,相比较而言,大大的这篇文没有前两篇写的那么让人触动,不过,瘦死的骆驼还要比马大呢,高手的作品本身就处在一个高层次上。★★★★14《何处金屋可藏娇》,看名字也知道,是刘彻与陈阿娇,我觉得是“金屋”篇里写得最好的,刚开始有点不够成熟,后面渐入佳境,配角的故事也很感人。★★★★★15《穿越之陌上花》,虐,纠结,很多陷阱跟伏笔,所以大大想象力很丰富,女主很强。★★★★★16《歌尽桃花》,轻松的文,不过情节很好,大大文笔好,句子很经典。★★★★☆17《落花时节又逢君》,蜀客,人妖仙神,浪漫唯美,很不错。★★★★18《穿越与反穿越》,这部书名气挺大,不用多说,忒好看了,轻松幽默。★★★★19《永夜》,桩桩的书,还用说,肯定好书,角度比较特别,从男入手,值得看。★★★★★20《月在回廊 新月如钩》,轻松,搞笑,但是并不是小白恶搞。★★★★21《续红线》,跟书生那一段写的很好,其他的几段没有这么好,而且有点儿拖沓,不过,也是比好些穿越文好多了。★★★☆22《有缘千年来相会2》第二部要比第一部好,所以先说第二部,不过还是应该从第一部看起,了解人物关系。穿越人都是优秀人呐~~★★★★☆23《寻找前世之旅》及其续集,《宋姬物语》等,vivibear的作品,很不错,但是似乎还是有点趋于小白了,呵呵,不过很好看,单看销售量就知道啊,卖了很多★★★☆24《绿红妆之军营穿越》金子的文,很经典,金大真是个人才,怎么就能句句搞笑句句经典呢?★★★★☆25《芙殇》,虐,不过女主真是顽强,屡虐屡翻身★★★★26《穿越之兰柯一梦》,《穿越之第一夫君》很好看,简短精干。★★★☆27《跨过千年来爱你》,温温淡淡,清清慢慢,处处平淡,却处处亮点。★★★☆28《月沉吟》,从小就虐,长大了就强悍了,大大很有功底,恩。不过写的有些不像穿越了。★★★☆29《三个强人的穿越之旅》,典型早期穿越,幽默搞笑,消遣可看,不错。★★★30《叶飘零》,虐吧,没有最虐,只有更虐。★★★☆于晴的 顶之31《玥影横斜》,应该属于,淡淡温情篇吧,不过很好看,文笔也不错,但是总觉得不是很出彩。★★★32《蔓蔓青萝》,典型穿越文,故事情节不错,网络排名也很高,书友反映也相当热烈。★★★33《皇后重生》,我最早看的穿越文,当时觉得无比经典,看得热血澎湃,因为第一印象的关系,所以评价怕不是很准确到底经典到什么程度,总之能让人至今念念不忘,应属良品。★★★★34《后宫风云之铿锵玫瑰》,也是早期看过的文,评价同上。★★★★35《望天》,这本书真不错,虽然前面有些小白或者不成熟的地方,但后面越写越好,真的很好看呐~~不是耽美,真不是。★★★★36,《天生凉薄》,温温淡淡,感情却很浓郁醇香,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然而情节却也相对紧凑,描写人之间至真的亲情,友情★★★☆37《夕阳红,我是康熙的奶奶》,大大文笔不错,故事轻松,挺好看。★★★★38《凤囚凰》,这本书不错,容止很强大——这是大家一致的评论。真是太好看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呵呵。★★★★☆39《小女花不弃》,这部是桩桩的书,两人穿越,很新颖啊。。★★★★☆40传说中的《梦回大清》,《醉玲珑》,《第一皇妃》等,个人不感冒,但网上反映相当不错。★★★梦回大清 和醉玲珑都看过 个人觉得都值得一看 尤其是梦回大清和步步惊心写的是同一个时期 此外还有《瑶华》也是写那个时期的清穿41《大明江湖宅女记》,好像又叫《与艳少同眠》,女主很幽默,很喜欢文中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文笔幽默,嗯最主要的是女主幽默,很经典。★★★★42《红杏泄春光》禾早。此文慢节奏,风格温温淡淡,很细腻,基本上可以说是一部“杜拉拉发达史”女主从身无分文到恩也不是很有钱啦,不过,感觉很真实,一步步走出来的,男主很晚才出现,没什么勾心斗角。★★★★ 43《穿越千年去爱你》《若爱只是擦肩而过》《终难忘》别人推荐 好像是什么三部曲44《不负如来不负卿》好多人像我推荐这个 应该不错吧45《拈花一笑嘴流景》别人推荐46《且试天下》47《鸾 我的前半生 我的后半生》48《逃嫁新娘》49《神仙也有江湖》50《仙侠奇缘之花千骨》N、女尊文1《弄儿的后宫》★★★★2《遇见》★★★★3《蒹葭曲》★★★★,很温馨很温馨很温馨,简单的故事,却不会单调,一对一的。4《太平》★★★★☆,书闲庭的文,文笔很不错的,故事比较大气。应该是目前看过的女尊里最有水平的了吧。5《潇洒如风》★★★★。虽然是NP,但是并不是那种让人反感的滥情文,女主万千宠爱,没有那些尔虞我诈的纠结,亲情写的很温馨,很好看。6《随意传奇》。★★★★。女主不强势,不像一般的女尊文那样是男人的天,让男人依靠的,不过也不是那种小白小女人,故事很轻松。7《长生》书闲庭。★★★★☆。这部书实在是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女主原是女尊世界的人,后穿越到男尊,厄,故事很新颖,再加上大大的文笔,所以,很好看很好看。百合文1,《新女驸马》,GL,挺好看,就作品本身来说。文笔不错,百合文里算是不错的了。男穿的,种马文,其实我不喜欢种马文,相信是女生就不喜欢,但就作品本身来看,还不错,看多了女性的,偶尔看一下换换口味。1《回到明朝当王爷》★★★★★2《变天》,男生写的书,还是很大气的。★★★★★3 《寻秦记》 《楚氏春秋》《唐朝公务员》别人推荐的4 《极品家丁》别人推荐5《不完全变态》别人推荐6《三国后黑传》别人推荐7《史上第一混乱》别人推荐8《梦幻王朝》《商业三国》别人推荐非穿越1《乱世太子妃》,一个美男子泛滥的时代,南朝昭明太子萧统化身萧卷,演绎红豆相思情,乱世红颜飘零。。★★★★★2《大漠谣》及其姊妹篇《云中歌》,桐华作品,前篇霍去病与狼女,后篇其女与汉昭帝刘弗陵。★★★★★3《红颜乱》争夺红颜,一位红颜搅乱天下风云,纠缠英雄铁魂。★★★★☆这个有看过除了结局有点蒙 算是不错的古装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唐七公子的,神神之恋,实在是超喜欢大大的文笔风格。★★★★☆5《兰陵缭乱》倾国倾城的兰陵王,谱写一曲闻名世界的《兰陵王入阵曲》。vivibear作品。★★★★☆6《九州·华胥引1》唐七公子。真是好看,好看好看,文笔风趣,语言精辟,能搞笑能虐心,大大太有才了。★★★★★7《岁月是朵两生花》唐七公子。唐七的文,最让人喜欢的是风格,这部是都市言情,也是超棒的。★★★★☆8《兽妃》,周玉。“你有帝王权,我有万兽归!”就是冲着这句话看这篇文的,很喜欢男女主角势均力敌的文章,这样看着才有劲儿。作者文笔还不错,尤其是打斗场面,很精彩,扣人心弦,但是,男主动不动就亲女主抱女主,太频繁了,我不喜欢。不过,总体来看,很好,恩有点儿长。★★★★☆ 9《祸国》,作者十四阙。这本书写得很有水平,我只能说作者很有才,满文的伏笔跟阴谋,作者大人想象力太丰富了,不过,倒也使得故事不是那么的柔情,人与人之间感情过于淡薄,可是,文笔是真的很不错。。★★★★☆10《两个前夫一台戏》,轻松搞笑的文,真的很经典啊,哈哈。★★★★☆11《微微一笑很倾城》《何人笙箫默》,校园文,超级甜蜜浪漫的,呵呵。。★★★★12《废物降尤物》这部倍儿搞笑,能让你笑的肚子疼,不过不长,权当消遣啊。。★★★★13《斩情丝》西西东东。重生,非穿越,女主复仇,比较纠结,那段感情真的很可惜,明明那么爱。可是,即使是局外人看着,也找不到他们能够回到从前的理由。★★★★本人补充14《烈火如歌》1 2部 明晓溪的作品 一般的书 我是不会看过第二遍的 这个我一共看了三遍15 《天舞青梅》《天舞瑶英》那文笔 那情节作者不愧是浙大的老师 有深度16《唐宫外传》 有点记不住情节了 就记得书挺好看17《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巨长 第二部到现在还没写完 作者写的很大气 男主人公 相当的牛B 男生都会很爱看的小说 我同桌看完说挺爽18《风烟引》 《千年》 《千帐灯》 19《大宫》 《后宫》系列 20《昆仑》很喜欢的一两部动漫1,《吸血鬼骑士》★★★★★☆很喜欢吸血鬼,大概是看了vivibear的寻前之后开始的吧,不过即使喜欢也是如叶公好龙般的喜欢,某天真的遇见一个吸血鬼,我肯定第一个晕过去。不过,《吸血鬼骑士》真的很不错。2,《黑执事》★★★★☆好像是部耽美动漫,很纯的耽美,也很酷,画面也相当唯美。再说几篇普通但超好看的小说或者说名著,跟大家分享,1,都梁的《血色浪漫》,《亮剑》,看书的感觉绝对不一样,而且电视剧也有改动。★★★★★2,《白鹿原》,反映新旧社会更替时期的文学,是名著,以我看小说的性子都喜欢看的名著,那就说明真的好看。★★★★★3,《狼群》,刺血巨著,写一中国大学生被迫成为了一名特种兵,很血腥,很刺激,很精彩,很经典,很好看,看吧。男生应该超喜欢吧,我爸和我弟都捧着看了好久。★★★★★☆4,《子弹上膛》★★★★,《冰是睡着的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好像都是刘猛的书,太好看了,反映铁血男儿,铮铮铁骨中的正义和忠诚。看了就觉得最可爱的人,还是当兵的人。5,《狼图腾》,相信不用我介绍。★★★★6,《明朝那些事儿》,重磅级,应该没有人不知道吧,当年明月大人太有才了,那么枯燥的历史让他讲出来,简直比最经典的小说还精彩,不看后悔一辈子,呵★★★★★★没有爱情 纯纯的历史 我没想到我能看进去 7,沧月的《曼珠沙华》★★★★★,《风玫瑰》★★★★★,《血薇》★★★★★,《忘川》★★★★★,《护花铃》★★★★★,《沧海》★★★★,《夜船吹笛雨潇潇》★★★★,《帝都赋》★★★★,以及《镜》系列★★★★★,等等等等,沧月大人的书,怎一个经典了得,太好看了,华丽丽的唯美,朦朦胧胧的伤感的江湖。★★★★★☆还有《大漠荒颜》沧月基本是出一本跟一本 8,胡兰成的《今生今世》,胡兰成的作品文字很是迤逦,妖艳,半古文,半白话,读来让人回味无穷,风格自成一体,很多大家对他的文评价很高。文章读来总有种看《红楼》的感觉。至于《禅是一枝花》就还是算了吧,研读不了,费劲儿。★★★★9,《人生若只如初见》,不作者安意如,每句诗,每句话读来都像是在欣赏一副隽永的水墨画,或华丽的油彩画,亦或是一处山水,一方建筑,她从背景,从故事中诠释诗词,让人回味。★★★★ 10三毛的书都不错,文字很美,可以从书中看出,三毛是个很可爱的女人,睿智,活泼,甚至有些古灵精怪,最喜欢《撒哈拉的故事》★★★★☆和《雨季不再来》★★★☆,后来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这部书从她的丈夫荷西去世开始写,那时候的三毛已经再不是那个精灵活泼无忧无虑的小女人了,她失去了生死相依的人,所以以后的书就比较压抑了,比如《万水千山走遍》★★★☆,看得出三毛抑郁并且憔悴,所以最喜欢的还是《撒哈拉的故事》,充满了生机和对生活得热爱。11《藏地密码1-7》解密西藏那些悠远,神圣,隐秘的存在和故事。我很喜欢,对西藏的那份神秘的美丽很向往,所以很喜欢这样的书,就像身临其境一样。12《买海豚的女孩》张小娴的成名作 很多台湾那种少女小说 都有这本书的影子 还有于晴的小说写的挺好 13《天堂往左 深圳向右》 《成都 今夜请将我遗忘》 慕容雪村的书 这两天刚刚看完 有点色情有点暴力 不过很现实 青春校园类1《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听名字就注定是个悲剧 但是过程还是很逗乐的 作者是特贫的那种女生 总是用特轻松的语气叙述一件特沉重的事 让你看的也很是纠结 不知道该哭该笑 2《年华似无效信》落落的书 写的就是我生活的中的写照 我想也是大多数女生都经历过的经历 两个要好的女生 一个耀眼一个暗淡 一个活在另一个的光环下 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 还有《如果声音不记得》落落的书都是那种淡淡的情感 看了又很难释怀3《理工大风流往事》男生写的书 嗷嗷贫 有点色 挺有意思《恰同学少年》有点和这个类似 但是没这个好4《门背后的天堂》 又一个悲剧 看的时候很纠结5《校服的裙摆》《小妖的金色城堡》《左耳》《沙漏》《十年》《离歌》 饶雪漫的青春各种疼痛 校服的裙摆之前的作品都可以忽略不看了 沙漏之后的作品就有点鸡肋了 个人觉得从左耳之后有点江郎才尽了6《梦里花落知多少》 《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小时代》郭敬明的书 夏至未至我很喜欢之后出的书也会看 感觉都是不不失望也不兴奋7《第三种爱情》朋友说好看 ·······························说行天下 朋友推荐的小说网站大全好东西和大家一起分享的哦围城的主要内容,100字左右《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作者钱钟书1910—,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作者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遭遇,《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内容简介: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才情横溢,妙喻连篇,可谓家喻户晓。 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会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到这串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简评:《围城》表现出了对世态人情的精微观察与高超的心理描写艺术。作者刻画才女型人物苏文纨的矜持与矫情,小家碧玉式的孙柔嘉柔顺后面深隐的城府,可谓洞幽烛微;而对嘴上机敏而内心怯弱、不无见识而又毫无作为的方鸿渐的复杂性格心态的剖析,则更是极尽曲折而入木三分。《围城》的描写,自始至终又都贯穿着嘲讽的喜剧情调。小说的基本情节,都围绕着方鸿渐展开,小说的诸多人物,场面也大都从方的观点展现,方的观人阅世的挪揄态度,以及隐含在他背后的小说作者的嘲讽口吻,交错交融,使《围城》的讽刺门手法别具一格。 《围城》的叙述并不完全贴紧人物性格与情节线索,作者常常旁逸斜出,谈古论今,旁征博引,新奇的比喻,警策的句子,层出迭见,使小说语言的知识容量大为增加,但有时枝蔓过多,略有炫耀知识之嫌。《围城》1947年在上海初版发行,1980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修订本,增加了作者补写的“重印前记”一篇。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作有《记钱钟书与〈围城〉》,对《围城》的写作情况及小说中某些人物与原型的关系,有很风趣的记述,可以参看。记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杨绛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姓鲍。 苏**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刘**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围城>是什么时候写的主要思想是什么《围城》是中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作者钱钟书1910—,江苏无锡人,193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留学英、法,是位学贯中西而富才情的学者。《围城》动笔于1944年,完稿于1946年,其时,作者正蛰居上海,耳闻身受日本侵略者的蛮横,“两年里忧世伤生”《围城·序》,同时又坚韧地“锱铢积累地”把自己对人生、对学术的感悟与思考付诸笔端,先后完成了小说《围城》和学术著作《谈艺录》。 作者在《围城》初版的序言里曾自述创作意图说:“我想写现代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参照小说内容,可以看到,作者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通过主人公方鸿渐与几位知识女性的情感、婚恋纠葛,通过方鸿渐由上海到内地的一路遭遇,《围城》以喜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了抗战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的彷徨和空虚。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者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内容简介: 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才情横溢,妙喻连篇,可谓家喻户晓。 方鸿渐海外"游学"数年,回国前花了几十块美金到一个爱尔兰人处弄得一纸假文凭骗过父亲与"岳父"。真才实学的苏文纨喜欢他,而他喜欢美丽纯真的唐晓芙,最后由于他与这对表姐妹之间的种种误会,暂且离开了上海,稀里糊涂地与同在三闾大学教书的孙柔嘉结了婚。婚后,方鸿渐对一直喜欢苏文纨的挚友赵辛楣说:"若是你真娶了苏**,会觉得也不过尔尔。"这也算是他在婚姻城堡中的感悟吧。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会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到这串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是一幅栩栩如生的世井百态图。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上一些讽刺主义的幽默调料,以一书而定江山。 简评: 《围城》表现出了对世态人情的精微观察与高超的心理描写艺术。作者刻画才女型人物苏文纨的矜持与矫情,小家碧玉式的孙柔嘉柔顺后面深隐的城府,可谓洞幽烛微;而对嘴上机敏而内心怯弱、不无见识而又毫无作为的方鸿渐的复杂性格心态的剖析,则更是极尽曲折而入木三分。《围城》的描写,自始至终又都贯穿着嘲讽的喜剧情调。小说的基本情节,都围绕着方鸿渐展开,小说的诸多人物,场面也大都从方的观点展现,方的观人阅世的挪揄态度,以及隐含在他背后的小说作者的嘲讽口吻,交错交融,使《围城》的讽刺门手法别具一格。 《围城》的叙述并不完全贴紧人物性格与情节线索,作者常常旁逸斜出,谈古论今,旁征博引,新奇的比喻,警策的句子,层出迭见,使小说语言的知识容量大为增加,但有时枝蔓过多,略有炫耀知识之嫌。 《围城》1947年在上海初版发行,1980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修订本,增加了作者补写的“重印前记”一篇。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作有《记钱钟书与〈围城〉》,对《围城》的写作情况及小说中某些人物与原型的关系,有很风趣的记述,可以参看。 记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杨绛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姓鲍。 苏**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刘**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记钱钟书与《围城》  作者:杨绛  一 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我笑,他也笑;我大笑,他也大笑。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这话当然很对。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他不也留过洋吗?不也在上海住过吗?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鲍**却纯是虚构。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鲍**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的引诱。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姓鲍。  苏**也是个复合体。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这人可一点不美。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苏**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苏**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如果作者说:“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真的吗?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钟书“救”了他回来。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这些话都很对。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刘**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她受过高等教育,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方鸿渐“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内外。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她最大的成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型的大妇。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唇。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但这点聪明还是钟书赋与她的。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淘气等等。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可是周岁有了“钟书”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家。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的文笔不顶好。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教。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他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钟书总跟着去。伯父化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家里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家里不藏。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老鼠哥哥同年伴儿”。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伯父爱喝两口酒。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至今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钟书和我讲起旧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把窍门拧塞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他们往往一住一两个月。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他常和我讲田野的景色。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伯母娘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可是一回家他就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亲友介绍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那是我第一次上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搬出。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兄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钟韩手巧,能刻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现。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就在那年秋天,伯父去世。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已不省人事。这是他生平第一次遭受的伤心事。  伯父去世后,伯母除掉长房应有的月钱以外,其它费用就全由钟书父亲负担了。伯母娘家败得很快,兄弟先后去世,家里的大货船逐渐卖光。钟书的学费、书费当然有他父亲负担,可是学期中间往往添买新课本,钟书没钱买,就没有书;再加他小时候贪看书摊上伯父为他租的小字书,看坏了眼睛,坐在教室后排,看不见老师黑板上写的字,所以课常上老师讲什么,他茫无所知。练习簿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练习英文书法用钢笔。他在开学的时候有一支笔杆、一个钢笔尖,可是不久笔尖撅断了头。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