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寒假生活 寒假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四个礼拜,但是我依然过得很充实,很满意。 过年的时候,大家都欢聚一堂,坐在一起,一起吃团圆饭,桌上放满了一大堆既香又可口的美食,还有一锅热腾腾的火锅,这锅火锅为我们增添了不少节日的气氛呀!吃完团圆饭,我提议说要玩扑克牌,正好大人们正闲着无聊呢,我这个提议一出,大人们纷纷举手赞成。我们就搬了两个小桌子放在客厅,搬完桌椅后就开始玩了,结果我只赢几场而已,大部分都输给了老爸和老妈,他们各各都好厉害,我输的好惨呀! 玩完扑克牌后,我们就各自把桌椅拿去放好。然后,大家就作在客厅里看《春节联欢晚会》,有的节目很好笑,让我们大家笑得直不起腰来。看到一半,爷爷,奶奶就过来发红包给我和弟弟;我们在拿红包时,也不忘给爷爷奶奶拜年。过了不久,爸爸,妈妈也来发红包给我们。妈妈和爸爸发完后,又过不久,姑姑,伯父,伯母也都来发红包。因为,过年可以领到很多红包,所以我们这两个小孩都很喜欢过年,因为这个节日的到来,既可以领到红包,又可以欢聚一堂,看看电视,玩玩扑克牌,真是温馨的一个节日呀!但是在这个节庆里,虽然我们小孩子很开心,但是那些大人们都要忙着出去拜年,也要花很多钱来包红包,真是大失血啊! 在寒假的这段日子里,有时我功课写完,我就会躲在被窝里看着小说,每本小说的内容都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有时看完后,会忍不住想再看第二次。寒假的日子里,我看了五六本的小说,有的跟同学借的,有的买的,虽然一本都几十块,但是我觉得值得,因为有时你看完一次后,故事如果感动了你,你就会一看再看,自己买也可以保留起来,等自己想看时再拿起来看!也有些时候,我会去体育场打打篮球,锻炼一下身体,增强一下体质。就这样,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寒假生活的点点滴滴,美好的时光,到这里也该结束了。接下来开学后就不能在这么懒散了,该用功的把书读好!把在寒假生活里所发生的美好时光,全都存进去我的脑海里,让他们变成一个美好的回忆!也把我的寒假生活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__^)定金or订金 错一个字可就退不了啦!1 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意义和后果截然不同,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这两个词语的区别。2 “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3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原则。4 “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5 在新房开盘销售过程中,客户认筹所交的筹金或通过电商预交的认购款,其实质都属于订金的范围,开发商通常同意在客户未看中房没有签认购书的情况下可以任意退回。6 但如果购房者不懂,直接跟开发商签署认购书,而开发商与客户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认购书、收据)中一般都明确书写为定金,在此情况下,客户无正当事由就很难要求退回了。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应当返还定金。8 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9 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10 例如,小梁和小韦因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时间交房,要求退还定金却遭拒绝。法院最终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过年的作文400字看好房子准备买时都会被要求付一定的“ding金”,那这个“ding金”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却不那么简单。在购房过程中“ding金”有两种:“定金”和“订金”,然而这一字之差结果却大不同。搞不清楚,分分钟就是赔上好几万的节奏。我们先来看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 “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读音完全一样的词语存在着分别,事实上,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定金、订金、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混用、错用的案例比比皆是。先说定金。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精神。再说订金。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一般在买房时,突然不想买了也可以退回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其实,从上面的解释大家就可以了解,定金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担保而非预付款,如果是买方违约,是无权要求拿回来的。目前在新房开盘销售过程中,客户所交的筹金或通过电商预交的认购款,其实质都属于订金的范围,开发商均同意在客户未看中房没有签认购书的情况下可以任意退回。但是一些购房者不懂,直接跟开发商签署认购书什么的。而开发商与客户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认购书、收据)中一般都明确书写为定金,在此情况下,客户无正当事由就很难要求退回了。是不是只要是写了定金的,就都要不回来了也不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应当返还定金”。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可以再举个例子:小梁和小韦准备今年年底结婚,想买个婚房。2016年5月1日,小梁、小韦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小梁和小韦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之前,售楼人员告知他们房屋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交房,可付款后才得知交房时间是2017年12月31日。因交房时间太迟,不符合他们原定的婚期,随后他们到售楼部要求退还2万元却遭拒绝。双方遂闹上法院。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法院认为,该笔款是属于定金,需根据谁有错,谁违约来判定这笔钱的归属,就目前的证据,不能得出认购书订立时,小梁和小韦明知交房时间是2016年12月31日的结论。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法院判定,某公司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给小梁和小韦。(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更多房产信息注意:定金or订金 错一个字可就退不了啦!篇一:过春节 过年了!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沉浸在一个欢乐的节日气氛之中。我在春节里过得快快乐乐,因为我们在一起放鞭炮! 天一黑,人们拿起鞭炮,点了一根香柱,一点,人们急步走回原地,捂住耳朵,“乒乒乓乓……”我的魂都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可整个人还安恙无事,我心花怒放,也和别人凑起热闹,“乒乒乓乓……”的声音彻夜不绝,每一户都通宵灯火!一会儿,鞭炮全被放完了。只好拿出一箱烟花来放,别看这么一小箱的烟花,它的威力可强了,第一声就把我吓得目瞪口呆,我自言自语的说:“这么小箱烟花威力这么大呀!”烟花的声音个个不同凡响,形状不一真讨人喜欢!我又拿出像棍子的烟花出来放,“吱吱吱吱……”一种**的小东西飞出来了,“哇,好美啊!简直是神仙放的烟花。我对这烟花刮目相看了,还对它赞叹不已。我一根接着一根放,各种烟花五颜六色的,这种烟花爸爸买得最多,真是心想事成啊! 这个春节我过得兴高采烈的,烟花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还把烟花当成亲兄弟呢! 春节,一个快乐的节日,让人喜欢的节日。这天,我吃了年菜,又放了烟花,鞭炮。我太高兴了,我真希望天天都是春节。哇,那大家不是天天都大饱口福了吗。我太喜欢春节了。春节快到了,我会热烈的迎接这美好的节日!篇二:过春节 盼啊!盼啊,眼看春节就快到了,想到这儿,我不由得笑了起来,在春节前,人们个个喜气洋洋、精神饱满。逛街的人络绎不绝,有的在买年画,有的在买年货,有的坐着火箱围着火炉看电视,还有的人在打麻将等等,不一而足。 街上人山人海,各种各样的货物琳琅满目,人们恐怕想买什么都很难选择。 春节前,家家户户都灯火通明,都把房子打扮得别具一格,各有各的个性。他们把买来的年货放得满地都是。买来的年画怎么个贴法,那就各有自己的风格和喜好了。有的正着贴,有的倒着贴,还有的歪着贴,各有千秋。人们把买来的菜全部都弄好了,只等春节一到就可一饱口福了。家家备有鞭炮,人们穿上新衣服,准备迎新年、在春节前,人们一出门,如果遇上了好好朋友,口中总是不忘说一句“买年货啊。” 人们杀猪宰羊,忙碌地准备着春节大吃大喝一番。 春节到了,小朋友们便早早起床,来到爸爸妈妈的房间开始了传统的拜年仪式。小朋友们对父母说着一些吉祥话儿,爸妈就拿出压岁钱,让小孩子们高高兴兴。大家都希望今年能够吉祥如意。 人们一直玩到深诳,跟里啃着美味的水果,手里燃放鞭炮烟花……大人小孩子忘怀的玩个痛快。篇三:过春节 正月初一,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春节”。早晨,天刚亮,我就被“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吵醒了。这预示着,正月初一已经到了! 我急忙穿好了衣服,跑出了房门。呵,院里一片热闹的景象:大人们正在放各种各样的鞭炮、大炮、礼炮等等,院子里成了炮的海洋。小孩子们也有一席之地,大家聚在一起,放起了旋转炮,还伴有隐隐约约的绿色、红色、**和“哧哧”的响声,有些小孩子有点害怕,就放起了喷花炮。看到这里,我的手痒痒了,急忙回去拿鞭炮…… 回到家,家里人都在包饺子,全家人和谐、幸福,多么温暖的一家人! 这一天,我过得很快乐,除夕之夜,我们家更是欢乐多多! 除夕之夜,8点来了,春节联欢晚会也开始了。看着一个个搞笑的小品,听着一首首动听的歌曲,我们全家八口人,一边拍手,一边笑。啊!我多么希望我们家天天都这样!我好期盼过年,我好期盼过春节呀! 过春节了,我长大一岁,我觉得今年长大一岁后,我应该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孝敬父母。我一定会做到的,我一定会做到的!我不会让父母失望。 最后,祝大家天天快乐,天天如意篇四:过春节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每次过春节,人们总要贴春联、贴福字、放爆竹。你瞧,家家户户都一派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景象。 我们家也不例外。我拿起一副春联,粘上胶水整齐地贴在门上。爸爸又将“福”字倒贴在门上。姐姐也在屋里忙碌着,她先拿起几只红灯笼,挂在屋子里;又把一串小彩灯贴在墙上。小彩灯一闪一闪地,好像一颗颗正在眨眼的小星星。 吃完年夜饭,我和哥哥、姐姐一起出去放烟花。哥哥打开打火机,点燃了导火线。只听“啪啪啪”几声,一条火龙直冲云霄,一朵美丽的“菊花”开放了。它们五彩缤纷,一会儿变红、变黄;一会儿变绿、变青;一会儿变蓝、变紫。一朵朵烟花有的像银蛇飞舞,有的如金光四溅,有的像天女散花,有的如孔雀开屏……真是美丽极了。这时,姐姐又拿起一个“大花炮”,平放在地面上,用打火机点燃。“轰”地一声,它也飞向深蓝的夜空。它时而像一朵娇艳的红牡丹,时而如一朵美丽的大黄菊,时而似一朵动人的紫罗兰。 “爆竹声中一岁除”,新的一年又过去了。我爱放烟花,更爱美好的春节。篇五:过春节 新的一年来了,朋友们都换上了新衣服脱下旧衣服。在人们的一天天盼望中,新年终于到了,人们开始忙碌起来。买烟花爆竹的小摊子出来做生意了;买糖果点心的出来做生意了;买福字对联的也出来做生意了。大家纷纷上街购置年货,大街小巷一片沸腾的景象。 这天晚上,是不是会有几户人家把烟花点燃放上天去;有时还有几个调皮的小孩也来凑热闹,手里拿着小鞭炮,往地上扔去,还的大地疼得毕毕剥剥的叫着。各家各户把灯打开了,有的人家在看电视,有的人家再吃团圆饭;我和爸爸妈妈在一起说说笑话,讲讲故事,看看电视,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一首古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在热闹的爆竹声中,送走了难忘的旧年;温暖的春风,给笑容满面的人们送来了新年。我们又长了一岁。家家户户敞开门窗,让大年初一的气息吹进屋里。在这爆竹声中,我又大了一岁,我因该更加懂事,妈妈和爸爸在我的身上下了那么多功夫,我要好好读书,绝不辜负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我一定会好好读书来回报爸爸妈妈对我的关怀和对我的期望。祝:大家新年快乐!篇六:过春节 学期就要结束了, 春节也快到了,我心里特别兴奋,我早已计划好了这个春节该怎么过,现在日日夜夜盼望的春节终于要来了哦,我一定要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首先,得提前买好对联,把家里的几扇门好好装点一番,让家里到处洋溢出节日的气氛。当然烟花爆竹也必不可少,我特别喜欢烟花飞上天空以后,雨点般的洒落下来的壮丽景观。饺子是春节不可少的食物之一,妈妈亲手做的饺子,鲜嫩无比,回味无穷,我一定要痛痛快快地吃上一顿,解解馋。 其次还得去亲戚朋友家拜年。一进门,我就要“叔叔长、阿姨短”地叫他们,然后把爸爸妈妈买好的礼物送给他们,嘻嘻,亲戚们就会热情地款待我们,端上好吃的点心,摆上糖果,还有我最喜欢的湖南蕾茶,那是用芝麻捣制的,只要用开水一泡,哇,香气扑鼻,让人垂涎欲滴,胃口大开。 然后是吃年夜大餐了,妈妈做的年夜饭可以说是“一绝”了,全家人围坐在一起,尝着丰盛的酒菜,说说笑笑、其乐融融。最喜欢的是看一年一度的春节晚会,里面的节目丰富多彩,有滑稽的小品,动听的歌曲,精彩的表演,给人美的享受。 正在我沉醉新年计划之中的时候,妈妈又喊我写作业了,哎,我热爱的春节你快点到来吧。注意:定金or订金 错一个字可就退不了啦看好房子准备买时都会被要求付一定的“ding金”,那这个“ding金”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却不那么简单。先举个例子:在购房过程中“ding金”有两种:“定金”和“订金”,然而这一字之差结果却大不同。搞不清楚,分分钟就是赔上好几万的节奏。我们先来看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 “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读音完全一样的词语存在着分别,事实上,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定金、订金、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混用、错用的案例比比皆是。先说定金。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精神。再说订金。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一般在买房时,突然不想买了也可以退回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其实,从上面的解释大家就可以了解,定金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担保而非预付款,如果是买方违约,是无权要求拿回来的。目前在新房开盘销售过程中,客户认筹所交的筹金或通过电商预交的认购款,其实质都属于订金的范围,开发商均同意在客户未看中房没有签认购书的情况下可以任意退回。但是一些购房者不懂,直接跟开发商签署认购书什么的。而开发商与客户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认购书、收据)中一般都明确书写为定金,在此情况下,客户无正当事由就很难要求退回了。是不是只要是写了定金的,就都要不回来了也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应当返还定金”。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可以再举个例子:小梁和小韦准备今年年底结婚,想买个婚房。2016年5月1日,小梁、小韦与某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小梁和小韦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之前,售楼人员告知他们房屋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交房,可付款后才得知交房时间是2017年12月31日。因交房时间太迟,不符合他们原定的婚期,随后他们到售楼部要求退还2万元却遭拒绝。双方遂闹上法院。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法院认为,该笔款是属于定金,需根据谁有错,谁违约来判定这笔钱的归属,就目前的证据,不能得出认购书订立时,小梁和小韦明知交房时间是2016年12月31日的结论。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法院判定,某投资公司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给小梁和小韦。(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看好房子准备买时都会被要求付一定的“ding金”,那这个“ding金”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却不那么简单。先举个例子:在购房过程中“ding金”有两种:“定金”和“订金”,然而这一字之差结果却大不同。搞不清楚,分分钟就是赔上好几万的节奏。我们先来看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定金”和“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却大相径庭,甚至有人根本不知道 “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读音完全一样的词语存在着分别,事实上,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定金、订金、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混用、错用的案例比比皆是。先说定金。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精神。再说订金。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一般在买房时,突然不想买了也可以退回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其实,从上面的解释大家就可以了解,定金受法律保护,是一种担保而非预付款,如果是买方违约,是无权要求拿回来的。目前在新房开盘销售过程中,客户所交的筹金或通过电商预交的认购款,其实质都属于订金的范围,开发商均同意在客户未看中房没有签认购书的情况下可以任意退回。但是一些购房者不懂,直接跟开发商签署认购书什么的。而开发商与客户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认购书、收据)中一般都明确书写为定金,在此情况下,客户无正当事由就很难要求退回了。是不是只要是写了定金的,就都要不回来了?也不是。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应当返还定金”。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购房客户在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交纳了“定金”,那么向开发商要求无条件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可以再举个例子:小梁和小韦准备今年年底结婚,想买个婚房。2016年5月1日,小梁、小韦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书》,并交了2万元定金。小梁和小韦说,在签订认购协议书之前,售楼人员告知他们房屋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交房,可付款后才得知交房时间是2017年12月31日。因交房时间太迟,不符合他们原定的婚期,随后他们到售楼部要求退还2万元却遭拒绝。双方遂闹上法院。10月20日,法院一审判定,开发商不能证明已告知小梁和小韦具体交房时间,要返还这2万元定金。法院认为,该笔款是属于定金,需根据谁有错,谁违约来判定这笔钱的归属,就目前的证据,不能得出认购书订立时,小梁和小韦明知交房时间是2016年12月31日的结论。双方因买卖合同条款未能协商一致,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形,法院判定,某公司应当返还2万元定金给小梁和小韦。(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