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结婚户口迁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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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结婚户口迁入政策,第1张

北京结婚户口迁入政策
导读:1、申请人必须达到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超过46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达到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3、如果有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如果是独生子女,年龄不能高于25周岁且未

1、申请人必须达到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超过46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达到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如果有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如果是独生子女,年龄不能高于25周岁且未婚,没有参加工作的要求。

4、被投靠人是本市非农业户口。

申请人需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要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提供有关证件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要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若是独生子女的,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是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要出具准生证,北京司法部门要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要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夫妻投靠入远郊区农户,男投女需满5年,女投男需满3年,最多可随迁两名未成年子女(以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分局政策为准)需满足:投靠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无业人员,结婚满一定年限;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需做公证;双方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子女投靠继父母,需满3年离婚协议公证满3年,子女未满18周岁(办理时);继父/母名下无子女,若有子女需判给对方,且未满18周岁(办理时);有合法固定住所。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口迁入北京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我整理了外地户口迁入北京需要的条件相关信息如下,希望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外地人在北京落户的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一般应为男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不含)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截至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4、实际缴费记录应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且缴费状态正常。

 5、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3、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4、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上述材料经区指定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取消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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