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薛城区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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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薛城区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第1张

枣庄薛城区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导读:枣庄薛城区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全区疫情防控实际,我区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除条件,经专家研判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12日零时解除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情况

枣庄薛城区关于解除封控区、管控区的通告

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全区疫情防控实际,我区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除条件,经专家研判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12日零时解除管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解除范围。封控区:湘江花园3、17号楼,兰州拉面馆,万家商务宾馆,兰州牛肉拉面,中兴世纪城西区16号楼,薛城付美玲诊所及相邻门店,兰州拉面及相邻门店。管控区:湘江花园小区,万洲浙商城,21世纪不动产中介租房沿街门市,中和嘉园,泰山石化加油站,万家商务宾馆周边商铺,万洲第一街,前苑小区,珠江华府,锦绣长江小区,常庄街道前大村,中兴世纪城西区,花园小区,贵和御园,邹坞镇东邹坞村,沙沟镇沙沟四村,永福北路颐和园,临城街道挪庄村,文化大厦,房管局宿舍,陶庄镇后井村,锦泰花园B区,沙沟镇南常西村,薛城付美玲诊所沿街门店,兰州拉面沿街门店。

二、解除管控后,封控区、管控区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区内人员实行7天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面做好个人防护;村居、单位要继续做好人员进出管理,严格外来人员测温验码登记、扫描“场所码”等措施,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闭环管理。外卖、快递提倡无接触配送;电梯、楼道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设施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及时消杀、“日产日清”。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弦,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在有效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医途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在此,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的广大居民朋友,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薛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1日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等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零时起,将以下27个高风险区解除管控:

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昌邑路46号

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汉口路618号

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柳营路1025弄59号

静安区临汾路街道景凤路520弄18号

静安区宝山路街道王家宅路66号

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北京西路605弄57号B幢

普陀区石泉路街道石岚三村71、72、73号

普陀区石泉路街道管弄路120弄1号

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纪念路488弄7号

杨浦区五角场街道三门路358弄62号

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图们路10弄1号楼

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政和路999弄52号

闵行区浦江镇友建村二组39号

宝山区顾村镇沈杨村沈巷村民小组

宝山区大场镇华秋路213号

宝山区大场镇纬地路88弄38号

宝山区淞南镇淞塘路98弄29号

宝山区罗泾镇新陆村四房宅40号

松江区泗泾镇沪松公路2517弄86支弄丽水豪庭小区63号

金山区漕泾镇中一东路481-501号

金山区朱泾镇亭枫公路2638弄28号

青浦区华新镇华益路318弄127号

青浦区华新镇凤中路127弄18号

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1331弄26号

青浦区徐泾镇诸陆西路241号

青浦区赵巷镇巷居路99弄329号

青浦区赵巷镇赵巷村四组288号

浦东新区陆家嘴街道、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静安区临汾路街道、静安区宝山路街道、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虹口区江湾镇街道、闵行区浦江镇、宝山区罗泾镇、金山区漕泾镇、金山区朱泾镇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上海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上海高风险区解除标准

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街道/镇内的所有高风险区解除后,街道/镇由低风险转为常态化防控区域。

薛城区关于解除临时应急管控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发布解除临时应急管控的通告如下:

一、防范区。全员核酸检测4月7日暂停一天,4月8日再进行一轮,如无阳性,于4月9日14:00解除临时应急管控,恢复防范区管控措施。居民自4月9日开始,逐步开放基本生活生产活动,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不扎堆、不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二、封控区、管控区。区内居民自4月7日起,隔天1次进行核酸检测。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封控区和管控区符合以下条件予以解除:自最后一例病例转运后14天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2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三、人员聚集性场所。如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理发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人员聚集度高、相对密闭的场所暂不开放。开放式游园、广场、体育场严禁聚集性活动。商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在落实消毒、通风、限流、扫码、测温等措施前提下,可有序经营,提倡非现金支付。

四、申领使用“场所码”。各类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类服务的场所,以及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要按照使用要求,主动申领“场所码”,规范打印张贴使用,确保“场所码”应用落地落实。对未按规定申领“场所码”或查控不严、使用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

五、其他。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人员,包括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各网格社区帮包干部、卡口值守人员、隔离点工作人员、送餐及物资配送人员、商店药店经营人员、方舱医院及隔离点建设人员、志愿者等,于4月7日—10日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常态化防控规定的应检尽检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薛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6日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和疾控专家建议,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1月27日15时起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瑞宝街道

金碧花园三期61栋。

二、江南中街道

1万丰花园君雅街2号、君雅街4号。

2前桂大街23号1至5层。

三、昌岗街道

昌岗中路211号之九5—10层、14—19层。

四、琶洲街道

保利天悦17栋。

五、素社街道

雅墩街6—18号。

六、南华西街道

万科_汇A3栋。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验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7日

截止2022年11月30日17:00

_荔湾区

解除全部临时管控区。

_白云区

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优化调整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_番禺区

解除所有疫情防控临时管控区,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_番禺区

解除2022年11月27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东晓路-昌岗路以东,黄埔涌-赤沙涌-华南快速干线-广州环城干线-新光快速路以西的区域”管控区及其他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全区全域按低风险区管理,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_天河区

解除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天河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中员村街道、长兴街道、棠下街道、珠吉街道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

_黄埔区

除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的区域外,解除其余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_从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