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宿迁市委常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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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宿迁市委常委名单,第1张

最新宿迁市委常委名单
导读:部分名单:1、王昊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2、宋乐伟宿迁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工作分工协助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市委党

部分名单:

1、王昊

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

2、宋乐伟

宿迁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负责有关党的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党校工作,督查工作,改革办工作,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扶贫工作,残联工作,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受书记委托处理市委有关事宜。 

3、张昊

宿迁市委常委、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工作。 

4、冯岩

宿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工作分工主持市委统战部工作,分管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台联、侨联,对台、民族宗教工作。  

5、史志军

工作分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督查考核、统计、税务、金融、保险、投融资、机关事务、苏宿挂钩合作、现代服务业方面工作,统筹协调市县(区)开发区、重大产业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中心城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协助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市税务局、人行宿迁市中心支行、宿迁银保监分局、金融机构驻宿分支机构、保险机构驻宿分支机构、宿迁调查队。

宿迁市人民政府-史志军

宿迁市人民政府-冯岩  

宿迁市人民政府-张昊

宿迁市人民政府-宋乐伟

宿迁市人民政府-王昊

苏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和联系市委教工委员会秘书处

副处长(主持)游波电话) 65229108

职能:承担市委教育工委日常事务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的工作。

办公室

主任:沙涛电话: 65218596

职能: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件、信访、保密等工作; 协调与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兄弟市的教育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政策法规处

部长:殷建华电话: 65214337

职能: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协调重大问题开展政策调研教育现代化建设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和监督等工作各类教育的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发展计划和财政部

部长:沈昀电话: 65229103

职能:根据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的权限、分工负责有关学历教育机构设立的审批工作的权限指导编制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全市中小学基础设施管理, 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筹措、学生资助、教育经费征收、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政策,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局管机构基础设施管理; 指导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经费管理等; 负责统筹局管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等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指导统筹管理国家、省、市专项拨款、增援资金、外调资金等教育装备、勤工俭学等工作全市协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基础教育所

副处长(主持人王双全电话) 65152873

职能: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统一管理; 制定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的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基础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学籍管理、办学标准和评估编制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招生的局管义务教育学校和市区普通高中学校教育管理的指导中小学劳动教养、民族教育、科技教育以及劳动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小学课外活动。

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机构

部长:张超电话: 65151157

职能: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一管理; 统筹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指导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高校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等工作参与各类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等工作协调高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

教师工作地点

副处长(主持人陈鸿电话) 65217389

职能:指导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统一管理的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的师德、师德建设、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规划、指导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推荐; 协调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教师沟通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姑苏教育人才计划; 指导和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工作的权限、按分工组织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的权限、按分工组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县级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局管单位教师招聘。

德育处

部长:徐洁电话: 65211041

职能:指导中小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及班主任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工作。

体育和艺术教育设施

部长:江莉电话: 65151219

职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相关教育教学改革的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配合市有关部门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制按照指导、协调学生军事训练教学系统双重所有配合征兵工作分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所(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副处长(主持人王静芝电话) 65151237

职能: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交流、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及汉语国际推广活动; 承办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来苏留学人员管理的教育系统外教管理工作,承办市内举办的教育类国际会议、指导国际教育展览会工作的局组织公务出国

承担协助出访、培训、培训团队规划和派遣管理业务教育对外宣传工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批准设立的材料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语言文字和继续教育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部长:徐国明电话: 65223586

职能:编制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领导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有关工作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社区教育,社会力量承担实施国家公布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监督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的市语言文字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组织人事部

部长:秦宁人电话: 65230639

职能:领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局按照管理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局管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 具体领导局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承担领导中小学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的局管机关编制、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

宣传和情报处

部长:赵鸣电话: 65229108

职能:承担指导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学校思想理论、指导舆论阵地建设的政府事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等工作; 规划、指导承担文电工作的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

统一作战和团体合作

部长:王云峰电话: 65151392

职能: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和领导群众团体工作的教育类社区管理,指导学校统战工作,负责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全市教育系统中的贯彻落实; 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做好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侨联、台联、民族宗教工作; 指导学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

监督和审计

部长:糜剑华电话: 65215646

职能:领导教育系统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统一受理、转办、监管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风建设信访工作; 负责局管机关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安全和维护的稳定

副处长(主持人)姚立电话) 65226155

职能: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指导和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处置;指导和协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紧急避险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政处

部长:李颖电话: 65228814

职能: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相关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处

部长:朱文潇电话: 65151037

职能: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

书记:黄萍电话: 65230640

职能:负责机关党组工作。

离退休干部

部长:唐晓康电话: 65110550

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管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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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北半截胡同41号 康有为故居 米市胡同43号院原广东南海会馆,其中“七树堂”是康有为在北京时的住所。

北半截胡同向东斜的不长一段,原称库堆胡同,也称裤腿胡同,民国初期并入北半截胡同,属外四区。此胡同成巷于明代,当时统称半截胡同,半截胡同当时人们俗称为“绊脚胡同”,也是因为与原菜市口一带曾作为杀人刑场有关而称之。所谓绊脚胡同是人们对死刑犯忌讳而言的,是一种迷信说法。清末时期划分为南、北半截胡同,并沿用至今。北半截责任区现含红罗巷。胡同的主要特点是历史上为会馆聚集地,如:13号原为江苏会馆,现为宣武区人大常委会及政协宣武区委员会址,民国时期曾设私立江苏小学于馆内。1956年改称北半截胡同小学,1973年改为北京203中学,1980年撤消,在院南侧建起一座四层办公楼为宣武区民政局、环境卫生局、环境保护局、物价局等单位的所在地,并另设门牌为甲13号,后政协宣武区委员会、宣武区各民主党派及侨联搬入。41号为浏阳会馆,戊戌六君子之一谭嗣同曾居住于此。2002年初,危房改造中北半截胡同已全部拆除。

分管商务、招商引资、经济协作、旅游、中央商务区、楼宇经济、金融证券、民营经济、工商行政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通信、无线电、质量技术监督、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方面工作。 联系工业园区、统战、民主党派、侨联、工商联、贸促会、粮食、烟草、盐业、会展、口岸、石油、石化、海关、商检等工作。 分管区商务旅游局(招商合作局)、CBD办(楼宇经济办)、区金融办、区工商分局、区工信局、区质监分局、区民宗外侨局。 联系隆平高科技园、区台办、区侨联、区工商联

  统战系统没有什么成员单位,统战部只是各级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党中央为统战部门确定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基本职能。

  根据中央授权中央统战部工作部门,大统战范围的单位有8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中国致公党(简称“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中央机关。负责联系协调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代管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中华职业教育社机关、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机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黄埔军校同学会机关、欧美同学会机关、和平统一促进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等11家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央统战部还设有十个事业单位,包括《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中国西藏》杂志社、华文出版社、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光彩事业指导中心、华兴经济咨询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台湾会馆、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办公室等。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http://baikebaiducom/linkurl=aqhj5Zku86gbaBJJiAiHGpGEYF47KPcjDtisHYB_c5TRzXoc52U2kFBmwgHxfB5r3v92EgyIKr09EOVKctcFpTrsJ74H9JSoGrQBJBM6iK3zk6DDWIlnQHbQXZK_9worINdoyWKuo9nYYtZK6c4xpM_ZyvUYDLXbfJRKo4KDThq#3

万建忠,男,江苏启东人,管理学博士,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协助青岛市政府刘明君副市长工作;协助分管金融、商务、旅游、外事、贸促、口岸、打私、仲裁、台湾事务、侨务等方面工作。协助联系各民主党派、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侨联。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委教育工委)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信访、保密、教育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调与兄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江苏省有关教育法规、规章草案;协调区域教育现代化实施有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承担教育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拟订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江苏省高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的审核工作;拟订江苏省各类高等教育和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承担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学校的基建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管理;规划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基础教育处

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常规管理;指导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工作;指导中小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民族教育以及工读学校教育工作。

(五)职业教育处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高等教育处

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统筹管理工作;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指导高校专业设置与学科、教材建设;指导高校本、专科生培养工作;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指导高校实验室、图书馆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指导高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七)研究生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江苏省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改革与发展规划;指导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指导与管理研究生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有关工作;承担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予专业的审批以及硕士点、博士点设置审核工作;组织对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质量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检查;承担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社会教育处

承担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扫盲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九)师资处

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江苏省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师德、师风建设;规划、指导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组织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负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市、区(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十)高校学生处

承担高校学生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大学生常规管理;承担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高校招生政策;承担高校学生转学审核工作;指导高校学生奖惩工作;指导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

规划、指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协调高校承担国家和江苏省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并指导实施;承担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校思想理论、舆论阵地、校园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协调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规划、指导高校科学技术工作;指导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承担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产学研结合和科技产业发展等工作;指导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协调教育系统知识产权工作。

(十三)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相关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会同江苏省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和征兵工作。

(十四)组织处(统战与群工处)

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高校党委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指导高校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负责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参与做好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江苏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会同江苏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统战工作;会同江苏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做好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和民族宗教工作;会同江苏省有关部门指导高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十五)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

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承担高校网络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食品卫生、校舍、实验器材、药品安全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学生人身伤害责任保险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

(十六)教育督导室(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拟订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进行督导的规章制度;组织对市、区(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对中等及其以下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江苏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语言文字工作处(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承担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八)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江苏省出国留学和来我省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交流工作;承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承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事项;承担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审核、监督管理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前期审核论证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厅管学校聘请外国专家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对外宣传工作。

(十九)财务处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等有关政策;负责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承担江苏省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国家专项拨款、赠援款和世界银行贷款等外资贷款;指导、协调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工作。

(二十)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资福利等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特级教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市、区(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二十一)审计处

负责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三)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关于会议的通知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会议的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议的通知1

校内各单位:

 为便于学校统筹安排工作,便于校领导掌握工作动态,保障学校重要活动和会议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周工作重要活动和会议安排报送制度。各单位每周星期四前对下一周的工作要制定计划。党务工作计划送交党委办公室,行政工作计划送交院长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会同党委办公室汇总,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制作《湖北经济学院一周重要活动安排》,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星期五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发布。

 二、根据《湖北经济学院会议管理暂行规定》(鄂经院党办发[xxxx]2号),未列入《湖北经济学院一周重要活动安排》的,非特殊情况不作临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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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年xx月xx日

会议的通知2

各分公司、集团各部门: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经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定于xxx年1月11日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xxx年保密工作总结和xxx年保密工作要点部署

 2、领导讲话

 3、表彰先进

 4、由国家保密局技术研究所做窃密、泄密技术演示

 5、收看国资委保密教育警示片《解读力拓窃密事件》

 二、参加人员 :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保密办成员,各单位保密工作负责人、兼职保密员及涉密人员。

 三、会议时间: 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30

 四、会议地点 :新材料大楼一层报告厅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1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集团公司保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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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年xx月xx日

会议的通知3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开学初有关会议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

 时间:9月4日(星期一)全天,具体议程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校党政领导;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二级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各民主党派组织、侨联会、无党派人士联谊会、校离退休协会主要负责人。

 二、召开新学期工作会议

 时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3∶00,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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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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