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税务系统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是税务总局党委加强党的建设部署要求的重要创新举措。“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核心要义在于凝聚“两个合力”,实现“七个打通”,即纵向上凝聚上级税务局党委与下级税务局党委、上级税务局党委与下级税务局所在
税务系统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是税务总局党委加强党的建设部署要求的重要创新举措。
“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核心要义在于凝聚“两个合力”,实现“七个打通”,即纵向上凝聚上级税务局党委与下级税务局党委、上级税务局党委与下级税务局所在地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党建“两个合力”。
横向上实现党建与纪检工作、机关党建与系统党建工作、党建与人事工作、党建与职能监督工作、党建与教育培训工作、党建与考核考评工作、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七个打通”。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前后贯通、有机衔接,对“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进行了深化拓展,既对原有一些相对原则的要求进行了细化、具体化,便于基层操作落实。
税务系统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的具体措施
在上下联动方面,明确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由上级党委书记总体点评、负责联系的党委委员结合履行一岗双责具体点评;要求各级党委委员至少建立1个基层党建联系点,并延伸建立至少1个党支部联系点;提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原则上由本部门副职党员干部担任;完善新进人员指导老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导师制度,提出“课题制”“项目攻关”等青年干部实践锻炼途径等。
在条块协同方面,要求各级税务局党委加强向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常态化汇报沟通,提出上级税务局党委有关工作部门走访下一级税务局所在地党委工作部门实现三年全覆盖;要求争取将税务部门党建考核、党员教育培训、先进典型选树宣传等工作融入地方党委工作大局,推动干部双向交流常态化等。
在持续巩固深化“七个打通”成果方面,明确各级税务局系统党建工作部门和机关党委原则上由同一名党委委员分管;要求有条件的省级及以下税务局系统党建工作部门、机关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由同一名党委委员分管,对省级及以下税务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拔使用时,探索听取上一级税务局系统党建工作部门意见;提出按业务条线制定党建引领税收业务操作指引等。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税务总局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丰富完善税务系统“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若干措施》
建局以来,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市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的支持下,秉承为国聚财、为民治税的宗旨,白手起家,励精图治,众人一心,锐意进取,事业蒸蒸日上,工作成效卓著。 办公室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全局政务运行的综合协调工作以及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等大型综合性会议文字材料的修改、综合工作及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局领导的秘书工作,包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的组织和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3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包括:对上级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上级税务机关有关指示、决定、决议,本机关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及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上级和本级机关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4负责市局机关公文处理和印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与信息中心合作)公文处理软件的应用推广工作。
5负责撰写、汇总和下发全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要点,编写上报《大连年鉴》、《中国税务年鉴》有关章节,编辑并上报下发《大连地税信息》和《工作动态》。
6负责规划、组织、协调、考核全系统的新闻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参与向媒体发布重大涉税案件工作。
7负责市局机关档案管理并指导各基层局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系统保密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9负责组织制定全局性的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
10负责接待上级领导。
11负责市局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管理、会计出纳、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工作;会同机关服务中心做好市局机关住房货币化工作。
12组织全系统的报刊杂志统一征订和市局机关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
13负责全系统机要交通和电话号码簿编印工作。
14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协助局领导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评审。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教育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我局基层局领导班子考核、配备,公务员及工勤人员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行政评价及公务员教育培训的规划等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1考核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市局机关处以下干部。
2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等人事管理工作。
3实施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项工作。
4落实岗位目标管理(对市政府)等项工作。
5管理本系统的人事信息、人事档案。
6对本系统出国(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7对本系统人大代表资格进行初审。
8制定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
9牵头组织与实施《基层建设纲要》的落实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行政评价制度的修改完善,组织协调及实施各项行政评价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计划会计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全系统税收计划的分配与下达、分析与报告、调研与调控工作;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报告;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供应、管理、监督、服务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分配、下达各征收单位的税收计划,分析、通报税收计划执行情况,掌握税源变化,按时向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及分析报告。
2制定税收会计工作制度,做好与财政、国库的配合、协调和对账工作,对全系统税收会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编制上报税收会计月报表、年报表。
3制定税收统计工作制度,进行税收统计分析,对全系统税收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编制上报各种税收统计报表。
4制定税收票证管理制度,对全系统税收票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全系统税收票证印制、发放、管理工作,报送各种税收票证季报表、年报表。
5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及时汇总、上报重点税源报表。
6负责全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票证、重点税源工作的培训、考核。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审计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系统财务、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对全系统年度财务进行预算、决算;审核、汇总所属会计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全系统经费年度预算和决算;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3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全系统经费管理和财务开支;拨付各种款项;按期提供、上报财务报表和经费财务分析报告;预算和审核代扣代缴手续费。
4对全系统公积金、医疗保险、政府采购、住房货币补贴工作进行政策指导、检查、监督和管理。
5与有关处室联合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管理、检查、监督全系统财产物资管理和行政收费工作。
7组织全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
8接待安排省、市有关部门的财务预、决算审计和检查。
9对违反上级有关财务、审计方面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策法规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综合性税政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建立、完善全系统普遍适用的行政执法制度;组织编报地方税收立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税收立法工作。
2组织、建立、完善综合性税收工作行政审批制度,并协调组织实施;协调建立、完善、维护减免税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分析上报全系统综合性行政审批情况。
3负责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化、规范化工作;协调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审查备案的涉税规范性文件。
4健全、完善并贯彻各项执法责任制制度;接受上级部门的验收检查,指导监督基层局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工作。
5对基层局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日常、专项、专案监督检查和年度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协调人事、监察部门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6建立、完善税收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制度;负责市局税收行政执法委员会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落实等日常工作;负责执委会会议筹备、会议材料审查、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监督决议落实等项工作;负责对基层局税收行政执法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7 负责承办市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行政诉讼应诉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的指导和统计上报工作。
8收集整理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建立完善地方税收法规库;管理维护大连地税网站法规库及日常政策法规公告网页。
9组织、协调、实施上级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布置的综合性执法工作。
10组织或配合税收法制的培训工作;组织税收行政执法资格及执法能级认证和发证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管理。
11制定和完善税务行政处罚制度;协调、统一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手续、权限及处罚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数额较大的罚款案件听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全系统税务行政处罚情况。
12组织制定、完善、监督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制度;对税务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综合统计、分析上报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征收管理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地方税收征管的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控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订并监督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规程和办法。
2负责地方税收征管体制、征管模式、征管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工作,协调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建立和完善征管工作监控指标体系,分析、调度、考核和评价征管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和上报征管报表。
4负责征管信息系统(征管软件)征管业务需求以及征管信息化应用项目的推广和征管信息数据的分析、监控。
5负责全市税源的管理、分析和监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定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裁决纳税争议。
6 负责全市税务登记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及市内四区的税务登记工作。
7负责全市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及滞纳金的业务指导,审核、审批缓税,负责欠税的统计、分析和欠税公告的发布工作。
8 负责全市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负责税控收款机数据的采集、分析、监控工作,建立“以票控税”管理机制,负责税控发票综合管理并组织实施。
9统筹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纳税服务工作,协调各税种管理与综合管理关系,建立全市税收分析、评估、稽查、服务互动机制。
10负责委托征收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协调个体税收定额管理。
11负责征管资料的档案化管理和征管文书的印制、管理、发放工作。
12 负责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纳税大户评定、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审核中涉及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有关纳税情况。
13负责建立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税责任制度和全市地税协税护税工作。
1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流转税管理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收政策指导及税种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涉外税收的综合性工作和反避税工作,负责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营业税税政指导、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指导。
2按规定办理营业税减免税审核审批手续。
3负责组织营业税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日常调研、检查、协调和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营业税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费)源调查、收入监控、资料统计和分析工作。
5根据营业税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特点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强流转税(费)的征收管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6负责涉外税收的综合性工作和反避税工作。
7负责全国税收资料调查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筵席税、屠宰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财产行为税)的税收政策指导及税种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财产行为税税收政策指导及财产行为税税收政策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2按规定办理财产行为税减免税监督检查、备案、审核和审批手续。
3组织财产行为税的日常调研、协调和业务培训工作。
4组织财产行为税的税源调查、统计、分析及收入监控工作。
5根据财产行为税特点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强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6负责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委托代征的指导、监督、检查及印花税票代售许可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指导及税种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指导工作。
2负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3负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的审核、审批和上报及减免税工作。
4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调研、协调和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企业所得税的税源调查、收入分析和资料统计工作。
6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
7根据企业所得税特点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并监督落实。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指导及税种征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个人所得税税政指导及本税种涉税事项审批。
2组织个人所得税的日常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3组织落实税收情报交换工作,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收集和分析外籍人员、中方驻外人员的有关纳税信息。
4制定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监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5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税收协定。
6根据个人所得税特点和征管工作需要,提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7组织个人所得税的税源普查、收入监控、资料统计和分析工作。
8负责制定、完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前扣除办法和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纳税评估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纳税评估综合管理、个体及各类集贸市场税收定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工作规定,制定全系统纳税评估制度、规程及办法。
2负责全系统纳税评估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
3负责全系统宏观纳税评估,协调各税政处开展分税种纳税评估工作。
4负责建立和维护各类纳税评估指标及预警值,综合运用税收征管及外部经济管理的涉税数据分析纳税疑点,派发评估工作任务。
5负责制定个体、集贸市场核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制定个体定额标准及考核指标,并进行监督和评价。
7负责全系统纳税评估和个体定额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纳税评估和个体定额管理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税务稽查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计划、部署、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调研和指导全系统的税务稽查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税务稽查的制度、规程和办法。
3制定税务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和对象;明确检查工作要求。
4组织查处全市重大偷逃抗税案件,对重大或疑难案件组织合议。
5组织开展全系统的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税务稽查工作。
6受理、批办、转办、督办和组织查处各类涉税举报案件,审核、呈报案件查办结果。
7与公安、司法机关联系沟通,协调涉嫌犯罪的税务违法案件移送工作。
8检查、考核全系统的稽查工作。
9统计、分析、上报和通报税务稽查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征管工作的意见、措施。
10核发、使用和管理税务检查证件。
11编辑稽查案例,组织全系统稽查人员的稽查业务培训。
12组织全系统稽查复查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技信息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起草信息化工作规划、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2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立项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
3制定信息化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以及管理办法,组织检查、考核全系统信息化工作。
4负责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职称评定管理工作。
5负责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电子数据的使用管理、安全管理及相关考核工作;协调外部电子数据的采集与交换。
7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8负责计算机类固定资产及网络设备管理(包括制定设备配置标准、审核采购申请、设备调拨与报废管理等)。
9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室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全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2受理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3调查处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4组织实施全系统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5组织实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6监督检查全系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情况。
7搞好廉政制度建设,制定有关税务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在任、离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大宗物品采购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为市局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和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
2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单位的党的工作;
3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负责两级中心组和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牵头组织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地税文化创建活动;
5组织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树、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监督检查;
6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检查、指导;
7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民主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负责统战工作,牵头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及普法教育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老干部处为市局机关的职能处室,负责地税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2指导基层局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劳动工资等工作;
4监督检查基层局贯彻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5定期征求离退休老干部对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及时掌握离退休老干部的思想状况,深入细致地做好老干部的思想工作,适时开展一些有利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8了解掌握老干部的健康状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定期保健和体检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纳税服务处(电子税务支持中心)根据市局授权,行使机关处室职能,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的综合、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落实上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控和考核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
2制定或组织制定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制度;
3负责全系统办税公开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监控和考核工作;
4负责建立市级层面税企信息沟通渠道,收集反馈意见,协调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纳税服务问题;
5负责办税服务厅(室)建设标准的制定、功能的确定、窗口的设置、环境的布置以及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全系统外网网站的规划、管理和相关栏目的维护工作;
7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维护和考核12366纳税服务热线;
8负责外网“中国税务第一博客”和内网“纳税服务”栏目的内容维护工作;
9负责全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培训、考核;
10负责全系统纳税服务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x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全面启动之年。今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x年以来,我局充分宣传、研究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放大政策效应,给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的税收空间,在大力培植战略新兴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四岛一城”建设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宣传辅导,提高税收政策的引导力
一是做好“一个基地、两个平台、三支队伍”的建设。立足商会业余税校基地,全年共对200余家企业开展了3期培训辅导;借助税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这两个平台,分发各类优惠税收政策汇编千余册;依靠驻格税官、办税大厅工作人员、舟山晚报小记者团这三支队伍,在社区、基层、学校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升了税收宣传的吸引力。二是紧密联系当地媒体。通过做好舟山日报“国税之窗”的组稿工作,密切联系“舟视新闻”、“行风热线”、“一把手廉政访谈”等栏目,及时报道了“两服务”调研、“营改增”试点等重要工作举措,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力。三是深化国税网站建设。依托内外网同步开放的12366知识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00余条,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120条,增强了宣传的渗透力。
(二)优化税收举措,增强落实政策的能效度
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落实好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实施意见“80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4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起征点提高政策,使全市24185户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受益,据测算全年共计减免税款4504万元,受惠面达91%;全年办理各类减免24528万元,给我市的海洋经济发展和新区建设提供税收政策支撑。认真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特别是在做好货物运输业“营改增”方面成绩突出,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贯彻出口退(免)税政策。全年共计办理出口退(免)税4456亿元。不断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对11家a类出口企业实行“当月审核,当月退税”,促进了资质优良外贸企业的发展。同时继续推行船舶制造出口企业“先退税后核销”管理办法,今年累计已为船舶企业办理先退税985亿元,有力支持了该行业的转型升级。
(三)深化调研分析,加强建言献策的针对性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四岛一城”的新格局,在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的同时,主动调研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并积极向总局、省局争取有利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系统梳理研究了有关海洋经济发展、综合保税港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并形成了《财税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建议》上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扎实开展了“营改增”试点的调研,特别是深入一线摸清了个体挂靠船、国际运输业等情况,为省局推进试点工作减轻了压力。三是由我局牵头向上争取的海外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出口退税试点,目前已获总局同意,这将有利于我市海运业的发展。
二、依法坚持收入原则,保证税收收入质量
x年初,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局及早谋划,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扎实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和收入预测,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全年我局组织收入5222亿元,比去年下降827%,组织地方财政收入1321亿元,顺利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地方财政收入目标,成绩来之不易。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关于严格依法理财有关问题的文件要求,坚决杜绝企业无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款应抵不抵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财政垫付税款、转引税款等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坚决避免突击收税。综合分析今年的总体税收情况,在总减收额75876万元(剔除免低调库因素)中,由于中海油影响减收48253万元,船舶行业减收15499万元,商业减收8001万元,分别占减收总额的6359%,2043%和1054%。剔除这三个行业的影响,税收水平基本与去年持平。
(二)强化税收分析预测
根据经济税源发展、政策、征管以及财政需求等因素变化,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准确预测税收收入,及早制定组织收入应急预案,主动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统筹规划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每月进行收入调度和考核督促,每季度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税收预测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将经济下行对税收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三)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
对全市税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开展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剖析影响企业税收增减的主要因素,摸清企业的纳税现状和纳税潜力。依托一般纳税人监控分析系统,通过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的分析,加强对船舶、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同时对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税源大户加大监控力度,及时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防止欠税产生。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x年以来,我局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
(一)健全基础性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局部署,指导县(区)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市系统共分类整理220件文件目录,整理出建议全文废止、失效的文件177件,建议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的文件4件。深化重大税务案件管理,对《舟山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并在市本级和岱山县局推行了重大税务案件说理性文书试点工作,切实规范了税务执法人员的处罚行为。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在配合省局做好执行情况调研的同时,进一步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空间。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
对内不断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具有执法风险的人员均安装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保证了监控执法和预警纠错等功能的有效发挥。并且按照省局规定及时开展问题提报、业务公告111个,有效化解了执法风险,x年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正确率一直保持在9999%以上。对外坚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舟山门户网、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媒介,共发布各类涉税公开事项200余条,进一步拓宽了公开领域,增强了外部监督力度。
(三)营造依法行政和谐氛围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发挥“巾帼税法志愿服务队”品牌优势,积极宣传“我身边的好税官”,将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服务执法型”税务稽查建设,初步构建起了公开的告知回访体系和规范的评估自查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开展了包括3个项目的税收专项检查和涉及2个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查补收入8693万元,同时重点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假发票和非法案42件,涉及发票493份,进一步维护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四、深化服务品牌创建,巩固和谐征纳关系
x年以来,我局以品牌创建为指引,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高。
(一)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放大“海上办税服务站”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打造“驻格税官”、“税情联络室”等贴近纳税人并且行之有效的服务项目,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健全服务制度建设,出台了《纳税服务制度汇编》,对涉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23项规定予以整理归纳,推行窗口单位季度“纳税服务之星”评比,为提升全市系统整体服务水平奠定基础。完善涉税事项快速响应机制,借助12366咨询服务反馈工单、大厅热线,认真梳理并及时解决纳税人需求中热点、难点问题百余个,当天办结率接近100%,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纳税服务平台功能
主要是推进四个平台的功能建设。一是在市内范围“同城通办”的基础上,于12月20日实现实现全市通办,为纳税人提供申报征收、等八大类27小项等涉税事项的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纳税人到非所辖税务机关办税。二是推进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改善内外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并添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机(arm机)方便纳税人办税,目前我局已完成省局下达的60%大厅达标的任务。三是推进国税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和功能应用,畅通征纳网络交流互动渠道,加强涉税政策信息宣传推送,发挥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作用,增强征管服务效果。四是加强货运专票代开延伸服务点建设。建立健全代开延伸服务点的各项服务制度,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防范代开点的涉税风险。
(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推动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牵头、税务机关提供支持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建设,如定海区局建立了“税企俱乐部”、普陀区局建立了“税企促进协会”,完善了税收化解争议机制。积极会同地税部门向a级以上的纳税人发放纳税信用等级证书593份,推进了纳税信用建设工作,营造了社会各界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准备工作,借此进一步健全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长效机制。年中集中开展了国税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关系清理的专项活动,强化了监督管理,为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守法、诚信、公正开展业务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
x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化征管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舟山实际,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一)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全局上下团结一致,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统筹兼顾,确保了“营改增”工作试点的顺利推进。一是做好数据核实和资格认定工作。从9月20日起,通过下户核实、联系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方式逐户进行审核确认,实际接受地税“营改增”试点并导入ctais系统的纳税人5927户,其中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55户。二是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207种“营改增”相关发票的印制和发售,保证了试点纳税人12月1日起顺利开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确保原有办税服务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3个货运专用发票代开延伸点,方便了交通运输业纳税人代开票。三是开展辅导培训。有针对性、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除了辅导企业进行日常申报等业务外,在帮助企业尽快建立起适应“营改增”试点的管理机制上更是提出了不少建议。共组织系列培训24期,辅导试点纳税人共计2143人次。目前,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一切正常。在12月1日零时开展的征管系统测试工作中,各县(区)局均顺利开出营改增各种相关发票。
(二)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
从年初开始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专业化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同时积极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在继续深化应用船舶修造和外包工模型之外,今年我局又确定螺杆行业为重点行业进行建模,目前该行业建模运行良好。完善重点税源纳税人基础信息管理,分户到人,共对27户重点税源的135条基础信息进行补录,为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继续开展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651万元。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季度统计分析,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4290万元。积极推行专业化重点评估与日常纳税评估相结合的联合评估模式,共纳税评估企业269户,入库税款1430万元。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工作,准确采集、及时传递车购税征收环节的车辆识别代码信息和异常发票信息,并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车购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车购税办税效率。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不断提高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水平,初步建立了水产品出口预警体系。x年增值税入库3461亿元,消费税入库376亿元,企业所得税入库1183亿元,车辆购置税入库202亿元。
(三)强化涉税信息综合应用
落实全市涉税公民身份存量信息疑点核查工作,全年通过涉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4977户次,有效遏制了各类代开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充分利用协作单位提供的非正常户信息,强化本地企业的日常管理。继续深化电力发票数据信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全年共完成工业纳税人用电户号与纳税人识别号匹配3764户,并且已经成功应用在螺杆、机制冰、砖瓦窑等三个行业,补缴税款117万元。积极实施金税三期网络改造工程,优化全市网络架构,进一步巩固了信息与网络的安全。继续扩大网络发票的使用范围,在企业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全市又有1527户个体户推广使用了网络发票。加大对全市44户企业冠名发票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了冠名发票综合应用的数据信息完整。扎实开展网络发票查验工作,选择了保险、房屋建筑业和受票额大的部分金融、船舶企业共80户的2326份发票进行了查验,涉及金额213亿元,引导社会各界利用网络发票系统查验鉴别发票真伪。
六、着力激发干部活力,保持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x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搭建干事的平台,激发干事的热情,提高干事的水平,盘活了全局人力资源,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干部培养使用
通过每月举办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市里组织的“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积极落实省局党组《关于加强市、县国税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民主推荐,提拔任用了4名干部,充实了两县局两区局班子配备。探索和创新干部锻炼培养渠道,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研究制定了《民主推荐选派驻社区工作指导员工作方案》,并选派1名干部到定海城北社区担任农村指导员。结合舟山实际修订完善《舟山国税系统推荐考察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办法》,合理延长了股级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促进了海岛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x年,在文明创建方面,我局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市局在继续保持全省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同时,又被省局推荐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候选单位上报总局。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被市委宣传部、组织部评为-x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市局机关党委被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命名表彰为“x年度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示范点”单位。定海区局和嵊泗县局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普陀区局办税服务厅获评省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称号,定海区局办税服务厅被认定为省级“百佳优质服务窗口”。在国税文化建设方面,也是捷报频传。在刚刚结束的首届舟山群岛新区运动会上,我局获得了系统企事业单位金牌总数第六名、奖牌总数第七名和团体总分第七名的好成绩,获奖的名次和人数均创下参加历届市运会之最。在各个团体项目上也是亮点不少,其中健身排舞和广播操获得一等奖。在舟山市第三届领导干部乒乓球比赛中,取得团体总分第二名,科级干部个人第一名的好成绩。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积极处理了1起科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了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身约束和提高自身修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三谈两述”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x年度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同县局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1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6人次。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全年共召开市局党组会议12次、局长办公会议10次,民主生活会1次,并将有关会议情况及时向全局通报,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行风热线”直播,展示舟山国税良好形象。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成立于1995年6月。主要负责经济开发区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办公地点位于西安市二环北路西段3号北城国税大厦。管辖地域约100余平方公里。全局现有干部108人(其中在职干部105人、提前离岗1人、退休2人)。党员干部80人。
区局下辖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科、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办税服务厅;2个事业单位,即:信息中心、票证中心;7个派出机构,其中1 个税务分局和6个税务所,即:凤城路税务分局,泾渭科技产业园税务所、生物生态科技产业园税务所、朱宏路税务所、文景路税务所、开元路税务所、出口加工园区税务所。经市国税局批准,从2009年12月底开始,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涉外企业由直属分局全部移交给我局,实行属地化管理。据统计,到2011年8月,我局所管理的各类纳税人总数已达8000余户。
经开区国税局自1995年建局以来,在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开发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区局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光荣使命,以“抓班子、带队伍;塑文化、求和谐;强管理、谋创新;促发展、求效益”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大力组织收入,税收收入持续稳步快速增长。刚刚建局时的1995年完成的税收任务仅有84万元,而2010年实现的税收收入已达221亿元,短短的15年,税收增长了2630倍,为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认真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税收征管步入了法治化轨道。
三是推行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管的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征管基础设施日益加强,征管“六率”明显提高。完善“以票控税”,强化税源分类管理,加大税收控管和清理欠税力度,逐步建立起“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强化管理”的现代征管模式。税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广大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明显增强。
四是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全面应用CTAIS系统。从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领用发票到纳税申报等税收业务全面纳入信息化管理。办公自动化全面推进,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税收内外管理迈向科学化和高效化。
五是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有计划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干部爱岗敬业意识、文明征收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造就了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国税干部队伍。
六是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提升纳税服务品质。本着“亲商、安商、富商、护商”的八字方针,竭诚服务纳税人。为了改善办税条件,让纳税人有一个温馨舒适的办税环境,区局建设了全省面积最大、设施一流的办税服务厅;为了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区局对传统的办税流程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把原来由纳税人奔波的事情化转为税务机关内部流转,将传统的办税窗口变成了20个功能强大的多功能办税点,在税务系统创新性地推出了“点对点,零距离,一点办结”的纳税服务新方式;为了给纳税人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区局在办税场所设立了VIP厅,开辟了纳税服务绿色通道。理念和方式的创新,带来了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大幅提升,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受到广泛好评。
七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国税形象。为了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持久推进,区局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十年规划,并把文明创建融入各项工作之中。512大地震发生后,区局广大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班子的带领下,积极为救助灾区同胞捐款献爱心。此外,党员同志还积极响应中组部的号召,交纳特殊党费,组工干部还为灾区重建学校捐款。单位、个人4项捐款合计达27万余元。区局被西安市红十字会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当甘肃玉树发生地震后,区局党总支立即组织赈灾捐款献爱心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与,共为玉树灾区同胞捐赠赈灾善款15000余元。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区局于2008年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区局创建工作的带动下,各所属单位的创建工作也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截止2010年底,共有3个税务所获得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有3个基层局所获得了区级文明单位称号,区局团支部被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五四团支部称号,1个税务所获得了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富有进取精神的经开国税人,将把已有的成绩和荣誉当作向更高目标迈进的起点和动力,紧紧伴随经济开发区发展前进的步伐,用忠诚和智慧,在凤城这片热土上续写新的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