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开公司的车出车祸,责任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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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开公司的车出车祸,责任怎么承担?
导读: 1、员工开公司的车出车祸,责任怎么承担2、试用期员工上班路上车祸怎么赔偿3、公司员工开车出车祸是否要承担责任?4、在上班的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公司怎么处理5、员工上班时间开车送货车祸身亡,交通事故认定主责,是要被认定工亡么?公司需要赔偿么?6
  • 1、员工开公司的车出车祸,责任怎么承担
  • 2、试用期员工上班路上车祸怎么赔偿
  • 3、公司员工开车出车祸是否要承担责任?
  • 4、在上班的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公司怎么处理
  • 5、员工上班时间开车送货车祸身亡,交通事故认定主责,是要被认定工亡么?公司需要赔偿么?
  • 6、员工工作时间送货出了交通事故把别人的车撞了,员工需承担责任吗?

员工如果私开单位车辆肇事的,由员工承担肇事的责任,首先由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由员工赔偿,如果公司代员工垫付费用的,公司可以向员工追偿。

因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由所在的公司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个人是不需要赔偿的。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员工上班路上车祸赔偿判定: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既然是工伤,交通事故受害人当然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2、上下班途中发生清远违章交通事故的,也是一个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直接按照交通法规向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要求赔偿。

所以,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司需有的责任有:

在上班路上发生了车祸,公司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认定为工伤,则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要正常发放。其他如医疗费等补偿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公司全部承担。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公司员工开老板车出车祸责任划分一般也会按事故的原由来进行认定;而对于员工与老板之间,只要是属于工作的时间产生的后果就会由老板来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造在的事故比较严重就会由员工和老板双方一起来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对于开公司的车出车祸怎么赔偿的问题出差是职务行为,出差方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出差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就由出差人和公司对外负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如果是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公司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情况造成员工本人受伤,属于工伤,公司负有赔偿责任;如果员工是非接受公司的安排,执行公司的工作任务,而好似擅自开车外出,应该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公司则不负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不是属于员工主要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凡是员工在上班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不论责任,一律按工伤亡处理;

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员工担责就直接证明了是在违法状态下发生的事故,公司没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承担违法责任。因此其对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害均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该员工死亡,其对第三方的赔偿从遗产中划拨,由其继承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与公司无关;

如果该员工为乘员,则其在事故中的损失向驾驶员索赔。对事故赔偿问题由双方协商或由法院裁定,与公司无关;

原则上,事故赔偿先于工伤赔偿执行。该员工是驾驶员的,可能在事故善后中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工伤赔偿是否全额进行,其中涉及法律问题尚未统一,因此先征求社保局意见为妥。如果发生争议,可以请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下,员工不需要承担责任,员工方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因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法律分析

事故责任认定是员工为主要责任方的话,由员工和公司协商处理,如果是对面负主要责任的话,由对面或者对方的保险公司处理。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出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其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雇主承担,但员工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的,其也应当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要不要赔偿,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为划定的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来综合判断,以责任认定书里的内容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