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可以私底下转给员工的。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其次转给员工后可以让财务做账,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的,毕竟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其次是转给员工车款后,可以让财务单独做账。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公
可以私底下转给员工的。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其次转给员工后可以让财务做账,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
首先是需要返还员工车款的金额的,毕竟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
其次是转给员工车款后,可以让财务单独做账。
再者是车款是员工进行垫付的,公司有义务归还购车费用的款项。
公司购车的好处:
1、得到购买的优惠力度更大。
2、赠送的汽车增值服务更多。
3、可以得到购买车险的优惠。
见议如下仅供参考
外:不要直接给员工打款,以公司名义购车员工使用(不对外宣传),发生的费用(折旧油款可税前列支),2年后过户给员工,出售固定资产处理。
1如果已经打了,那么:
借:其他应收款-XX员工
贷:银行存款
2两年后借:管理费用-福利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这里需注意个税问题)可按年终一次性奖励缴税
3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公司买车,再转手卖给员工,是不能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是要按售出价格的17%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扩展资料有些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虽然未经购买方认证,也可以由购买方开具通知单,销售方凭据此重新开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以下两种情况: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靠。
1、协议的双方对协议的内容有处分的权利。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3、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侵害社会公益和第三人的利益。
有一些大业福利比较好,比如世界500强公司,会给达到一定级别的员工配车。
员工在公司工作达到一定年限,比如3年以上,车子的产权就全部归给个人所有。
如果公司想拥有这个车的所有权、而员工只有使用权,则上公司的名字。
但按你的说法,是“奖励”,也就是“送给”员工,那最好上员工的名字。因为本来就送出去了,而且汽车的话,是个特殊的产品,它在行驶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巨大的人、财、物损失,如果公司送出去了不想以后惹来麻烦, 上员工的名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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