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主观:从09年开始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生产用车,属于运输工具的可以抵扣。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就不能抵扣(疑似个人消费品则不可以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
法律主观:
从09年开始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生产用车,属于运输工具的可以抵扣。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就不能抵扣(疑似个人消费品则不可以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第538号),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有以下方面的变化: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允许纳税人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二是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如小汽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本条例所附《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执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
法律客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四)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五)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六)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七)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相信大部分人上班就是为了赚钱,有很多公司都是有年终奖的。而今要到了年底放假的事,很多公司也已经发了年终奖。山东德州有一位老板给自己的40名优秀员工每人奖励了一辆车,那么,这位老板的做法真的好吗?
一、这些员工拿到车钥匙都十分开心。
据了解,这家企业在今年年底,给40名优秀员工每人发了一辆车,总价值1500万,而且,这还只是年终奖的一部分。只是听一听就激动,这不仅让其他企业的员工羡慕的不行不行的。而且,拿到这些奖励的大多是八零后,心里当然也十分高兴。有人表示,拿着车钥匙,比中了五百万还高兴。
二、这些员工肯定给企业带来了不少利润。
既然做出了贡献,就应该得到奖励,这样才能激励员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今年的年终奖怎么发,直接影响着员工们明年的干活劲头。每个人上班不就是为了挣钱吗,这样的年终奖也充分提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让人们觉得自己只要好好干,就肯定能够在收入上有所提现。这对企业的发现也是有好处的。有些企业效益好了,不愿意给员工多大点钱,效益差了,又想给员工少发点钱,这样的公司根本无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因为,人们觉得,即使自己出再多的力,也不会得到多少。甚至可能出现磨洋工的做法,这对企业的发展肯定没有任何好处。
三、这个企业的员工肯定都希望自己的企业效益好。
像这样的企业,每个员工都希望企业效益好了因为企业效益好了,老板才能给自己发的多。
关于“老板给40名员工每人奖励一辆车,在你看来这种做法真的好吗?”这个话题,各位有什么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一般纳税人企业,买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税务方面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计入职工福利费的折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超标的可以递延到下一纳税年度抵扣。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属于为员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用于集体福利的运输费用,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现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以上税收规定,除以上二款事项外,都应按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关于对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范围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至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因此,纳税人购买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乘用车和10至23座(含23座)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按规定应征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货车和皮卡车可以按规定申报抵扣。如新购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客车,即使座位超过23座(按规定不征收消费税),但由于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4、企业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班车既不属于生产所用,也不属
于管理所用,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属用于集体福利性质的固定资产,所以班车发生的汽油费不能作为企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可以。公司车辆属于公司董事会集体财产不能免费送给个人使用,公司的车辆主要用于公司官方合法活动,如出差旅行、客户拜访等,而且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下,员工使用车辆时也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以抵消公司的运营成本。
公司赠送汽车如何做会计分录
公司送车的会计分录需要用到的会计科目有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原材料、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详细的会计分录做法见下方
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属于固定资产处置,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二,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第三,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四,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五,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公司够买小车赠送给员工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公司购进汽车时,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不含税的机动车发票金额+车辆购置税+汽车装具发票载明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公司将汽车赠送给员工,其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再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公司赠送汽车如何做会计分录
近日,山东乐陵一企业的40名优秀员工每人领到一辆高级轿车,据了解这40辆车总价值约1,500万元。这40名获奖的员工中,近1/3是80后,据该企业总经理曹建邦介绍,这些汽车只是年终奖的一部分。还有年终奖金及其他奖品,网友看到很羡慕,纷纷表示又是别人家的老板。这些员工拿着汽车钥匙十分激动。
这样的奖励机制会让员工更加有归属感。阿云曾说过,员工离职无非就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钱没有到位,第2个是心委屈了,而企业这样的奖励机制会让员工的付出有收获。现在很多企业为了提高效益,经常对员工压榨和剥削,不仅苛扣员工的工资,而且根本就不会发任何的年终奖,这也是导致员工经常离职跳槽的原因,而企业的这种做法,更能留住那些优秀的员工。
企业的奖励机制为鼓励员工更加上进努力。现在很多企业吃大锅饭,不管你是勤奋还是偷懒,不管你是有成果还是没成果,最终拿的钱都是一样的,这也会打击很多人的积极性在职场中变得更加的懒散和不认真,让那些优秀的员工得到应有的奖励,这样才会激发更多员工的积极性,从而创造出更好的企业效益,也希望企业一定要舍得付出,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企业的奖励机制会吸引更多的人才。我们都知道一个福利好的企业才会有更多的人来应聘,一个经常克扣员工工资的企业是留不住那些优秀人才的,如果企业有一个良好的奖励机制,会吸引更多的人才,也会让企业拥有更多的新鲜血液,这样的企业在未来才会有更好的发展,才能在市场上取得新的突破。
需要的,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固定资产清理;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上牌照时候要缴纳。
(1)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是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所得税也需要看用途,基本没有离开企业不用视同销售;
(2)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3)个税:”
1、企业为股东购置汽车。企业为股东购车,税务处理实务中要视企业的经济类型分别进行处理: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3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员工应将取得的所得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车辆,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该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按企业法规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这需要根据双方在赠予车辆时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履行情况来看,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赠与员工的,可以不用返还。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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