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主观:差旅费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差旅费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一)工
法律主观:
差旅费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差旅费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员工报销手机费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费用本身就属于公司的,企业根据实际使用时取得的公司抬头的发票,计入到管理费用—通信费科目进行核算。另外一种是公司给予员工的通信费补贴,则应该当员工福利,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核算,计入员工工资缴纳个税。
春节期间,公司老板通过企业微信群向员工发放红包,员工取得的微信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本企业员工通过企业微信群取得老板发放的红包,如果这个红包费用是由公司承担的,属于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老板发的红包是由其个人承担的,那么职工取得的红包无需缴纳个税。
微信红包的账务处理
1、企业因为经营的原因,如促销、公司宣传等,向公司外的个人发放的红包可以作为公司的正常费用(如市场推广费、广告宣传费)入账:
借:销售费用——市场推广费等
贷:银行存款
2、企业给员工发放春节红包,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入账: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法律主观:
一、[endif]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然后在发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核算出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申报退税抵税流程该申报流程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多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可选择申请当期退税或是申请多缴税金留作下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抵减。[if!supportLists]1、[endif]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if!supportLists]2、[endif]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if!supportLists]3、[endif]纳税人提交以下资料给主管税务机关。[if!supportLists](1)[endif]当期个人所得税申报表。[if!supportLists](2)[endif]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if!supportLists](3)[endif]多缴税款属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时期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多缴税款属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多缴税款所属时期实际应税收入情况的书面证明。[if!supportLists](4)[endif]证明已纳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含税收缴款书、完税证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税务机关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将原件退回纳税人)。[if!supportLists](5)[endif]《退(抵)税申请审批表》。[if!supportLists](6)[endif]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第四步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作退税或抵税处理,纳税人执税务机关退回申报表备查或下期抵税申报。三、个税申报时所需的资料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其实,企业发放的通讯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有相关政策参考的。
51个税管家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由上可知,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符合国税发〔1999﹞58号文件省税务局确定的标准,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所在省没有扣除标准的,应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通讯费补贴无需备案,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添加→本期其他扣除:“其他”,并在备注里注明“通讯费”。
附上:部分省市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规定
1、浙江省
浙地税发[2001]118号:按照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
2、福建省
闽地税所便函〔2013〕16号:省局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请示省政府,在省政府批复前,暂按每人每月500(含)元以内,准予据实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或以通讯费名义发放给职工的现金补贴,应并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天津市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或以报销方式支付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费用,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发放给个人的办公通讯补贴,费用扣除标准为我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
4、安徽省
我省个人公务交通费用扣除标准,按照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省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公车改革适用范围内相应职级人员对应的公务用车货币补贴标准确定。
各主管地税机关应根据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本公告,公告管辖范围内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公务交通费用的具体标准,并层报上级税务机关备案。
5、山西省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部分,可以作为公务费用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通讯费用报销需要交个税吗
通讯费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公司员工报销手机费征收个入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
一、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因公需要)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可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为个人通讯工具负担通讯费采取发放补贴形式的,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当地没有规定公务费用的标准,如果企业能够证明报销的通讯费均是用于公务的,可以不征个人所得税。
1、必须要有发票凭证,应该还要求员工提供通讯公司开具的通讯费大类的明细账单。如果遇到税务稽查,企业无法提供相关凭证证明该费用的实质,是会被直接要求并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将通讯费作为补贴直接打入员工的银行卡工资或直接发放现金的(即非报销形式),也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内部补贴制度在制定时应考虑到不可能全部员工都有公务所需,不同部门员工的公务所需是有差别的。
员工用票据报销的通讯费,交通费缴个税吗
1、通讯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因此,目前,各地对通讯费的扣除标准及征收方式不尽相同,由各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交通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第一条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规定,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而,对于您所述的员工以报销方式取得的交通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这类交通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当地有扣除标准,可按扣除标准后的金额计入工资合并纳税。
通讯费用报销需要交个税吗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采纳。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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