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了公司的入职培训,培训过后可以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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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加了公司的入职培训,培训过后可以辞职吗?
导读:第一,试用期内员工,可提前三天申请辞职。第二,培训时有没有签相关的培训须知等文件或协议。这个是为了证明培训当事人是否了解清楚如果培训后走掉要扣培训费用相关的规定。第三,入职培训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入职培训一般都是免费的。根据《劳动法》第

第一,试用期内员工,可提前三天申请辞职。

第二,培训时有没有签相关的培训须知等文件或协议。这个是为了证明培训当事人是否了解清楚如果培训后走掉要扣培训费用相关的规定。

第三,入职培训是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入职培训一般都是免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另外,《职业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可以要求补偿培训费。

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一,企业文化不健全。公司对招进的新员工要求产出比较及时,忽略了对他们岗位技巧的培训以及对企业文化观念的认同等。更何况大多数小公司都没有培训。

第二,老员工叽叽喳喳,成群结队,复杂难搞定的事都扔给了新员工,对于不爱交流的新员工,是很难融入这样的团队中的。

第三,新员工到位一段时间后,人事没有询问他们是否适应办公环境及工作过程中有没有困难等,人文关怀太少,导致新员工心理感觉不到温暖。

第四,应聘时公司讲前景谈文化,入职后发现更本不是这样的,所以走人了。

第五:能办理入职,至少在面试环节或者先期形象双方都是认可的,但是都建立在企业与员工较片面的表面了解基础上,双方关系并不稳定,特别是企业招聘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理想化的包装,导致入职后产生现状落差,导致闪辞。

第六:新人入职前三天非常关键,同事关怀,团队氛围,入职规划事务安排都不能掉以轻心。可能老员工不经心的抱怨都会成为影响因素。

第七:不排除员工自身原因。

第八,接到了更好公司的offer。

第九,发现领导、同事有重大人品问题,或者内部争斗太严重,无法相处。

第十,发现工作自己完全不感兴趣。

第十一,发现几天下来什么活都没有,简直是浪费时间。

闪辞是好事,不会给企业浪费过多的资源。就像刚相亲一两次就说清楚,比相爱一年在分手要好很多。长痛不如短痛。对公司和员工伤害都很小,只是HR会比较痛心。综合所述,员工闪辞永远是无法避免的,即使企业做得再好,也有人会辞职的。我们无法把握掌握未来,但是我们可以把握现在。所以优秀的企业不怕没有人才,只怕人才来了心寒了。

如果单位有培训的话,离职的时候可能是需要赔偿的,因为单位出现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劳动者没有为公司工作一定期限的话,单位可以向劳动者索要违约金。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培训的话,当事人随时可以辞职的。

      如果单位在入职的时候给劳动者提供了培训的话,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上的工作期限来工作。如果没有工作到规定年限的,可能需要赔偿违约金。但约定规定劳动者违约时应负担的培训费用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因费用问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处理原则如下:

      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3、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除非职工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在适用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在合同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4、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一般是不允许签署违约金条款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接受了公司的培训的,或者是当事人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以及竞业协议的话,劳动者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就需要向劳动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是违约金数额不宜过高。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

一、要求赔偿损失

员工自行离职,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员工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其自行离职到其他单位就职,可以要求其他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损失,应当对损失的存在举证。

二、支付违约金

如果员工是用人单位支付培训费,经过专门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有培训协议按培训协议,没有按劳动合同期限)的人员,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培训学习回来能力得到提升,接触的人事物多了眼界自然变高,培训回来反而认为公司支付的薪水过低,对不起他的能力。认为自己的能力是自己通过努力获得的,从没思考过公司为栽培他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如果不是公司给的机会,如果不是公司花钱让他去培训,他的能力就不可能得到快速的提升。这些“聪明人”利用公司的资源提升自己,学成归来,为了获取更高的薪资,马上就跳槽,从没考虑公司的付出,典型的职场白眼狼。

跳槽为何薪水会高一些呢?因为新公司并没有花人力物力去培养你,聘请你过去就是让你马上进入工作状态创造价值,薪资给高一点也无所谓,反正也没花钱去培养。那为何在原公司薪水没这么高呢?因为原公司栽培员工是花了大量人力物力的,平时工作中让老员工带,而且花钱让员工去培训,培训期间公司照常发放工资,还得支付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如:培训费、路桥费、食宿费等等。这些都是原公司的成本,原公司计算上成本,薪资肯定没有这么高。原公司花费人力物力去培养员工,为的是让员工掌握相应的技能,能更好的进入工作状态,结果被某些“聪明人”钻空子了。

职场中很多人唉声叹气,说自己怀才不遇,工作能力得不到提升,又得不到公司的重用,说自己遇不到百乐。这就是因果关系,因为公司遇到的白眼狼多了,吃一垫长一智,也学精明了,轻易不会培养员工,就算培养也要精挑细选,选择人品好的懂得感恩的,而且还得签多年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也明白,如果花大量人力物力去培养员工,员工能力强了肯定会跳槽,因为人性就是如此,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野心随着能力的提升而变大,当能力足够强大就看不起原公司了,所以只能选择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