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申办房屋赠与手续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的理由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
申办房屋赠与手续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若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扩展资料:
一、申办赠与过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6、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10、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二、免征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房屋赠与
—赠与过户
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相应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
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
具体来讲就是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
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爷爷给睡梦中的孙子全款买了一套房,产权证上能写小孩的名字吗?
可以说在公民权利上我们国家是有非常严格的规定的。爷爷给睡梦中的孙子全款买了一套房,产权证上能写小孩的名字吗?
目前虽然说关于民法我们国家是出台了《民法通则》以及《民法总则》两个,《民法通则》是包括《民法总则》和其他分则的。但是《民法总则》是要比《民法通则》要先适用的;也就说民法总则是新法是优于旧法的。那么如果爷爷想给孙子买房子和然而孙子还没有成年的话,他们爷爷可不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小孩的名字呢?
其实是可以的。房产证上是可以写未成年人的名字的。只要爷爷立一个公证遗嘱就可以了。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主人到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哦。立遗嘱的时候是包括口头录音等等都是要有见证人两人以上。
对于遗嘱的继承来说他的继承效率是大于法定继承的。所以说也有如果要给孙子买一套房子。那么在房产证上是可以签署孙子的名字的,因为孙子也是属于爷爷的一个遗嘱继承人的。
而这时候,如果孙子还没有长大的话,那么监护权利依然还是她的儿子和儿媳。要是怕儿子和儿媳在孙子还没有成年之前就把房子给买卖了,那么可以在房产证下来之前,再之后到交易中心去做抵押,直到甚至成年再抵押撤销就可以了。因此,如果老人家想要给自己的孙子好的一个待遇,想把好的都留给子子孙孙,想让自己的孙子能够衣食无忧,能够有一个安心的未来,那么可以先立遗嘱的。
因为产权人不是你爷爷而是你叔叔,因此能否给你一套房产只能由你叔叔说了算。如果你爷爷做好你叔叔的工作,统一给你一套房产,可以这样操作:
双方以买卖的方式签订合同,带房产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合同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缴纳合同价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以及1%的个人所得税。
不宜用赠与过户。因为不仅赠与税负重,而且今后若出售房产,税负将更重。
一、你可以到公证处说明一下你的情况,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你爷爷的住所办理公证,然后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和房产证去办理过户了。
二、一般情况公证处都会派员来帮你做赠与公证,如果公证处不肯到家里来做公证,那只能叫爷爷做遗嘱了,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如下五种: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遗嘱
、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还规定了公证、自书、代书3种形式;并规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作证。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格式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中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见证人的证明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所以法律规定见证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不具备这些资格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所见证的遗嘱无效。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
遗嘱的内容:
遗嘱的内容,就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
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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