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送醉酒女同事回家,男友回家撞见二人衣衫不整,到底经历了什么?

同事 0 52

男子送醉酒女同事回家,男友回家撞见二人衣衫不整,到底经历了什么?,第1张

男子送醉酒女同事回家,男友回家撞见二人衣衫不整,到底经历了什么?
导读:男子唐某某与一女子樊某某在餐厅喝酒,女子醉酒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被樊某某的男朋友发现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唐某某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樊某某约被告人唐某某在龙华区餐厅喝酒。樊某某醉酒不

男子唐某某与一女子樊某某在餐厅喝酒,女子醉酒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被樊某某的男朋友发现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唐某某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樊某某约被告人唐某某在龙华区餐厅喝酒。樊某某醉酒不知反抗,被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樊某某男朋友回到住处,发现唐某某、樊某某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遂将樊某某叫醒,樊某某发现被强奸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民警在龙华区抓获唐某某。经鉴定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混合的STR分型,包含唐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不排除包含樊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的Y-STR分型与唐某某血样检出的Y-STR分型相同,不排除来源于同一父系。被告人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要在外多喝酒,喝酒真的会误事,曲某醉酒强行和张某发生关系,也并不是清醒的行为,清醒时想必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事已发生总要为自己做出的事情负责,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害人害己。希望每一个女孩子都能够保护好自己,不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也要做到自尊自爱,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自己,不落入其他人的手中。所以说女孩还是要保护自己,和异性相处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酿成悲剧的原因:女孩蹲在地上方便时男同事过来强迫女子做出了出格的事情,女子报了警男同事也被判了刑,并且是从重处罚。不得不说女性在晚上的时候还是不要醉酒,更不要让同事将你送回家里,毕竟晚上孤男寡女的在同一个空间里有很大概率会发生事情,最后造成的结果相信无论是谁也难以承受。

当时湖南长沙的街头有一名女子披头散发地寻求路人的帮助,之后因为妈妈停了下来询问女子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女子便请求大妈帮她报警,当时自己被人欺负了。从女子身后出来了一名拿着裙子的男子,显然男子拿着的裙子就是这名女孩的,大妈一看情况不对便从男子的手里拿过一条裙子给女孩穿上了,之后便帮女孩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将几个人一同带去了派出所问话。

据了解这名女孩和那名男子都是一个夜场的员工,一会儿在夜场是一个酒品的推销员,男子则是酒店的基层管理人员。那天晚上女孩非要拉着这名男子喝酒。要知道这两个人都是夜场的工作人员这种行为代表着什么,相信两个人都清楚,但两人还是一同喝了酒,最后女孩喝醉了非让这名男子将他送到男友的那边,并且还表示男朋友已经将他所在地方的定位发给了自己。

那同时提议打车过去,但是女孩却不允许,女孩表示距离非常短,要求男人和他步行过去,但是女孩所说的这句话明显是在撒谎,因为巅峰调查的监控,发现两人在行走的过程中女孩经常会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就好像是在故意和男子亲密。

随后女子表示自己想要上厕所,跑到了一个黑暗的地方直接在地上方便,这个时候男人突然间过来了,这时候的女孩还没有将裙子提上去,于是男人被人上前和女子做出了出格的事情。男人对警方表示自己当时亲对方的时候,对方并没有任何反抗的行为,但是女孩却说自己当初不断地推拒男子,大男子的力气太大了,自己推不动。

这个时候男子也突然改了口供,表示当初确实感受到了女孩在推他自己却认为女孩是在欲拒还迎,并没有当回事,但是男子却一口咬定自己又没有强迫对方,只是和对方做出了出格的事情,两个人各执一词也是调查的警察也没有办法分辨这件事情谁对谁错,更不能判定男子存在强迫的行为,万般无奈之下检查只好从其他方面入手调查。

最终确定了男子确实存在强迫女子的行为,这时候男子还在负隅顽抗,就是自己并没有强迫女子,警察却表示:女孩的衣服上有男子的指纹,不光是裙子上有,其他比较 颜色的衣服上面也有男人的指纹,所以说男子的罪行已经大白于天下,但是确实存在强迫女子的行为,再加上男子认错态度太差了,所以男子可能会从重处罚。

笔者寄语:

纵观全局,其实在女生的身上发生了这件事情就是男子的过错占一大部分,当然女子也同样有难以逃脱的责任,毕竟女子本身就有自己的男朋友,他和别的男人在深夜喝酒,喝的酩酊大醉 实在是不应该。

再说了,女孩明明可以联系上自己的男朋友,让自己的男朋友来接她,反而让一个男同事去送他,再加上男人对他作出亲密行为的时候,女孩并没有拒绝,可以看出女孩本身对于她和男友之间的感情就不坚定,就是因为女孩的这些小动作,才让男人认为这只是女孩的暗示,所以说女孩还是要保护自己,和异性相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说明不了什么,出于正常情况的话,你俩是搭档,你喝多了,他不主动送你,谁会送你。而且你就醒之后也会讲究你喝多他不送你。再就是他心里有想法,毕竟搭档日久生情呗。这得看你俩平时如何相处了。

近日,广东东莞一名员工疑似在公司年会上酒后身亡。

据了解,该员工是一名男性,39岁。

事发后,该员工14岁女儿用其账号在网上发布视频,视频中两个男子抬着她爸爸出现在在宿舍客厅。

从其女儿描述文字看,当天该员工准备回深圳找她,她爸爸没有身体疾病,虽然喝酒但不嗜酒如命。

女儿称,家里是爸爸死后的第二天下午3点多才接到了通知,我没了爸爸。

蒋某出事前和同事吃饭的地方

据了解,涉事男子姓蒋,事发时间是1月7日晚。

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蒋某妻子贺女士告诉橙柿互动,1月8日下午3点左右,当时她在外地出差,接到警方通知,说她老公蒋某出了事。

此时,距离蒋某事发超过18小时。以下为蒋某贺女士自述——

我和老公都是湖南人,老公来这家单位不久,去年4月入职深圳一家公司,之后被老板调到现在的公司上班,从事模具技术工作,两个公司负责人都是同一人。

当时老公是参加公司年会出的事,期间喝了酒,被同事抬着回到宿舍。

监控看到,当时是1月7日晚8点左右,在宿舍客厅里,我老公脑袋就一直耷拉着被人抬进宿舍。

我老公宿舍房间住了三个人,这个宿舍是公司给他们租的出租房,加上我老公共4个人,当时另外3个人都不在,有两个也在年会上喝酒,还有1人送公司其他朋友了。

到了晚上10点左右,送人的这个同事回来了,发现人不行了,额头没有温度,呼吸也没了,就打了120、通知公司,当晚也报了警。

家属提供的当晚急诊院前死亡病人登记本

另外,家属在网上发布了一张“急诊科院前死亡病人登记本”,何女士表示,这个是通过警方然后让医院出具120接诊记录。

该记录上写着,

醉酒字样,不过打了问号,另外写着患者躺在床上,

旁边有呕吐物,同事正在给其做心肺复苏。

另检查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搏动消失,双肺呼吸以及心音听诊消失,查心电图一直显示直线,告知现场民警于,患者死亡时间较长,无继续抢救意义,与当晚22点39分宣布死亡,

具体死亡原因不详,建议尸体解剖。

另外,既往史一栏中,同事代诉其由大量饮酒史,诊断一栏写着

呼吸心跳骤停。

“当时我老公都没有送医院,是当晚120来了之后,做了心电图,说死亡时间较长,没有抢救的意义,然后120就走了,没有送到医院。”

贺女士说,老公身体一直很好,没有基础病,身高1米75,体重150斤左右,虽然喝酒但从来不嗜酒。

贺女士表示,自己也向警方提出了尸检。

截止下午,记者通过贺女士提供的该公司相关联系人手机,均无人接听。

另外,家属提供的这份急诊科院前死亡病人登记本上,上面该有东莞市横沥医院字样,记者联系该医院急诊科,

对方查询表示当晚确实有120急救车往水边四马村马江路永祥苑的出车记录,出车时间为当晚10点13分。

今天上午11点左右,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新四派出所向橙柿互动证实,

目前这个警还在调查,具体可咨询警务室。

随后,记者通过贺女士提供的事发警务室联系相关民警手机****,但截止发稿前,该手机一直没有接通。

至于当晚蒋某喝了多少酒?

其妻贺女士说,并不太清楚,但据她了解当时桌上摆着红酒白酒,“我这边问过他一些同事,说

我老公晚上喝的是白的,但没人清楚到底喝了多少。”

据了解,目前公司与家属协商过三次,

提出过“非因工死亡”等相关费用,目前,家属也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并已受理。

目前,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蒋某和同事所住的出租房附近

聚会饮酒发生意外

组织者、共同饮酒人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临近年关,喝酒聚餐的比较多,除了因过量饮酒导致不幸去世,共同饮酒的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21年,法制日报报道,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饮酒致死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2019年12月27日,周某应王某邀请前往饭店吃饭。聚餐期间,肖某、王某、谢某3人均参与饮酒,袁某等3人未饮酒。周某因王某的劝酒而大量饮酒,没多久214f83便处于完全醉酒状态。随后,大家一同将周某抬至车上,家属发现其独自横倒于后座脚垫上且皮肤发紫,随即将其送至医院。而其他人在此期间继续饮酒。最终,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饮酒带来的风险应当具有预见性,但其仍放任这种风险的存在,对其死亡有较大的过错。肖某、王某、谢某存在疏忽,与周某最终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故判令共同饮酒人合计应承担20%的责任风险:肖某与王某作为饮酒组织者应当对饮酒人员负有一定安全注意义务,故肖某、王某、谢某分别按照8%、8%、4%的比例承担。袁某等3人未参与饮酒,对周某因饮酒带来的风险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死者周某自负80%责任、未参与饮酒者无责任的判项;改判共同饮酒者王某、肖某、谢某分别承担10%、6%、4%的责任。

法官庭后表示,近年来,共同饮酒行为引发的赔偿案件有所增多,

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其责,因为个人酒量和身体状况只有自己最清楚,旁人很难准确判断,故而对饮酒后果本人应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但如果有强迫性劝酒、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仍劝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或者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情况,“酒友”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朋友聚餐、同事聚会等场合,共同饮酒系正常的社交活动,但当共同饮酒人处于醉酒等危险状态下,进而发生意外情况时,聚餐的组织者、参与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相关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专家提醒:

新冠康复期喝酒更要特别注意

另外,今年新冠感染后,一些市民表示,刚刚阳康没多久就出去喝酒,结果又出现胸闷等症状。

快报报道,杭州市中医院内科副主任医师管月帆说,病毒转阴意味着身体的病毒载量降低到一定的水平,但并不等于身体机能完全恢复。身体的免疫系统经过一场剧烈的战斗以后,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需要进行恢复。

之前,一位病人到医院找到管月帆,想到她这里开中药,调理了一周,结果这个病人觉得自己恢复好了,马上就去应酬,喝了很多酒,又再次出现胸闷。

浙江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潘红英说,

任何一个病症感染后都会有一个恢复期,新冠的恢复期比较长。另外“长新冠”理解成病程发生在新冠急性感染后期的一系列、长期的后遗症,这个过程至少持续2个月。

所以,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千万要注意多休息,不要熬夜,放平心态,借助科学手段缓解阳康后的一些症状。

文章来源:橙市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