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恋爱时赠送的财物原则上讲是可以要回来的,当然特殊赠予部分,法律上是不支持退还的。恋爱当中若是太恋爱脑,动辄各种送送送,分手后是会有损失的!我个人觉得恋爱脑是可以规避的,只要在恋爱时告诉自己多点真心,少点物质就好了!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一定要
恋爱时赠送的财物原则上讲是可以要回来的,当然特殊赠予部分,法律上是不支持退还的。恋爱当中若是太恋爱脑,动辄各种送送送,分手后是会有损失的!
我个人觉得恋爱脑是可以规避的,只要在恋爱时告诉自己多点真心,少点物质就好了!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一定要明确一件事,那就是恋爱是过程,两个人情投意合才能携手走到最后,两个人三观一致,才能进入婚姻,无关其他,无关金钱!
我们可以看一看恋爱统计数据,虽然说这些数据有些偏差,但还是可以反应一些问题的!在恋爱当中两个人都有所付出的,感情一般可以走到最后!反之,在恋爱当中,一个总是在付出,一个总是在索取的,最终会分手!如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恋爱脑要不得,一味地迁就和付出,换来的不是爱情,而是伤心欲绝!恋爱脑不可取,想要告别恋爱脑,就要多看失败的恋爱事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爱情不是用金钱堆砌起来的,用金钱堆砌起来的爱情,必定会分崩离析!
官司
这些年,恋爱纠纷的官司越来越多,分手之后起诉索要财物的比比皆是!这可以说是一个好的现象,毕竟,大家已经有了维权意识,那就是遭遇不好的恋情时,懂得用法律尽量地避免损失!当然,这种现象过多,也说明了感情的纯粹性有所下降!
恋爱脑
大多数人对爱情太过于在意,他们认为恋爱就一定会结婚,在这个大前提下,他们便会恋爱脑,便会失去理智,过多地去付出,最终伤的体无完肤!
恋爱中赠送的财物可以要回来,但需要费一番周折!因此,尽量不要在恋爱时恋爱脑!
湘潭在线11月25日讯(湘潭日报记者洪静雯)男方在婚前送给女友房子和车子,双方分手后,男方能否主张返还赠予的财产?11月24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建设路法庭刘法官以案说法,权威解答婚约财产纠纷问题。
刘某与陈某于2015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今年1月初,双方开始商议结婚事宜,陈某提出让男方为其购房购车后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此,刘某先后花费30万余元为女方陈某购置了商品房及小轿车。
随后不久,女友提出分手,不同意结婚。这给刘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刘某认为结婚自愿,其无权强制女友与自己结婚生子。但女友若不打算结婚,就不应要求为其出资购房购车。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出资购置的房、车。
男方为女方出资购房购车的行为是男女朋友在恋爱期间的普通赠与?还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两人在庭审时,为此争执不下。也是当下恋爱中男女普遍遇到的问题。
最终,法庭一审判决,陈某应返还刘某所有购房购车资金35万余元,女方也表示服从。
办案法官表示,热恋中的情侣常常会为对方的消费付款,对于日常吃喝玩乐的开销,是双方维系和发展当下情感的必要支出,在分手后不应再主张返还。但对于购房购车这样大额的支出,目的必然是希望结成连理,因恋爱失败分手而不能结婚的,显然不符合赠与一方在赠与时的心理预期,在分手后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也是情理之中。
经查明,在两人短信记录中,双方在交往期间有谈及结婚生子的内容,由此可以认定刘某出资35万余元为陈某购房购车的行为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目的是为了与陈某缔结婚姻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熟时失效。”本案中,刘某出资为陈某购房购车的行为是一种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现双方已终止恋爱关系,赠与的解除条件已实现,因此刘某要求陈某返还购房款和购车款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法庭予以支持。
情侣在恋爱时,男人送女人豪车,分手之后是可以把这个豪车要回来的。
广东韶关的一名男子与女友谈恋爱时,为女友购买了一辆价值79万元的豪车,而且车辆注册登记在女方的名下。但是,让人遗憾的是两个人分手了。分手之后男方就要求要回车辆。但是这位女子认为谈恋爱是他赠予给自己,所以就属于自己的,没有任何理由要还回去。这名男子肯定不甘心,毕竟这是一辆价值80万的豪车,肯定很心疼,所以这名男子就将前女友告上了法庭。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女子没有要回这辆车,并且男方提出要求女方还这笔钱与利息,法院给予支持。女子肯定不服,然后进行相应的上诉,但是依然是男方取胜。从这件事情也给我们一定的教训,两个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就不要轻易的要别人的东西,不要贪这些。男孩子也是不要一时冲动就给自己的女朋友买这么贵的车子,大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谈恋爱的时候不要涉及太多的物质,毕竟谈恋爱和结婚不一样。谈恋爱会有分手的风险,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永远都不属于自己。谈恋爱的时候送东西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所以,我认为分手之后礼物不应该要回,否则显得很小气。而且这位男子还钱就还钱,居然还要求还利息,只能说这名男子太现实。分手之后直接翻脸不认人,也可以立马放下感情,以利益为重。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不要轻易接受别人送的贵重礼物,否则分手之后如果遇到对方要回的情况真的很尴尬。那么大家对这件事情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热恋时男子送女友79万豪车,分手后要回本息,从法律角度出发其实还是有一些离谱的。
一、热恋时男子送女友79万豪车,分手后要回本息
韶关目前出现了这么一个案件,那就是某男子在恋爱的时候送了女朋友79万的豪车,但是在分手之后不仅把车子要回来了,而且还要走了相应的利息,原因就在于法院把这种豪车赠与视作是一种民间借贷关系。这也就意味着女友在谈恋爱的过程当中接受男友的豪车赠予竟然成了债务人,这可以说是有一些离谱。
二、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也许是司法惯例的错用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把这种行为界定为借贷而不是赠与,这多多少少都是有一些问题的。司法解释在对婚姻纠纷过程中的问题的答复是,我们不难发现像彩礼这种用于结婚的东西肯定是按照赠予来计算的,但是其他财产并不能够视为赠予,那就只能按照一般借款来对待。像谈恋爱过程中双方的赠予是一种常见的行为,如果只把特殊含义的数字的款项或者物品才能够视作赠予,那么许多人的恋爱都没有必要谈的,但目前的判例就比较恶劣,这也就意味着感情当前在社会观念的支配下都是比较脆弱的。
三、目前我们谈感情还是要谨而慎之,别被骗财骗色
其实目前许多男女谈感情还是要慎重一些,如果我们并不是在恋爱当中发送一些520或者1314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红包,或者赠送的产品本身的价格就具备特殊含义,这也就意味着大多数时候的赠语都会被视为是民间借贷。当前的司法判例是存在着一定问题的,我们女生在谈恋爱的时候还是要保持一个理智的头脑,千万别被骗财又被骗色,因为男生所赠送的东西如果不具备特殊数字,一般都是按照借款来对待。
婚前男方送女方的车离婚后男方是否能要回,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在一般情况下,结婚后买的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间没有订立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夫妻购买的车子,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享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无权独占,需要平等分割;
2、如果在婚前订立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则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按照财产协议处理即可;
3、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具体处理车子的归属问题上,可以采取由一方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车子归一方所有的方式分割财产,给付金钱的数额确定,最好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4、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