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小伙买房送学姐,分手后想要回,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有权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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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小伙买房送学姐,分手后想要回,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有权要回吗?
导读:日前,河南一小伙买房送学姐,分手后想要回的新闻上了热搜,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讨论。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有权要回吗?我认为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是有权要回的,之所以这样说主要因为这是恋爱中送的东西不是结婚后送的;还有一点是送的东西

日前,河南一小伙买房送学姐,分手后想要回的新闻上了热搜,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讨论。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有权要回吗?我认为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是有权要回的,之所以这样说主要因为这是恋爱中送的东西不是结婚后送的;还有一点是送的东西太昂贵的话,分手时法院是支持要回的;尤其是这种不动产,买房的时候也有银行流水作证,很容易就能追回。下面我们就来好好的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一、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有权要回

恋爱中送的房产男方当然有权要回来,其实哪怕是换一下,女方送给男方的房子,分手时也有权要回,且我国的法律也支持要回。这个事件当中其实女方并非不同意不退回房产,还是很愿意积极沟通解决问题的。

二、恋爱期间送的大额礼物或者房产,分手时法院都支持追回

恋爱期间送的大额礼物或者转账的红包,当然也包括房产,分手的时候法院都支持追回。所以说恋爱中接受馈赠的一方千万不要恋爱脑,送你的东西分手的时候时都能追回的,要图这个人好,不要图他的东西。

三、只要有买房的出资证明,很容易就能要回房子

只要有买房的出资证明,很容易就能要回房子。法院支持的是出资方,包括结婚以后也是,哪怕房子写的名字是女方的,但是如果离婚男方能出具出资证明,那么房子也是归男方所有。所以说这个河南小伙不仅是有权要回房子,肯定也是能依法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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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回。在恋爱期间,如果男方为女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但双方并未结婚,那么在分手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房屋首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认为郑州小伙买房送学姐,分手后想要回,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两个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很甜蜜,并没有把自己的财产看得很重要,对于当时来说钱财乃身外之物,都是能够和对方分享的,也想把最好的礼物送给对方,以证自己把对方看得非常重要,所以郑州小伙才会在和女朋友谈恋爱的时候送一套房子给自己的女朋友。

一、在恋爱期间男生和女生都有可能会送对方珍贵的礼物 。

在情侣恋爱期间送房子送很珍贵的礼物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而郑州小伙与自己的女朋友分手之后,想把房子要回来也非常符合普通人的想法,因为与自己的前女友分手之后也证明不再爱他,所以觉得没必要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他人才会想要要回这套房子。

二、郑州小伙与学姐分手的原因是,郑州小伙有家暴的行为。

而我了解的这整件事情,就是郑州小伙在追求自己的学姐的时候,为了表达自己的真心,所以才会把学姐的名字加在房本上,以示自己是真的非常爱学姐,而学姐也看到自己的学弟是真心对自己的,也看到了他的诚意,所以答应和他在一起。结果两个人真正的在一起之后,郑州小伙就不是追求自己时的样子了,因为郑州小伙与学姐在恋爱期间吵架的时候,郑州小伙竟然动手打了学姐,这是让学姐最不能够忍受的这属于家暴的行为,而我们也知道家暴有一次就会有无数次,所以学姐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女生,她绝不能够忍受自己的男朋友家暴,所以才会提出分手。

三、在法律上郑州小伙是有权利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

而郑州小伙看到了学姐提出分手之后才会寻求记者的帮助,因为他觉得自己的房产证上面有前女友的名字,自己在之后交往女朋友或者是结婚的话,自己的女朋友或者是妻子看到这种情况肯定不能够接受,所以他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而这时候我们也知道郑州小伙并没有把一整套房子送给女朋友,而只是加上了女友的名字而已,他现在想要把房产证上前女友的名字去除。

事后记者也联系到了这位学姐,而这位学姐的回答却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她回答到并不想要自己前男友的房子,也会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去除掉,因为她相信自己有能力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而当时同意男友在他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这位郑州小伙,自己主动要求的。

楼主可以直接向对象提出索回要求,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回彩礼。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