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异性单身同事喝醉酒后,我是否应该单独送她回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中,社交是必然的。现在我们在社交,有时候为了表现自己的感情和真诚,喝酒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一种深深的厌倦感,一种浅尝辄止的感觉”成了劝说的常用词。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这句话
异性单身同事喝醉酒后,我是否应该单独送她回家?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交流中,社交是必然的。现在我们在社交,有时候为了表现自己的感情和真诚,喝酒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事情。“一种深深的厌倦感,一种浅尝辄止的感觉”成了劝说的常用词。
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这句话喝醉了。
那么,如果你和一个异性同事喝酒,对方喝醉了,你应该照顾她吗?
异性同事喝醉了,你会照顾他们吗?
异性同事喝醉了,要照顾。
首先,照顾醉酒同事是法律义务。
和同事喝酒,因为同事喝醉了。那你就要为他履行相应的照顾义务。否则,如果他发生意外,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照顾义务,一起喝酒的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照顾醉酒的同时也是一种道德义务。
既然我们是同事,我们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当同事有困难时,我们不应该袖手旁观。同事喝醉了,自己的安全就成了问题。这个时候要照顾同事,不管是男是女?作为他的同事,每个人都应该关心她,照顾她。这是一种道德,也是一种责任。
最后,醉酒的异性同事要照顾。
如果你是同性恋,你的异性同事喝醉了。作为女同事,喝醉是很危险的。如果你不照顾她,女同事喝醉后跑来跑去,出了事怎么办?
作为男同事,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亲自带她回家,保护女同事,让她有安全感。这是男人应该做的。
但是,作为一个喝醉了的异性同事,有必要关心他,但不要袖手旁观和利用别人。有良好的分寸感是好同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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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唐某某与一女子樊某某在餐厅喝酒,女子醉酒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被樊某某的男朋友发现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唐某某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樊某某约被告人唐某某在龙华区餐厅喝酒。樊某某醉酒不知反抗,被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樊某某男朋友回到住处,发现唐某某、樊某某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遂将樊某某叫醒,樊某某发现被强奸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民警在龙华区抓获唐某某。经鉴定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混合的STR分型,包含唐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不排除包含樊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的Y-STR分型与唐某某血样检出的Y-STR分型相同,不排除来源于同一父系。被告人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要在外多喝酒,喝酒真的会误事,曲某醉酒强行和张某发生关系,也并不是清醒的行为,清醒时想必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事已发生总要为自己做出的事情负责,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害人害己。希望每一个女孩子都能够保护好自己,不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也要做到自尊自爱,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自己,不落入其他人的手中。所以说女孩还是要保护自己,和异性相处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喝酒责任
近年来的酒后事故频发,给社会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因此喝酒出事后由谁承担责任也成为人们观注的焦点问题。笔者总结认为,有六种行为人要对酒后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
第四种是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种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种是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出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住最后一次喝醉的经验
一如字面上所示,我们指的是“喝醉”酒而非“喝酒”。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长久以来“喝一杯酒”意味着三五好友把盏言笑的欢乐时光。基于我们每个人不同的年龄以及第一次喝酒时周围的环境,我们都有过各种回忆和期待(有时是焦虑) 使我们可能回想起一杯沁凉的啤酒、一杯鸡尾酒、杜松子酒加奎宁水、威士忌加啤酒、一口红酒或诸如此类的事物等等。
周而复始,在多数人早期喝酒的过程中,对于酒精的期待总是能够符合实际需要喝下的酒量。
如果刚好每次都能恰如其分,我们自然认为“喝杯酒”是一件令人愉快的经验,不仅满足自己的需求,也不会逾越宗教习俗的规范。同时满足渴望、迎合社交场合的礼仪,并有助于我们放松心情、振奋精神,达到我们各种不同的追求目标。例如以一位55岁的芬兰人而言,当有人找他喝一杯时,不禁立即使他联想到年轻时,在寒冷的天气下喝下一两杯白兰地或伏特加烈酒后,所带来的阵阵暖意。
若是一名年轻的女性,她脑海里可能立即浮现,华丽水晶杯装着香槟、衣香鬓影、耳鬓厮磨、情意绵绵罗曼蒂克的气氛,或是摇滚音乐会中蓄胡、长发牛仔装装扮的年轻人,从满袋瓶装酒中取出一瓶豪饮,闪光灯不停闪烁,四处烟雾迷漫,每个人都尖声狂叫,令人兴奋不已的景象。有一位AA会员说:“喝一杯”几乎等于是吃比萨、喝啤酒的代名词。
还有一位78岁的寡妇说,她时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在疗养院时,很喜欢在就寝时来杯雪利酒的习惯。虽说我们脑海中这种对于喝酒的印象极为自然,然而就我们现在的情况而言,却是一种误导,这也是我们有些人开始喝酒的方式。
如果我们喝酒的过程仅仅是这样,那么我们后来就不太可能会恶化成为嗜酒的问题。然而如果我们毫无畏惧的检视从前喝酒的过程,就可以看出在我们最后几年或几个月的嗜酒期间,不论我们再如何努力的尝试,未曾再出现如此完美、神奇的时光。
取而代之的是我们一再的发现自己的实际的酒量远大于此,最后总是导致某种程度的麻烦。也许我们对自己饮酒过度单单只有私下感到些许内疚。
但有时却会演变为剧烈的争吵,影响本身工作,甚至导致严重的疾病、意外,或法律和财务问题。所以,当一个“喝一杯”的建议出现时,现在我们尝试着回想从开始喝酒到最后一次可怜的醉酒和宿醉的整个过程。
一般朋友对我们提议喝一杯酒的邀约,一般而言纯粹指的是社交应酬、一两杯浅尝即止的方式。
但是如果我们认真仔细的回想上次喝醉所给我们带来的痛苦的全部细节,我们就不会再被长久以来盘据在我们心头对“喝一杯酒”的印象所蒙蔽。
如今我们可以坦白地承认,就我们生理上的真实反应而言,我们相当确定一杯黄汤下肚,意味着我们迟早又会再喝醉酒,而带来一连串的麻烦。
喝酒对我们来说已不再意味着音乐、欢乐,而是病痛和悔恨的记忆。有位AA会员曾经如此表示:“我知道现在如果去酒吧喝一杯酒,将绝不可能再像以前一样,只是用一点时间、花一些金钱而已。
这一杯酒将会耗尽我的银行账户、我的家庭、我的房屋、汽车、工作、我的理智,甚至于我的人生。这实在是太大的代价太高的风险。”
他记住了他最后一次喝醉的情况,而不是第一次喝酒的经验。
1,送回家后,你可以给她打电话,问一下她家里的地址,然后你再打车回家2,如果她不愿意告诉你,你也不要勉强,你可以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约上你的同事一起,去她家找她3,如果你们都喝多了,她家的地方又很难找,你们就可以在附近的酒店开个房间住一晚4,如果她不同意,你可以给她的家里打电话,让她的家里人过来接她5,如果你们还是不同意,那你可以给她买点吃的或者喝的东西,让她在家里吃点东西6,如果她的家里人不愿意过来接她,那她可以自己打车回家,或者让她的朋友过来接她7,如果她的朋友也不愿意过来接她,那她就只能自己打车回家了8,你也可以给她的家里人打电话,让她的家里人过来接她。9,如果你还是不放心,你可以给她的家里人打电话,让你们的家人一起去接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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