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醉酒睡街头冻僵致手脚不保,妻子责骂喝酒同事,她就没有责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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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醉酒睡街头冻僵致手脚不保,妻子责骂喝酒同事,她就没有责任了吗?
导读:我个人觉得责任并不在于妻子,也不在于一起喝酒的同事朋友,而在于丈夫自己啊,喝酒无度怪得了谁?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自己给作的。男人自己也不顾忌自己身体,回家了也没有说让人送到家里,那么冷的天气还要出去喝酒喝整晚,说句不好听的,男人喝酒喝成这样也

我个人觉得责任并不在于妻子,也不在于一起喝酒的同事朋友,而在于丈夫自己啊,喝酒无度怪得了谁?发生这样的事情都是自己给作的。男人自己也不顾忌自己身体,回家了也没有说让人送到家里,那么冷的天气还要出去喝酒喝整晚,说句不好听的,男人喝酒喝成这样也真的是活该了。还好意思来怪妻子怪同事,哪里来的那么大脸呢,记住这次教训,以后别再碰酒,也给其他男人一个警示作用,喝酒真的不好!

事件梳理:

大连一男子在夜晚与同事外出聚餐喝酒,喝醉了被同事送到小区门口,没想到男子直接睡在小区门口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人发现,发现时全身僵硬不动弹,送到医院医生也表示手脚要保住很难了。男子的妻子在得知这事后赶到医院,崩溃大哭打电话给一起喝酒的同事,让他们马上到医院来负责,情绪很不稳定,还一直责怪同事。同事到现场后解释已经把人送到小区门口了,压根就没想到他会在门口睡下了,还说男子喝一整晚酒妻子也没有一个电话过来,才会一直喝下去没个度。

01、妻子肯定有叫丈夫不要喝那么多酒,但丈夫压根就没听进去过

没有哪个妻子是不关心丈夫身体情况的,酒本来就不是个好东西,妻子肯定有劝过丈夫不要老是喝酒,这是绝大部分妻子都会说过的话。但男人啊,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压根就不相信那些意外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从来不觉得喝酒有什么伤身体的,只顾着一时快活,即便这次听进去了,下次又会再犯。难不成还要妻子当成一个挂件,成天挂在丈夫身上叮嘱他不准喝酒啊?这样的话说多了只会让丈夫厌烦,那妻子只好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说白了她也没想到丈夫会发生这样的事。不打电话给丈夫也许是不想扫兴,不外出找他兴许是家里有孩子走不开,丈夫彻夜不归或许是常事,所以才会没有找他,咋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卸到妻子身上呢?

02、喝酒要自己有个度

东北男人都比较喜欢喝酒,也比较能喝酒,更加容易被劝酒,他们从来不想承认自己不行,被说一句“喝不下去就别喝了”就会刺激到他们男人的自尊心,瞬间又吨吨吨地一瓶接一瓶下去。他们只有把自己喝到趴下了实在喝不动了,才会停下喝酒的动作,喝酒从来都是怂恿别人喝多多,才不会劝别人说不要喝那么多,自己如果没有一个度的话,只会被人灌更多的酒,所以男人在外喝酒一定要知道自己的酒量,该停下来的时候就必须要停,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面子或是义气而强迫自己喝,真的没必要。

各位广大男性啊,多看看这类新闻吧,给自己敲醒警钟,你们也不想自己开开心心喝酒,结果别人哭哭啼啼送走你的吧?酒就不是个好东西来的!费钱又废身体。

酒精会放大大脑中的抑制性神经递质,使得大脑和身体的反应都变得非常迟钝。因为反应太过迟钝,所以大脑的思考能力也会不比平时的时候,不能清楚地思考所有事情。2011年1月1日,这名男子和自己的单位的同事去聚会喝酒,喝酒之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小区,并且直接醉倒在了地上。第二天,躺着的男子才被自己的家人发现,但由于温度太低,男子被发现时已经被冻得像冰棍一样。妻子非常崩溃,给男子一起喝酒的同事打了电话,让他们立刻过来。

男子的家人也将这名男子送到了医院,医生将男子的衣服剪了下来,查看了男子的情况,发现男子的四肢可能都会保不住,也就是说,男子以后将会成为一个残疾的人。我觉得这件事不仅仅是男子的同事有责任,没有将其护送到家,男子的妻子也有一定的责任,当男子没有回家并且也联系不上时,她应该立刻出门寻找男子,而不是放任男子在小区中呆一夜,并且妻子对男子所负的责任应该更大。

法律规定的是同行的喝酒者应该对其具有一定的照顾义务,如果这名男子出了事,与他喝酒的人都逃脱不了赔偿。我个人是很反感这种聚餐的活动,因为跟同事聚餐的话,同事可能会一直劝你,你不喝的话他们又会说你不给他们面子。

当然也不排除这名男子自己就很爱喝酒的情况。这里男子如果真的被截断了四肢,也没有可能再出去工作,他们家的经济支柱便没有了,将来所有的重担都会压在他妻子身上。丈夫如果爱喝酒的话,妻子也一定要格外注意丈夫的安全,丈夫如果无法自己回来,妻子也最好开车去将他接回来。

判案时一切要用证据说话,首先公安机关要查清你有没有故意致对方伤害、其次要查清你是否是过失。根据你的叙述如果属实,你只是未尽到看护义务,是不作为,刑事责任是很轻微的,因为你已经护送到他的住处,尽到了大部分义务。是以常理推断他能够正常回家,只是出现意外导致他死亡。象楼上朋友说的那样,责任要小很多。至于赔偿问题,对方法定代理人如果以刑事附带民事来起诉的话,可能要赔点钱。但不会很多。对方如果没有起诉,你可以经过协商不赔或者少赔钱。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个人酒量的大小只有自己最清楚,而且每个人的酒量还会随着心情、环境等因素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即使是熟悉的人也是很难准确判断的。因此,对于因喝酒产生的人身损害等后果,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是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酒友”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酒友”不知道,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对方诱发疾病,此时酒友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民法通则》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此时非过错责任),“酒友”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无论“酒友”是否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不能喝酒,都应承担责任,只不过“明知”的情况下责任较大。

二是强迫性劝酒。酒桌上经常会出现:“你今儿非喝不可,不喝就别想走!”等类似的话,强迫别人喝酒。作为酒友,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的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不依不饶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酒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应当减轻酒友的赔偿责任。

三是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我国法律并没有对醉酒人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等行为酒友是否有义务进行劝阻进行明文规定,但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酒友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未履行此义务,造成醉酒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酒友是可以免责的。同样,在明知对方喝多了,语无伦次、神志不清的情况下,酒友应该劝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其他情况下,酒友是没有劝阻义务的。另外,不管酒友是否进行阻止,只要这种阻止没有发生效果,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酒友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是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果发生酒友未将醉酒人送回发生类似于“酒后冻死”的情况,酒友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酒友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如果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酒友对此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与未成年人喝酒,造成未成年醉酒人人身损害的,酒友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一条便是组织喝酒致人伤害(或死亡)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但是作为喝酒活动的组织者,对客人的人身安全应当尽到安全保护义务。

作为请客喝酒的组织者,尽量少在酒桌上劝酒,同时对醉酒离开的客人应尽到安全护送义务,避免发生意外。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