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有义务送醉酒人员回家吗

同事 0 82

警察有义务送醉酒人员回家吗,第1张

警察有义务送醉酒人员回家吗
导读:警察没有义务送醉酒人员回家。警察送人回家,不是法定的警务活动,因此,警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帮助。代驾警察一般会拒绝,代驾会面临车辆故障、道路事故及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警察没有必要承担上述风险。而送醉酒的行人,警察同样也会承担醉酒者在路上

警察没有义务送醉酒人员回家。警察送人回家,不是法定的警务活动,因此,警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提供帮助。代驾警察一般会拒绝,代驾会面临车辆故障、道路事故及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警察没有必要承担上述风险。而送醉酒的行人,警察同样也会承担醉酒者在路上发生突发疾病的风险,所以警察在提供上述救助服务时会非常慎重。醉酒人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饮酒及饮酒后的行为承担责任,自身应当预见在醉酒后的危险和后果,醉酒人员应当对自身的自我放纵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有共同饮酒人,共同饮酒行为可能使别人发生特定的危险时, 另外的共同饮酒人则产生相互提醒、照顾的义务。履行上述义务的表现方式,应当是明示的作为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警察有义务调解纠纷吗

人民警察有调解纠纷的义务,但前提是双方自愿,并且共同提出。否则,公安机关不得调解。但如果是民事经济纠纷,人民警察就没有行使经济纠纷调解的义务,遇上民事经济纠纷建议通过私下和解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诉讼方式来解决。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别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坚决要走啊,当然如果你对她有想法就留吧,反正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做了啥也都会有担当的。但是如果你对她没想法就是心里有点痒痒的那还是走吧,万一不走发生了啥可能她酒醒了要后悔,也许你俩从今往后再也不说话了,同事做成这样岂不尴尬,你都把她送家里了说明你们平时关系不错的尽量还是走吧。但我猜你最后还是留着了,对吧,哈哈

强奸案件,一直以来都算得法律实务中最复杂多变的案件了,受到当事人主观想法的极大影响,又由于本身案件的证据单薄,强奸案件的判定也是颇具争议。和大家分享的一个案例就是类似的一个案例,来自江苏省宿迁市的一个小伙,以下是小伙蒋某的私信内容:

我遇到了一个麻烦事,有人要告我强奸!我们项目组聚会,一同有4男一女,因为我酒精过敏就没有喝酒,其他人多喝多了,聚餐结束后,大家就让我去送那名女同事回家,其他人打车回家,我把她扶上车后,她就开始脱衣服要求和我发生性关系,我知道她喝多了就没有理她,但是她反复要求我和她发生关系,我没有把持住,就在路边停车和她发生了关系,不料,第二天,她却报警了,说我强奸了她!我真的冤枉啊!她非说自己当时断片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该怎么办啊!

案件分析

从法律角度讲,怎么样才能被判点为强奸呢?有两点是构成强奸行为的重要条件,缺一不可。

一、以暴力胁迫手段(也可是非暴力手段,但是趁女子酒醉或熟睡)

二、违背妇女意志

强奸罪成立通常要由公诉人列举嫌疑人如何采取的暴力胁迫行为(语言恐吓也属于这一范畴)的证据,并据被害方当时如何表述不愿意进行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有些特殊情况如果被害人当时出于恐惧,不敢进行不愿意的表述也可以成立强奸罪)的证据。在这起案件中,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主动向蒋某要求发生关系,但在事后恢复清醒又称违背了自己的意志,该如何认定呢?

有很多强奸案件, 被害人在发生性关系时处于半推半就或者默许的情况,但在事后反悔,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种情况,就必须与被害人遭受强奸时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况相互区分,不能就此认定发生性行为是违背被害人意志的。但是,如果本案中被害人醉酒后,完全失去意识处于昏睡状态,由蒋某主动和其发生性关系,那么毋庸置疑,这就属于利用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捡尸”型强奸行为。是违法的。

那我也和蒋某取得了联系,并且行车记录仪明确的记录了当时车上发生的一幕,被害人系主动脱衣服并要求和蒋某发生关系,那么,要准确认定被害人当时的主观意志,就不能仅仅依据被害人的笔录,而要结合其近期生活状态、饮酒历史等情况综合进行分析。因此,不能仅仅凭借被害人的笔录证明蒋某就是实施了强奸。

再扩展来讲,如果酒后乱性不是主观意志,那么酒后强奸他人就失去了主观故意。 因为酒精对人大脑的影响是相同的,不存在性别差异,所以不能说男性酒后就有主观意志,女性酒后就没有主观意志。 否认了酒后的主观意志,那么酒后交通肇事、酒后危险驾驶等各种罪名的基础就不存在。

因此我认为蒋某也不用过分紧张,毕竟有当初的案发视频可以证明自己并不是强奸。但是我个人认为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有客观行为的存在。在明知对方意识不清醒的状态下或者无法判断对方意识是否清醒,仍然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作为一个清新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具有克制行为。而不是顺应对方“模糊”的状态下,实施不该有的客观行为,这样是不道德的。

男子唐某某与一女子樊某某在餐厅喝酒,女子醉酒遭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被樊某某的男朋友发现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唐某某以强奸罪被提起公诉。

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被害人樊某某约被告人唐某某在龙华区餐厅喝酒。樊某某醉酒不知反抗,被男子强行发生性关系。樊某某男朋友回到住处,发现唐某某、樊某某二人衣衫不整地睡在床上,遂将樊某某叫醒,樊某某发现被强奸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民警在龙华区抓获唐某某。经鉴定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混合的STR分型,包含唐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不排除包含樊某某血样检出的STR分型;樊某某阴道擦拭子检出的Y-STR分型与唐某某血样检出的Y-STR分型相同,不排除来源于同一父系。被告人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唐某某违背妇女意志,被害人醉酒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要在外多喝酒,喝酒真的会误事,曲某醉酒强行和张某发生关系,也并不是清醒的行为,清醒时想必他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事已发生总要为自己做出的事情负责,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害人害己。希望每一个女孩子都能够保护好自己,不要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也要做到自尊自爱,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自己,不落入其他人的手中。所以说女孩还是要保护自己,和异性相处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前几天晚上,表哥半夜给我打来电话,说他送了一下,喝醉了酒的女同事回了家,结果被女友发现了。两个人闹得非常不开心,居然隐隐有分手的趋势,但是表哥和他女朋友已经谈了很长时间恋爱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所以对这一段感情表哥非常不舍,向我来寻求帮助。虽然我不是什么情感专家,但站在女孩的角度想想能给他一点建议,到底怎么解释他女朋友才会相信他?

 

其实要我说表哥就是活该,身为一个有女友的人,平时就应该跟各种女人保持好距离。而且还送喝醉的女同事回家,万一你俩在意乱情迷中发生点什么也不奇怪。而且表哥的点子也太背了,居然正好不好的,被他女友给看见,你说这不冤枉你能冤枉谁呢?我在电话中把表哥训了一顿,其实想想如果我看到我男朋友这样也非常生气。

 

虽然气归气,我还是在给他出了几个主意。首先呢,就是要认真的诚恳的跟他女朋友道歉,说这次的事情是他思考的不谨慎,下次绝没有这种事情了。如果下次还碰到喝醉的女同事,他绝对会躲得远远的。即使要送她回家的话,也要把女朋友拉过来一块儿送她。平时也要跟各种女人保持好距离,除了女朋友外不要再有什么关系太亲密的女性朋友。最后要把自己的动向及时的向女朋友报备,让她感觉到你是非常在乎她的。

 

也要学会耍耍浪漫,给女朋友制造点惊喜,这绝对是最事半功效的方法了。表哥在我半调子的指导下却真的跟他女朋友道歉成功了,所以说女孩还是很好哄的。平常跟女性朋友太过亲密也不要不当回事儿,这都是扎在你女朋友身上的针,等她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分手也是肯定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