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晶代表:实施“公费农科生”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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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唐琦)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理工农医人才培养”。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朱静说,“培养高素质涉农人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但目前农业专业存在生源质量不高、毕业生选择农业就业意愿不高等问题。课程设置、培养方式与服务乡村振兴的匹配度也有待提高。”


朱静观察,“公费师范生”政策实施以来,师范专业吸引力明显回升,师范生数量充足。是否可以借鉴这个政策,培养“公费农生”?


事实上,一些省份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公费农生”政策。如2021年山西“农科公费生”计划招生88人,由山西农业大学实施;2021年山东“公费农科生”计划招生391人,由山东农业大学等5所省属院校实施。四川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计划”招生1000人,由省属高校实施。但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没有“公费农科生”这一招生类型。


经过深入调研,朱静今年带来了《关于落实农业高校公费农生政策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建议借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生公费教育”政策,实行“教育部直属农业高校农科大学生公费教育”政策。应通过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创新培训体系、加强情感教育、支持就业优惠政策等提供全方位保障。


朱静认为,“公费农生”招生类型的定位不仅是培养基层农业推广人员,更重要的是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乡村振兴人才。因此,作为培养涉农产业领军人才的主力军,部属高校应成为“公费农生”政策的推动力量和实践主体。因此,她建议:


一是建立“公费农生”专项计划,明确就业优惠政策。建议国家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公费农生”专项计划,纳入当年全国高校招生计划。对乡村振兴战略急需人才的涉农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明确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学生入学免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同时,生均分配(补课费、住宿费等。)是为培养院校增加的。明确学生毕业后的优待、演出服务年限和演出管理规定。


二是构建“公费农生”多部门合作保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公费农生”的招聘培训、就业指导和派遣工作;农业部门牵头对公费农科学生实行岗位和绩效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农生”专项招聘政策;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额内落实“农业公费留学生”;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资金。


第三,加大对“公费农生”的支持力度,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的培养体系。一方面,加大对农业专业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相关专项资金投入,设立农业专业人才教学实践专项资金,加强实践教学体系、学校和实验农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农业专业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做好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从农村人才振兴的战略需求出发,明确人才需求的规模、结构、层次和布局,提高拔尖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实用型技能型农业人才的各自要求,由科研、教研、农业高职院校等培养主体承担。


朱静还建议,要注意加强“公费农生”的“三农”情怀教育,“让他们真正认识到,我们接受高等教育是为了让农村脱贫,而不是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