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被发现后要把婚前个人房产给我,是写婚后财产协议还是房屋赠予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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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轨被发现后要把婚前个人房产给我,是写婚后财产协议还是房屋赠予协议呢?
导读:首先,双方在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该案中涉及的财产,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平均分割,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签署赠与协议或婚后财产协议,协议本身若没有无效情形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您及时过户,避免日后不必要

首先,双方在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该案中涉及的财产,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不能平均分割,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签署赠与协议或婚后财产协议,协议本身若没有无效情形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建议您及时过户,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主要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双方离婚。

合同无效,是指虽经合同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遗嘱中应写明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具体的财产的实际情况,是否全部留给丈夫,订立遗嘱的时间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想把老公的财产公证给老婆,必须是你老公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果是房产要带上房产证和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公证处就可以办理财产公证,如果是其他财产包括存款,除要带结婚证和身份证外还要带上相关凭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赠与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双方约定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时明确指定财产只归受赠人所有的,则财产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受赠人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仍归受赠人一方所有。反之,没有上述情况出现的,则受赠人在婚内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没有明确之赠与夫妻一方视为赠与双方的财产,也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下列的资产,判定为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在婚后双方所获得的工资和奖金属于双方共有;

2、双方在进行生产,经营的时候,所获得收益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所获得收益,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了知识产权方面的申请,并由此所获得收益,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

二、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综上所述,赠与的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双方约定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时明确指定财产只归受赠人所有的,则财产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受赠人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仍归受赠人一方所有。反之,没有上述情况出现的,则受赠人在婚内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女方父母赠送的房子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方父母有明确表示只给女方一人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