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车祸赔偿标准

老婆 0 56

上下班途中车祸赔偿标准,第1张

上下班途中车祸赔偿标准
导读:首先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不是职工的主要责任,属于 工伤 ,尽快申请 工伤认定 。要求支付 丧葬费 、 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 1、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工

首先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如果不是职工的主要责任,属于 工伤 ,尽快申请 工伤认定 。要求支付 丧葬费 、 抚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 1、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的人身伤害是否算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看是否由本人来负车祸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责任的具体分析如下:

1、若员工是被撞的受害方,在没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则的前提下,无论其走路或者开车去上班,都是非主要责任,能够认定为工伤;

2、若员工是车祸制造者,走路去上班,故意需担责,不认定为工伤;开车去上班,一般都要担主要责任,不认定为工伤。

一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您好在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如果受伤职工不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属于 工伤 ;如果职工负主责以上的,则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开公司车给公司送货出事故,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实际的赔偿时,如果司机负全责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赔偿对方的损失,超过部分可所在单位赔偿,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直接进行赔偿。

对于员工的交通事故,公司要承担两种责任。

第一种是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员工自身财产和人身伤害。

此时由于员工在上班途中,下列情形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执行工作任务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上下班途中,因与工作有关的事项,或者一些工作整理,发生事故属工伤的;

(三)工作中因工意外伤害;

(四)因工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受伤或者失踪的;

(六)通勤时。发生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交通事故伤害;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

所以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公司应赔偿或补偿员工遭受的损失。

第二种情况,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

此时,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在工作的过程中,由于他的工作内容,在员工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此时,员工是一种职务行为,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那么,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员工追偿?有两种情况。

1如果员工没有过错,公司承担责任后不能向员工索赔。

2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员工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用人单位在赔偿受害人的财产和人身伤害后,可以向员工要求赔偿。

所以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司对员工的交通事故负责,因为不同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第一种是员工受伤后,公司根据劳动法对员工因工作造成的财产或人员损失进行赔偿或补偿。二是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受害人获得赔偿后,如果员工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员工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一般是算工伤的,但如果是属于自己责任造成了事故的,那么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特别是非上下班的线路上,或者非上班的时间引发的交通事故,是不属于工伤的。上下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为:

1、根据伤残等级赔偿。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补助金为本人工资×21个月等等;

2、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一般是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30%、40%或50%;

3、丧葬补助金按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六个月工资支付;

压倒成年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有时候就是工作上的某种不顺心,有时候就是生活中的某个触动点,有时候是在别人来看不算大的问题,但是就是这样那样的小问题,汇聚成一个致命一击,成为压倒成年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31岁的男子就是如此。

路过的目击者被这一幕吓呆了

当时我看了这个男子弃车跳桥的小视频,真是非常震动,是什么让一个已经成家,正值青年的男子舍弃了这一切,选择了离开这个世界。

视频中显示:早上9:30左右,在长沙湘府路大桥上,突然有一辆白色的汽车停在了大桥道路右侧,一名年轻的男子从车上小跑下来,毫不犹豫地翻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护栏,然后翻越大桥外侧护栏,跳入湘江,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那个目击者说,他当时都看呆了。

跳江男子妻子说老公因为工作不顺

事情发生后,这名男子的妻子称,事发前丈夫刚送自己上班,无异常举动。

而在这之前,老公曾在工作中和领导发生不快,领导曾当着很多同事的面训斥他。她认为老公应该是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才会一时想不开。

其实,在这之前, 夫妻两个人才刚刚买了新房,这名男子平时性格也是比较乐观的。

工作可以换,生命价最高

如果真是因为工作不顺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实在太不值得,毕竟工作可以再换,工作不顺利了可以换一个自己喜欢的,无论怎么样,也不应该用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再说,在工作中领导的素质也参差不齐,记得我上一份工作的老板就是有什么不合她意了,在高层大会上,就会把一些领导批得一无是处,为此,不少职业经理人都因为受不了而选择辞职了。

所以,这件事也给我们警示,遇到了问题,可以转换下思路,也许就可以豁然开朗,千万不要用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工伤保险可以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