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你婚前那套房给我小儿子结婚用”,婆婆这样的要求,我该如何拒绝?

老公 0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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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你婚前那套房给我小儿子结婚用”,婆婆这样的要求,我该如何拒绝?
导读:女儿四岁生日,我爸妈和妹妹都过来给女儿庆祝生日。我和老公精心做了一桌子菜,订了个很漂亮的蛋糕,女儿换上小姨给她买的新衣服特别开心,叽叽喳喳的笑个不停。正当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我开门一看,是公公婆婆,他们竟然一反常态,手里提着

女儿四岁生日,我爸妈和妹妹都过来给女儿庆祝生日。我和老公精心做了一桌子菜,订了个很漂亮的蛋糕,女儿换上小姨给她买的新衣服特别开心,叽叽喳喳的笑个不停。正当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我开门一看,是公公婆婆,他们竟然一反常态,手里提着给女儿的礼物,这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说起我和公婆的关系,不好不坏,不冷不淡,过年过节该回去的我们一次不落,给他们买的东西都是挑好的,该孝敬的钱我一分不会少。只是我再怎么亲近他们,公婆始终当我是外人,我做的再好再周到也近不了他们的心,对他们我只有敬而远之了。

既然来了,我们自然恭恭敬敬地请他们上桌吃饭。我心里一直纳闷,女儿四岁了,公婆只在女儿一岁生日时来过,后面就没来了,婆婆曾经说小孩子家过什么生日?听了她这话,我心里不高兴,我知道这都是公婆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在作祟。如果我生的是儿子,他们大概就不会这么不管不顾了吧?

我父母知道我和公婆的关系不是很好,这顿饭大家吃的很尴尬,让我没想到的是更尴尬的还在后面。吃完饭,大家看着电视,聊着天,婆婆对我和女儿的态度出奇的好。正说着话,婆婆突然话锋一转,问我,你以前买的那套房子还闲着的吧?我没说话。那是我上班第二年时买的一套小两居,是我爸妈给出的首付,我自己还贷款。这几年房价疯涨,那套80几平米的房子竟然涨到了将近百万,连我自己都很惊讶了。

公婆家条件一般,老公还有个弟弟,听说今年准备结婚。我和老公是在我那套小房子里结的婚,现在结婚六年多了,直到去年我俩才又买了套面积大点的搬了过来。因为要还房贷,压力比较大,所以就把那套房子租了出去,一个月能收两千块钱缓解下生活压力。

说到房子,我突然就明白了他们今天来的目的,小叔子要结婚了,还没有婚房,我猜八成是来要房子的吧?果然,送走了我父母后,婆婆开口了,她说,“儿媳,我小儿子要结婚了,你婚前买的那套房给他结婚用吧!”我一听这话气炸了,凭什么呀?我回她,“亲情价八十万,一分都不能少!”

公婆傻眼了,婆婆给老公使眼色想让他说服我,老公低下头不说话。我知道老公是站在我这一边的,公婆做的很多事让老公寒心。同是儿子,老公和小叔子的待遇大不相同,我们买房时跟公婆借过钱,婆婆说没钱。一个月后小叔子跟他朋友跑去国外现场看世界杯,十几天花了两万多。之前类似这样的事数不胜数,不知道公婆哪来的脸跟我要房子!

婆婆不死心,又打感情牌劝说我,都被我怼的她没话说,要是再提过往,我就把过去的事仔细跟她掰扯掰扯。我们结婚时,婆婆出了两万块钱,老公自己又添了一万给我,算是彩礼钱。我不在乎这个,我图的是老公这个人,自打结婚后我们就没少给公婆钱,过年过节过生日是必须给红包的,平时回去也会给他们零花钱,生病了给钱看病,过年给钱买新衣服……

再看小叔子,二十好几的人了还整天吊儿郎当,游手好闲,找了好几份工作都干不长,不是嫌累就是嫌待遇不好。他自己倒觉得无所谓,反正有公婆惯着,吃穿不愁,衣服,鞋子和用的手机都是好的。老公有时候替他发愁,说他弟弟几句,公婆总是护着。

对待两个儿子的态度有这么大的反差,换成谁心里都不好受。今年小叔子把女朋友领回家说要结婚,而且必须买房子。公婆手里哪有这么多钱呀?平时那点退休金还不够小叔子挥霍。眼见要房子被拒绝,公婆当场变了脸,说我们没良心,不孝敬老人。

我很生气,老公很无奈,这话说的实在是伤人心,老公是个老实人,说不出什么顶撞他父母的话。我忍着心里的怒火再次明确告诉他们,我婚前的那套房子现在已经价值百万了,他们想要的话就给个亲情价打八折,80万,少一分都不给!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蛮不讲理、得寸进尺的人,我婆婆就是其中的一个。

记得当年我跟老公结婚时,婆婆那架子摆得跟个太后老佛爷似的,从里到外的透着一股傲慢劲,就是觉得他儿子是个北大的高材生,我嫁给他就是高攀了。

也不知道她的自信到底是哪里来的,我没嫌弃他们家穷就不错了。老公家是农村的,公公婆婆除了会种地,其他什么也不会,更不用说其他别的收入了,家里穷得那是一个叮当响,老公上大学的学费是来自助学贷款,生活费是课余打工挣来的。

当然,我嫁给老公自然是他有很多的优点吸引着我,他从小就学习好,还考上了北大,毕业后有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我跟老公就是在工作中认识的,他是一个比同龄人都要成熟稳重、有责任心的男人,虽然家庭条件不是太好,但是我相信他的人品,他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男人。

我们结婚的时候,婆婆家也没给什么像样的彩礼,房子,车子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我爸妈实在不忍心看着我俩以后租房过日子,用尽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套房子给我当陪嫁。

后来,我那婆婆还到处跟人说:我儿子就是有出息,娶个媳妇儿不但没花一分钱,还白赚了一套房子!

婆婆说这种话也真是不嫌丢人!不过老公对我好,婆婆爱怎么样就随她去呗。

后来,老公的事业发展得越来越好,升职加薪,我们的收入也越来越多。为了以后孩子上学着想,我们就又按揭买了一套学区房。全家在新房子里住,爸妈陪嫁的那一套就租出去,分摊一下房贷。

这一切都被婆婆看在了眼里,她又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我的小叔子就要结婚了,当年婆婆没钱给我买房,现在也一样,没钱给小叔子买房。可惜的是小叔子的丈母娘不能像我爸妈一样给闺女陪嫁房子,还说了如果没婚房,这婚就不结了。

结果婆婆竟然瞅准了我家的房子,跟我老公商量说把我家那套旧房子送给小叔子做婚房算了。

老公跟我一说,简直都要把我给气炸了。这是一个什么道理?小叔子结婚,凭啥我给出房子。真是占便宜没够了,觉得我好欺负是不?

当天晚上我就给婆婆打了电话,电话里我就说:这套房子是我爸妈给我的陪嫁,谁也别想打它主意,就连我老公都没有权利去支配它,更不用说你想给你小儿子做婚房了,连门都没有!你要是真没办法,就让你小儿子再找一个像我家那样能陪嫁婚房的儿媳妇吧,那以后你就更能跟人炫耀自己儿子有本事了。

情感调解

女方有稳定工作,比男方大三岁,当时他俩在一块儿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反对。

但是女方看中男方细心认真,而且会做家务,也很会关心人,再加上自己年纪也大了,需要一个家庭稳定下来。

两个人认认真真的谈起了恋爱,谈了两年多,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开始商量婚事。

没想到这时候男方家里开始出幺蛾子了,女方觉得自己家可以陪嫁一整套房,另外就不出嫁妆了,结婚以后夫妻俩各出一半儿工资补贴家用。

但是男方不同意,男方说这套房子是女方婚前购买的,首付也是女方父母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陪嫁一套房子对他来说没有半点意义。

女方就问男方:“那你怎么想的?”

男方说我和我家人商量了一下,我妈在乡下没房子住,不然这样:“老婆,你把婚前房过户给我妈,再陪嫁50万买婚房?

这样我妈就可以帮忙打扫卫生,看护房子了,到时候我们有了孩子,我妈也可以过来帮忙带孩子。”

女方一听这话就愣住了,她可算看透了男方,对她好是假的,想结婚也是不是真心的,于是女方就说:“太好了,结婚之前我终于看清了你们家的嘴脸,这婚事到此为止了。”

男方一听这话也非常生气,他说:“现在谁都不傻,再说你都大龄剩女了,多陪点嫁妆不是应该的嘛,那谁愿意娶你呀?”

女方有些无语:“我要是嫁跟你这样的男人,还不如单身过自在呢。”

情感点评

现在对于结婚,越来越多的人比较倾向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的开支,以及买房子首付和贷款。

特别是对于大龄剩女来说,结婚时男方一般挑剔的比较多。

但是婚姻能否长久的稳定,以及长久幸福的走下去来说的话,在婚前应该尊重对方的想法,不应该斤斤计较。

现在谁都不是傻子,男方觉得女方就陪嫁整套房子,而且是婚前财产,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跟男方没有半点关系,男方当然觉得女方好像是白白嫁进来了,一分钱都不花。

但是站在女方的角度,女方觉得我自己有房子,所以男方也可以自己买一套房子,不用加上我的名字,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不必要为房子的问题吵来吵去。

第二就是我有我自己的事业和工作,愿意跟男方承担一半的家庭开支,跟男方付出的一样多,就没有谁依赖谁,谁在家庭地位中比谁低一级的感觉了。

就整个事件看,我觉得女方成长得很快,她的做法是不错的,明显比较独立自强,并不依靠男人,自己努力赚钱买房,自己努力赚钱,承担家庭生活的开支。

男方家唯一要出的钱,就是举办婚礼的钱,但是男方连这点钱都要计较,说明他并不是真心实意的打算跟女方过日子。

而且他内心深处还有着一种大男子主义的精神,总觉得女的就应该为家庭付出,女的就应该倒贴婆家。

一家人说话不要说合理不合理的,要问合情不合情。

当然可以了,我觉得没什么呀!你们的新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干嘛不搬到新房子去住呢?如果你想让你公婆帮忙带孩子就让他们也一起过来,如果想自己带孩子,就不让他们过来了。你小姑的新房子没装修好,所以她只能到娘家来住呀。你是在顾虑什么呢?是怕你小姑抢了老房子吗?

你好,婚房是公婆在你们婚前买的并只付了首付,如果房本上没有你的名字,那么就属于你老公的婚前财产。按理在离婚时你是无权分割此房产的。但是,这个房子之后的贷款是以你老公工资偿还的,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拿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他自己的婚前债务是不妥的,因此该房产中应当有你的份额,可以要求补偿并要求该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你需要拿出你老公婚后用他的工资还该房产贷款的证据。先协商后走法律程序。

在结婚之前,男人如果全款买了房子,在结婚以后,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这个问题如今在《婚姻法》里面都给出了明确答复,在结婚以前如果是男方全款买的房子,那么这个财产就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算不得夫妻共有财产。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呢?不是拿全款买的房子,在结婚以后,夫妻共同承担了还房贷,这样算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结了婚以后,男方如果愿意把女方的名字加进房屋不动产证上,那么这也算是夫妻共有的财产。

在爱情中,有一些年轻人不会把这些看得太重,即便是有时候是男方全款买的房子,他为了向女人表明自己的爱,也会选择在房屋不动产证上添加上她的名字。对于女人也是,如果是婚前娘家陪嫁的房子,为了爱情,我想她也是愿意把男人的名字加上去的。

但是在父辈们的眼里,他们会把子女婚前的财产,分得比较清楚。

女方的父母之所以会这么做,一方面是考虑自己的女儿将来如果面临不幸的婚后生活时,有个保障。一方面是让自己的女儿嫁进婆家之后,能有底气,能够挺直腰杆子生活。

而男方的父母,大部分都很干脆,他们认为儿媳妇是“别人家的闺女”,他们不会让一个外姓人,跟自己的儿子共有一笔财产,所以他们会分得很清楚。

当然,现在也有一些比较理智的年轻人,也会把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分得很清楚。虽然两个人之间有感情基础,但是也无法预知未来的变数,所以他们会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对于生活,没有一个人敢百分百的保证,会是一帆风顺的。

张倩在结婚之后,就遇到了这么一件尴尬的事情。她和老公刚结婚不久,她就和婆婆因为结婚时娘家陪嫁的一套房子,闹起了矛盾。

张倩他们小两口本来也没想着把婚前和婚后的财产分太清楚,因为结婚的时候,她父母陪嫁了一套全款的房子,她公婆也拿首付为他们小两口置办了一套婚房。刚结婚就有两套房子,小两口还感到跟庆幸。

可是才结婚没多久,张倩的婆婆就开始针对她的那套陪嫁的房子说事了。

“儿媳妇,你人都嫁到我们家了,那房子也就是我们家的了,对吧?”

张倩的婆婆一边嗑瓜子,一边说。还时不时地指挥张倩扫这里,扫那里。

要说张倩,其实是很懂事的一个女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她就听老公说,婆婆当初生老公的时候,月子没做好,落了一身的病痛,张倩当时还说,等结了婚,一定好好孝敬婆婆。

所以从嫁进门之后,张倩把家里的轻活累活都一个人包揽了下来。在结婚以前,张倩的母亲就跟张倩说,结了婚以后,要把婆婆当亲妈一样对待,不感恩其他的,就念在她为张倩培养了一个很好的老公。

张倩的老公在谈恋爱的时候,对张倩那是没得说。事事都以张倩为先,有什么事情都是先考虑到张倩。正是因为谈恋爱的时候,老公对自己百般的好,所以在结婚以后,张倩才心甘情愿地伺候婆婆。

刚开始,张倩的婆婆对她还不错,平时做饭都会征求张倩,问她有没有什么忌口的。但是时间久了,张倩的婆婆也了解了张倩的性格,慢慢地也就开始怠慢张倩了。

本来家务活是张倩和婆婆两个人,谁有空谁就多做一些的,但是自从婆婆了解了张倩,就索性让张倩一个人做了。张倩呢,因为一直感恩老公对自己的疼爱,加上母亲结婚前嘱咐的话,她就没说什么抱怨的话。她心里想着,只要自己对婆婆好,婆婆肯定也会对自己好。

想归想,但是现实中,张倩的婆婆不仅没有对张倩有好的意思,反而开始计较起张倩平时的花销了。

年轻人都喜欢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不仅能给人赏心悦目,还能让丈夫的视线一直离不开自己。但是张倩的婆婆却看不惯张倩每个月都大包小包的往家里提。她还会时不时地讽刺一句:“买这么多,又穿不着,放着能生小的还是怎么地啊?”

也就张倩的脾气好,能包容婆婆这尖酸的话。如果换作别人,估计早就就范和她大吵起来了。

就在上个周末,张倩闹着丈夫让他带着去看**,张倩的婆婆觉得看**都是花冤枉钱,所以不想让他们去。就这样,为了看**,张倩和婆婆有了婚后的头一次吵架。

“你说说你,就会鼓动着我儿子花钱。这钱都是大风刮来的么?看什么**啊,在家看个电视得了!还省钱!”

张倩的婆婆一边说,一边拉着张倩老公的胳膊,往回拽。

“妈,我们就是去看个**怎么了?又不是多贵。”

张倩解释道。

“没多贵?你看看你,从结婚到现在,你看看你那衣柜里的衣服,每个月买一件,化妆品也是,都是挑最贵的买。你这可都是花我的钱!”

听到婆婆骂自己败家,张倩一下子就气恼了。张倩和老公结婚之后,一直兼顾着自己的事业没放弃,她月薪八千多,平时买新衣服,买化妆品,从未向婆婆伸手要过一分钱。

“妈,您这话说的有点过分了。我们两个人过日子,花的都是我们的钱,我买东西也从没有向您张口要过钱。怎么就叫花你的钱了呢?”

眼看两个人要吵起来了,张倩的老公有跑过去劝张倩少说两句。

“好,那咱们就掰扯掰扯。你是不是嫁给我儿子了?既然嫁给我儿子了,你这个人是不是就是我儿子的?我儿子是我亲生的,那么是他的,也就是我的。从你进门那天起,你和你带来的所有的嫁妆,也都是我的!”

说完,张倩的婆婆转身进了她的卧室,不一会儿有出来,手里还拿一份协议。张倩从老公手里接过看到里面的内容之后,就更恼怒了。

那份协议是婆婆私下里找人打印的一份房产过户协议。虽然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应,但是看到里面那些咄咄逼人的条款,张倩再也忍不住了。

“妈,您这是要做什么?我凭什么要把娘家陪嫁的房子过户给你?”

张倩觉得自己的婆婆简直就是个疯子。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每天搞一些乱七八糟的。她那份协议,显然就是从一地摊上打印的,也就哄哄自己罢了。虽然是一份没有任何意义的协议,但是从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婆婆这也欺人太甚了!

“为什么不能过户给我。我跟你说,我也想好了,我不想跟你们一起生活。我要搬出去住,那么你陪嫁的那套房子,就直接过户给我。你人都是我们家的,更何况一套房子!”

听婆婆说这种话,张倩被气的哭笑不得。她向老公投去可怜的眼神,可是她老公仿佛没看到似的,低着头一言不发。

“妈,那房子是我爸妈花钱买的。如果您真要这么做,那么我和我老公搬出去,这房子给您。”

“不行,我就要那一套。这个房子还得还房贷,我那点退休金还不够我平日里花的,我哪里有闲钱还房贷。”

“妈,我嫁给您儿子了没有错,但是我不是您儿子的私有财产。你这样说,太没道理了。什么我嫁给他就是他的人,他的人也是你的人!妈,您就是觉得我爸妈全款买的那套房,放在我自己手里您不放心是吧?”

张倩一句话说到了要点。她婆婆从头到尾的闹腾,其实就是这个顾虑。她觉得儿媳妇带来的东西,不能全都放在儿媳妇自己一个人的名下,如果让她直接加上儿子的名字,自己又觉得理亏。然后就没头脑地闹了这么一出。其实她这么做,更是理亏的很!

对张倩的婆婆,我也是挺无语的。

“你的儿子娶了人家,人家的所有东西就成了你儿子的了?你儿子是你生的,你儿子就是你的,然后他的东西也就顺其自然地是你的了。包括结婚后娶的儿媳妇,以及人家带来的陪嫁?这是什么道理?神经病的道理吗?”

最后说不过婆婆没头没理的争辩,张倩当晚就被气回了娘家住。说到底,婆婆就是一边把她当“外人”,一边还又要盯着她手里的嫁妆,是不是有自己儿子的一份。

像张倩的婆婆这种人,不管遇到怎样的儿媳妇,都会忍受不了的。她除了会无理取闹,就没有其他本事了。为了那份婚前张倩娘家陪嫁的房子,她不惜闹这样一场笑话。这也让张倩彻底认识到了婆婆的势力。

刚开始她从来没想过要把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跟老公分多清楚,她觉得爱一个人,就要不掺杂其他。爱,就要纯粹地去爱。

可是当时和婆婆吵架,看老公的表现,她又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信仰错了。纯粹的爱,真的会败给现实中的物质吗?

像张倩婆婆这样的人,其实有很多。也可以说是比较普遍的。她们都会在儿子和儿媳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上,过多的参与,甚至用“霸凌”的方式去指挥两个人,该如此分财产。

儿子结婚之前的永远是自己儿子一个人的,跟儿媳妇这个外姓人,没半毛钱的关系。儿媳的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的,也都必须得有自己儿子的一半,不然自己就会想任何办法,哪怕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也得让儿媳妇认怂!

想对有这种偏执想法的婆婆说:不要用你的无理取闹,给儿子的婚姻划出裂痕!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老公的家人赠与了我们一套房产”,这套房产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不是老公的个人财产,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

一、我们先从提问中分析:

提问中明显使用“赠与了我们一套房产”,既然是赠与给夫妻二人,那肯定是夫妻二人共同受赠,当然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形

小夫妻结婚后,若男方父母出资为他们购置房产,公婆能否当着儿媳的面讲:这房产仅是赠与给我儿子的!根据当前的社情来判断,绝大多数的公婆都难以说出口,他们认为这样说会影响小夫妻的感情及家庭和睦。有一些开明的公婆能将约定说得出口,他们还要碰到一个开明的儿媳才行。儿媳认为,不管公婆是将房产赠与给他们儿子的,还是赠与小夫妻,都是他们的,也就无事。如果碰到小心眼一些儿媳,估计就会引发家庭矛盾。因为这样说,可能会让儿媳多想,认为公婆意识到他们夫妻可能会离婚且他们全家已做出了防备。如果公婆不这样在儿媳面前声明,房产赠与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会被认为受赠人是小夫妻二人。这样,问题就来了。

父母辛苦大半辈积攒下来的钱,购房赠与小夫妻,希望他们幸福永远。小夫妻的关系,有时也不会按老人期盼的方向发展。公婆赠与小夫妻房产后,小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的,女方就有权分走一半房产。女方通过一纸离婚判决,就可以卷走他们大半生的血汗钱,这会让公婆难以接受,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伤害。

所以说,这样的法律规定有些超出社情。如果说大家都具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公婆提出约定,儿媳也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这个问题就不是个事了。

三、发生纠纷如何判断?

1、婚后双方家人与配偶共同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此种情况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屋通常可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家人的出资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由法院酌情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取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2、婚后配偶家人全款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视为对配偶的个人赠与

3、口头约定的情况下,除非双方对口头约定都予以认可,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与口头约定形成证据链的情况下,一般就视为没有约定。

四、父母赠房,如何约定才好?

父母在赠房时,可以在此房上设定自己的居住权。这样,小夫妻离婚处置此处房产时,要充分考虑居住权问题。买房的人也不会购买这种设立有居住的房产。其次,还可以把协议签订成遗赠协议,要求小夫妻赡养自己终老后,房产归他们夫妻处置。虽说儿子有赡养义务,但儿媳是没有赡养义务,这种协议也就给儿媳设定了一个义务。当然,生活是多样化的,大家碰到不懂的问题,可以在评论共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