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房产证上的房子想给老婆一半该怎么改房产证以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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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房产证上的房子想给老婆一半该怎么改房产证以及费用,第1张

岳父房产证上的房子想给老婆一半该怎么改房产证以及费用
导读:一、您岳父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加您妻子的名字1、您岳父可以与您妻子之间形成产权变更协议;2、携带原产权证和变更前、后涉及到的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即可;3、产权变更协议可以是买卖协议,也可以

一、您岳父的房子在房产证上加您妻子的名字

1、您岳父可以与您妻子之间形成产权变更协议;

2、携带原产权证和变更前、后涉及到的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即可;

3、产权变更协议可以是买卖协议,也可以是赠与合同。买卖和赠与的过户税金有所不同,各有利弊,可以自行选择;

4、如果采用赠与方式的话,还需要对赠与合同先进行公证才可以的。

二、过户费用

正常过户的转让过户费用如下:

(一)、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1、根据财税[2015]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

1、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

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2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三)、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四)、契税(基准税率3% ,优惠税率15% 和1% ,买方缴纳)

1、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2、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五)、测绘费

1、房改房测绘费标准:面积75平米以下收200元,75平米以上144平米以下收300元,144平米以上收400元。

2、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市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六)、二手房交易手续费

1、住宅每平方米6元。

2、非住宅每平方米10元。

(七)、登记费(工本费)

独立产权证80元,共有权证20元。

如果您的妻子拿走了您们的房产证和结婚证,这可能会产生一些潜在的风险。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妻子可能会利用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重要的个人证件来办理贷款。

2 妻子可能会使用证件和资料,修改您和家人在财产方面的相关权限和信息。

3 妻子可能使用证件和资料,不合理消耗家庭财产或者从事不良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可能产生经济利益损失外,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建议您及时联系您的妻子并了解她拿走这些证件的原因,如果必要的话,您可以与当地公安局协商并申请挂失相应的证件,避免给个人身份和财产的安全带来威胁。同时,建议您与妻子进行沟通,寻求合作解决方案,减少矛盾和分歧。

结婚房产证要求写上岳父岳母的名字,本身并无是否妥当这一说法。因为具体要看这套房产的出资人是谁?出资比例是多少?如果是岳父岳母全资买的,写他们的名字也无可厚非。

一:我对结婚房产证要求加谁的名字,并无异议。因为要看这套房子,岳父岳母是否有出资共同购买?是女儿的名义买还是以他们两老名义买?如果是以女儿名义买的话,就没必要加上。如果是岳父岳母名义买的,写上他们两老的名字也无可厚非。还有当初出资的比例多少?是全资购买还是付首付?如果是全资购买的话,写上岳父岳母名字也是理所当然,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但是有一点,我想说的事,不管哪种情况,女儿和岳父岳母的名字,只能两选其一。不然对男方来说就太不公平了,是全资购买还好,如果还要以后每月供房贷的话,那这个就要写份声明,划分下比例了。

二:不过,凭心而谈,这个男人都已经要和你的女儿共同组建家庭,共同生育儿女了。你还要区别对待吗?要求加上岳父岳母的名字的做法,居心何在呢?是岳父岳母觉得这个男人不可靠吗?不然的话,为什么要加上岳父岳母的名字呢?哪怕是全资购买的房产,也是给自己女儿居住的,也是为了给女儿能有一个舒适的家。相信能全资购房的,也不会和女儿女婿一起住的,那何必要加上这两个名字呢。如果觉得这个男人不可靠,那为什么还要让女儿嫁给这个男人呢。我都不知道结婚房产证写上岳父岳母的名字的,是意欲为何?是怕女儿受委屈吗?还是要给女婿心中一个梗,以示警告他吗?

三:作为小辈女婿,不论岳父岳母是否全资购买房产,本身要求加上岳父岳母的名字肯定心里不舒服的。但是当时是爱你的女儿的,这点委屈受了也就受了。一旦不爱了,这个就是个定时炸弹。哪怕婚姻美满,这个房子相信他也住不久。更何况,还有男方父母呢,让这两老人如何看待你的女儿,要是结婚以后不同住还好,一旦同住,后果几乎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可以的,如果房子确实是女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搬离这个房子,如果这个房子完全是女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是不参与分割的,妻子要求丈夫搬出去就无可厚非,但最好也要在对方找到住处后。

有的房子虽然在婚前登记到女方的名下,在如果丈夫在婚后参与了共同还贷的话,那么这位妻子是要给丈夫做一定的经济补偿的,这个房子也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来还债的,所以丈夫是有权向妻子提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如果想要分割这套房产所带来的增值效益是不可以的。

女方可以根据男方在还贷中所付出的经济数额来做一定的补偿,如果两个人在分割房产或是共同财产上有一些不能够达到意见一致时,可以通过调解或是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来判决,房产或是其他一些共有财产的分割。

我们都知道房产是离婚共同财产分割中一块很大比例,所以说起来也相对来说比较复杂一点,因为这涉及到产权归属的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也会根据这个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以及两人结婚的时间来判断这个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出资购买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到财产的分割的,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会作为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两个人在分割时所占的比例也是相同的。

如果这个房子是属于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虽然在一起共同居住,但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对方搬离这个房子的,如果是共同财产,两个人不能和平分割,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让法院来判决房子具体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