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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泼水
汉朝朱买臣有满腹才学,却未得到到功名,只得以打柴为生,入赘本地崔二公家为婿。因为贫富悬殊,夫妻经常吵闹。崔二公也嫌朱买臣不肯进取,便让女儿向丈夫讨休书(即离婚)。一天,大雪纷飞,朱买臣无法砍柴,刚进家门就遭到妻子的无情奚落和恶毒咒骂,并坚决索要休书。朱买臣劝妻子忍耐,许诺第二年可能得官。崔家女则认为朱买臣一辈子也不会发迹,非要休书不可。朱买臣忍无可忍,一气之下写了休书。后来由于司徒严助的举荐,朱买臣做了官,任家乡会稽郡太守。当朱买臣的好友王安道宴请朱买臣的时候,崔二公父女登门求见。崔家女一见朱买臣便下跪、认错;朱买臣把昔日的妻子数落一番,拒不相认。在场的朋友再三相劝,崔家女也誓言要投河自尽,都无济于事。朱买臣让崔家女把一盆水泼在地上,坚持要重续婚姻,除非把地上的水全收起来。王安道见此情况,便把崔二公暗中托他送盘缠给朱买臣的事和盘托出。朱买臣心生惭愧,遂回心转意。据《汉书》朱买臣本传载,朱买臣之妻离异后,与后夫上坟,路遇朱买臣,尚款待酒饭。朱买臣富贵后回乡,见前妻与其夫修路,令人将二人载入太守府,加以奉养。月余,其妻自缢死,朱买臣厚赠其夫。昆曲始将朱买臣之妻变成毫无情义的泼妇,京剧因袭其旧。
一、“不顺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大戴礼中所说的理由是“逆德”,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
二、“无子”
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理由是“绝世”,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以《唐律》为例: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疏议据此认为四十九以下无子,未合出之。随传统中国“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渐成熟,真正是以无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为减少。
三、“*”
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也就是认为*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
四、“妒”
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为妻纲”这样的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而许多看法中,更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
五、“有恶疾”
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在传统中国,参与祖先祭祀是每个家族成员重要的职责,因此妻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
六、“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
七、“窃盗”
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七出内容与之类似,包括:无子、*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水浒,主要写梁山一百零八将从上梁山到招安,从打辽国到征方腊的事儿。因为人物多,所以作者无法细说这些好汉的故事,故而只写了几位主要角色,比如宋江、武松、鲁智深、林冲、李逵等。
所谓“人红是非多”,这话一点也不假。作为水浒为数不多的男主角之一,林冲武艺高强,命运悲剧,所以常被人们拿来讨论。
近年来,关于林冲有这样一个问题。
林冲被高俅所害,误入白虎堂,被开封府府尹脊杖二十,刺配到沧州。临走之前,林冲写了一纸休书,休了妻子张氏。
于是有人批判林冲,说他无权休妻;也有人说林冲当众休妻,是对妻子的羞辱,因为古代女人被休是很耻辱的事;还有人说,林冲表面是休妻,实际上是“献妻”——就是说林冲要把妻子献给高衙内。因为整个事件,就是由于高衙内看中并调戏林冲妻子而起,所以林冲想把妻子献给高衙内,借此希望高俅放过自己。
林冲写休书,究竟是爱妻还是献妻?该如何理解?接下来,我从三个方面,来就说说“林冲当众休妻”之事。
第一方面:看林冲的为人。
林冲为人谨慎,轻易不肯惹事,但是在能力范围内,他总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救济人。这从以下三件事,就可以看出来。
其一,帮助李小二
林冲在东京做教头时,曾遇到这样一件事。一个叫李小二的店小二,不知道什么原因,偷了店家的钱。店主人要把李小二送去官府,林冲很同情李小二,亲自给店主人赔礼道歉,店主人这才放过李小二。林冲又资助李小二一些钱财,让李小二去投奔人。
出钱出面地帮一个陌生人,足以看得出林冲是好人。
后来,林冲被发配沧州,看守草料场时,碰巧又遇到了李小二。那个时候,李小二已经娶了媳妇,夫妇二人感激林冲当年的恩情,所以对林冲照料有加。也是因为李小二夫妇,林冲才知道陆谦又来害自己了。林冲去李小二酒店吃酒的时候,还会常常给李小二一些银子。
其二,救济犯人
林冲发配到沧州时,给了差拨和管营十五两银子,然后免去了杀威棒。其他犯人没钱,就没林冲这么幸运了。
但是,从八十万禁军教头,一下沦落为犯人的林冲很有同理心,他完全明白那些犯人的感受。所以,他也常常给其犯人一些银子等。用书中话来说,就是“那满营内囚徒,亦得林冲救济”。
其三,饶恕董超薛霸
林冲被刺配沧州,押解他的人是董超和薛霸要打死林冲。关键时刻,鲁智深及时出手,救了林冲。鲁智深本想打死董超和薛霸,但是林冲阻止了他。
很多人认为林冲懦弱,说董超和薛霸要杀他,他竟然还不让鲁智深杀他们,实在太窝囊了。
实际上,董超和薛霸并非真正的杀人凶手,两人也是被高俅所逼。董超一开始甚至是拒绝陆谦的,而薛霸则说,如果不做高俅完全可以整死自己,所以不得不杀林冲。打个比方,董超和薛霸不过是刀,真正的凶手是幕后的高俅。林冲完全知道这一点,所以才阻止鲁智深。
从另一方面来说,林冲既然已经认罪,自然不想再出意外,何况林冲还心心念念着回家团聚。如果林冲真的杀了董超和薛霸,就会犯下死罪,那时候他想回去也不能了。
所以,林冲饶恕董超和薛霸后,高俅还是派人继续害他。火烧草料场就是最好的证明,即便不能烧死林冲,也能让林冲落个死罪。由此可见,高俅就是希望林冲死,或者判个死罪。
所以,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林冲都不能杀董超和薛霸。
其实,书中作者也说过林冲是好人。
林冲踏着那瑞雪,迎着北风,飞也似奔到草场门口开了锁,入内看时,只叫得苦。原来天理昭然,佑护善人义士。因这场大雪,救了林冲的性命。——《水浒传》
从“善人义士”四个字,完全可以证明,在作者眼中,林冲就是个好人。注意,这句话是林冲写了休书之后作者说的。
既然作者都说了林冲是“善人义士”,那么,善良的林冲,可能会把妻子献出去吗?显然不可能。如果那样的话,林冲就绝对算不上“善人义士”了。
第二方面,林冲能否休妻。
有人说,林冲无权休妻,因为她妻子没有“七出”之过。
所谓七出,就是无子、*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林冲与妻子虽然结婚三年,没有孩子,但是唐宋法律规定,女子必须到50岁无子,丈夫才可以休妻。49岁之前,女人还有生育能力,不代表不生孩子。
即便符合七出的条件,丈夫也不能轻易休妻,因为还有“三不去”。即: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孝三年),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丈夫从穷到富),不去。
其实,小说之中不必一定要符合历史,这一点从明清小说就能看出来。
《封神演义》中,马氏嫁给了姜子牙后,姜子牙要带着马氏离开朝歌,但是马氏不肯,就让姜子牙写一纸休书,姜子牙听从大哥和嫂子的建议,最终写了休书,马氏也毫无眷恋,因为她可以凭着这份休书,继续嫁人。
《金瓶梅》里几次提到过休书。第十一回,潘金莲因为用吴月娘房里的丫头,心中怨恨,就问西门庆要休书,因为只有西门庆休了她,她才能嫁人;第五十七回,潘金莲被吴月娘骂,也撒泼说等西门庆回来,就问他要休书。
《醒世姻缘传》中,寄姐曾经怒骂狄希陈,说自己不该跟他过日子,并且让狄希陈写休书送到她家,以后两人各奔前程。
《十二笑》中,巫晨因为对空氏(人名)迷恋,冷落了妻子邢氏。邢氏知道后,不怒反乐,还巴不得巫晨能够写休书,书中原话是“巴不得向巫晨新索一纸休书,便去脱旧换新鲜,又抱琵琶过别船了。”
《包公传》中,郑国材和徐淑云从小被父母定下婚姻,但后来郑国材父母双亡,他又为了读书变卖了田产。徐淑云父亲看郑国材人穷,就想悔婚让女儿改嫁,郑国材知道后,也说愿意写休书。不过,徐淑云倒是颇有志气,说宁死不改嫁。
其实,在《水浒传》里也多次提到过休妻。
比如武大郎要留武松在家,潘金莲因为被武松骂了一顿,所以很不爽,逼着武大郎写休书给她。潘金莲之所以要武大郎写休书,就因为她有了休书后可以改嫁,所以书中说“武大哪里敢再开口”。这一段,《金瓶梅》中同样提到过。
王庆因为和童贯的干女儿私通,被脊杖刺配。王庆的老丈人牛大户知道后,甚至花三十两银子,让王庆主动休了自己女儿。牛大户的女儿没有任何错,只是不牛大户想因为王庆儿耽误自己女儿一辈子幸福,所以才花钱买休书。
如果林冲写了休书,就是对妻子的羞辱,那潘金莲让武大郎写休书,难道是让武大郎羞辱自己吗?王庆的老丈人,难道花钱让王庆来羞辱自己的女儿吗?肯定不是,这根本不符合实际情况。
从上述这些例子可知,不管妻子有没有错,丈夫都可以写休书。某些时候,妻子甚至主动求丈夫写休书。休书并不意味着是羞辱妻子,相反,妻子得了休书后,还可以自由改嫁。
第三方面,说历史上的休妻。
退一步来说,即便是按照历史上来,林冲休妻也不是羞辱妻子,更不是要献妻。
北宋理学家程颐曾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很多人据此认为,宋代女性地位低,不能改嫁等。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程颐本人并不反对妇女改嫁,他有一个侄女成了寡妇,程父帮她再嫁。程颐因此盛赞父亲“嫁遣孤女,必尽其力”,程颐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主要是强调士大夫的气节。
而且,程朱理学在两宋时期并不是主流思想,那是元朝的事情了。
其实,古代女人被休,并不是很耻辱的事情。唐宋时期,夫妻离婚的证明也不是叫休书,而是叫“放妻书”。敦煌曾经出土过一些唐朝的“放妻书”,内容都很委婉客气。有一份“赵宗敏谨立休放妻书”的唐朝放妻书,在网络上很火。其实,这种放妻书并非一人所写,而是唐宋时期,敦煌一带很流行的民间休书样本。
放妻书中的“放”,并不是放弃或者抛弃之意,而是放归本宗,意思是让女性回家,她们等于新人一样,能够自由嫁人。
说白了,所谓休妻就是夫妻离婚,只是在表述上仍叫“休妻”、“放妻”,这其实是男权社会的表现。
就历史而言,宋代女性地位很高,不但可以改嫁,甚至可以休夫。事实上,纵观历朝历代,宋代女性的地位可以说是最高了。他们不但可以休夫,甚至可以继承父母财产,这是唐朝女性都没有的权利。而且离婚之后,女性还可以带走当初的嫁妆。
综上可知,林冲写休书不会羞辱妻子,妻子有了休书,也可以自由再嫁。
最后,我们再回到原著中。
林冲休妻时,丈人和围观者什么反应?
书中说过,“张教头那里肯应承,众邻舍亦说行不得”。大家都是劝林冲别休妻,没有人指责林冲休妻是羞辱了妻子。而且张教头不仅不责怪林冲,还说把女儿接回家,等林冲回来让他们完聚。
有人说,后文说过这样的话。
一个应道:“……这番张教头没的推故。”……又一个道:“张教头那厮,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说:‘你的女婿没了。’张教头越不肯应承,因此衙内病患看看重了。”
这似乎是说,只要林冲死了,张教头就能把女儿嫁给高衙内,所以高俅才加害林冲。
其实这不过是高俅自己想法,他以为林冲死了,林娘子没了牵挂,就会嫁给高衙内,实际根本不是。后面也提到了,高衙内再次去威逼林冲妻子时,她自缢而死。张教头最后是“忧疑而死”,他是担心林冲的安危,怀疑林冲真的死了,因为一直没有林冲的消息,而且来为高衙内说亲的人也这么说。
还有,林冲妻子之所以会哭倒在地,不是因为休书有羞辱性,而是因为她看到了休书,知道以后和林冲不再是夫妻了,伤心过度。侧面证明,林冲和妻子的感情很好。
林冲结婚三年,和妻子都没争吵过,两人感情足见真挚。一个爱妻子的人,怎么可能会把妻子献给一个卑鄙小人呢?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我们也能理解。
试想:一个人刚结婚不久,结果老婆被别人调戏,他上去打架,因为伤人或者杀人而被判有期徒刑20年。如此,他会怎么对自己的老婆呢?我知道有一种人,肯定会和老婆离婚,让她重新找个好人家,哪怕妻子很伤心,哪怕妻子不同意,他也要离婚。是男人负心吗?不是,他不是不喜欢老婆了,也不是他要把老婆让给别人,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毁了,所以不想老婆因为自己守活寡,耽误青春和人生。
林冲当时的心里,其实就是这样,所以他几次说怕耽误娘子青春。
林冲虽然不是死刑,但是发配到沧州,路途远,没前程,关键是存亡不保,生死难料,因为高太尉很可能继续加害于他。这种情况下,林冲怎么办呢?只能狠心休妻,让妻子忘了自己,找个好人家。他当众休妻,也是为了让大家都知道这事儿,这样林娘子才能够再嫁。
林冲火并王伦,在山寨稳定后,还想着接回妻子和丈人。如果他当初是为了献妻,难道后来还有脸去接老婆来吗?林冲是这样的人吗?当然不是!
综上可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林冲休妻都不是为了要献给高衙内,他其实是为了妻子好,这是他爱妻子的表现。
我一直觉得,很多读者是带着有色眼镜,或者是用先入为主的思想,去看水浒。很多人可能原著都没看过,只是看了电视剧,就开始点评人物。一些人可能是受影响,觉得梁山108将里没多少好人,所以觉得他们做的事肯定也不好。
为此,有些人甚至对原文进行偏见解读。作者说宋江忠义,有些人就觉得这是反话;作者说林冲是善人义士,很多人就选择性忽视。这种看法,显然不够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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