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房产过户给妻子要有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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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把房产过户给妻子要有什么手续?
导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

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如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扩展资料:

丈夫把房产赠与过户给妻子应注意以下方面:

1、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1)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2)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3)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

(1)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 证复印件一套。

(2)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3)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房子可以,有贷款可以赠与。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权证书;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房屋的贷款未还清的,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签订赠与合同,但房屋在贷款还清前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房产过户的时候,如果不通过中介去处理的话,需要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写在合同中。合同拟完之后,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如果解除了抵押之后,想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妻子的话只需要去房管局变更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过户的人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单纯的买方的话,双方在看到合同之后都没有任何的异议,并且已经支付房款,我们可以去房管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填写完之后,双方在上面签字,然后交纳一定的税费,最后过户成功,15个工作日之内来拿新的房产证就可以了。

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贷款买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开发人员)在该镇永久居住或有效居留身份;

3一个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贷,贷款服务能力;

4订立合约或协议,以购买房屋;

5没有住房补贴的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不低于30%的购房者首付;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付款;

6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子过户给老婆不需要交税。

老公房产过户给老婆不需要交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均免征契税。

房子过户都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经过接洽商谈,对所买卖房产的位于方位、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达到一致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定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检查:房产买卖双方向房产所在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办理请求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检查产权,要到现场作必要的查询,并由评价人员对买卖的房产进行评价;

3、立契过户: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依据产权性质和采购对象,按批阅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阅同意后,经办人将告诉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双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的,别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定见;

4、办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房子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买卖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买卖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子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搬运挂号,交换新的房产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法律主观: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过户:赠予过户、出让过户、 继承 过户。 1、赠与过户。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需要先去相关的部门进行公证,然后再进行房屋鉴定,后办理过户手续。 2、出让过户。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 3、 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被 继承人 去世,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 继承权 才会成为既得权。二是 遗嘱继承 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 遗嘱 。三是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

法律主观:

结婚期间送给老婆的房子,是一种赠与行为,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以拿回。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的,可以要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今天是2月14日情人节,考验男人送礼物的时候又到了。鲜花、巧克力、钻戒……怎样才能打动未来或现在的老婆,展示自己“有趣的灵魂”呢?

自2014年四川德阳一楼盘打出“买房送老婆”的广告,“买房送老婆”便成为了房产界的一个梗。

该楼盘广告的本意是“买房送给老婆,给她一个更舒适的家”。

先买房,后结婚,这几乎是中国所有丈母娘的要求。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将此总结为“特(刚)别(需)”。所以,一些人看到该广告便产生了“买房送个老婆”的想法,纷纷被雷到。

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解放后我国执行的是婚姻自由的政策,而且严禁贩卖人口,开发商不可能为了卖房而去触犯法律,政府也不允许。

这个只能怪我中华汉字的博大精深了。相同的5个字,不同的人不同断句产生不同的理解。

买房送老婆的广告推出后,确实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性传播效果。还真有人跑到售楼处去询问“送老婆”怎么个送法。

有人借机改编拍成短视频:

甚至连大名鼎鼎的“冷面笑将”王自健还在《今晚80后脱口秀》中对此进行了一番调侃:

这个广告手法也被全国多地同行拿去使用:

比如广东:

比如江苏:

比如安徽:

还有借这个梗发挥的:

注意到亮点没有?买房送“老婆饼”!

那么究竟有没有“买房送个老婆”这个操作呀?

还真有!

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斯勒曼一位名叫维娜利亚的40岁寡妇曾打广告,买家如果以75万美元买下自己的房子,便可以与她结婚。

有网友调侃:“真聪明,这样做即便卖了房子,自己还是主人”。

国内也出现了类似故事。请看媒体报道,男子购房结果与女房主情投意合:

买房送给老婆也是大有人在。

2017年6月,南宁失业保安用坚持买了3年的老婆和小孩的生日号码组合**中得了700多万元大奖。兑奖时,他表示首先要给对他不离不弃的老婆买套房子。

影视明星陈思诚不久前也被媒体爆料买别墅送给老婆佟丽娅:

与其他礼物相比,买房送给老婆当然显得更为贵重。但也有碰壁的时候。比如想给老婆惊喜的泰安男子,结果因为没有征得老婆同意而被破口大骂。

更有倒霉男子花1800万送老婆“凶宅”:

总之,买房送给老婆和买房送个老婆,还都有其事。

话说回来,对700多万合肥人来说,买卖送给老婆,或者买房送个老婆都是十分遥远的事。2018年1月合肥市区住宅预售均价已达到17732元/平米,平均首套首付门槛超过60万元。在沉重的买房负担面前,还不如多给点优惠来得实在。

法律分析: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