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根据税务规定买黄金首饰给开增值 税发 票。一般纳税人单位购买黄金首饰,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以索要增值税专 用发 票,其他情况应索要增值税普 通 发 票。发 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
根据税务规定买黄金首饰给开增值 税发 票。
一般纳税人单位购买黄金首饰,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可以索要增值税专 用发 票,其他情况应索要增值税普 通 发 票。
发 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购买黄金首饰不是不给开个人发票,而是不想给你开个人发票。如果买金银首饰的是个人客户,要发票只是为了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好维权,这种情况下,金店就不会给你开发票了。不开发票,可以隐匿收入,不用交税,一旦开了发票,就会占用免税额度。一般的金银首饰店都是个体工商户,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叁万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相关法律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有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消费者购买珠宝时要索取正规票证,其内容应与珠宝首饰的标识一致,将质量、材质等关键信息列明。珠宝首饰名称应当用中文表示,而不能是字母或者符号。消协表示,消费者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如遇到消费纠纷,可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购买珠宝时还需注意:
1、要仔细查看鉴定证书
在购买珠宝时,所附带的鉴定证书是帮助消费者准确了解宝石质量的重要信息。在商家提供的鉴定证书上,反映宝石价值方面的信息越详细,就越能说明其诚信度和对宝石鉴定的专业水平。
2、要看清珠宝首饰印记。根据贵金属相关国家标准,贵金属珠宝首饰要求印记齐全,内容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的钻石质量。字母代表种类,数字代表纯度。消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主动了解相关知识,并查看珠宝详尽的首饰印记。
扩展资料:
珠宝市场存在的问题:
市场存在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贵金属成色不足、级别与标称不符等。将经过处理的翡翠称为“真色真玉”,用名称上的“真”掩盖事实上的假,实际上使用的是一些岫玉、独山玉或是经漂白注胶处理的翡翠。
其原料确实是天然的,但成色不好,于是不法商家使用高科技手段处理,加进一些高分子化合物,使其近似高档翡翠;而这样处理的翡翠比天然高档翡翠便宜80%以上,有些消费者很容易被“真色真玉”这样的承诺欺骗了。
还有一些商家,将足金标为千足金甚至万足金,将要求进行裸石分级后方能进行销售的1克拉以上钻石不进行分级销售,从而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
中国新闻网-消协提示购买珠宝需注意查看证书印记
中国新闻网-网上如何淘珠宝? 不是所有品类都能放心购买
购买珠宝首饰,取得发票,可以按照购进目的不同,计入“库存商品”(用于对外销售)或“原材料”(非直接销售的其他用途)。
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在完成销售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用途的,在领用时分别根据真实用途记账(如:用于继续加工的计入“生产成本”;用于送礼的计入“礼品招待费”;给员工的计入“工资或福利费”等)。
零售黄金饰品行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银首饰属于个人消费品,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批发给下一环节继续销售,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用于消费,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这是国家规定。主要原因是因为增值税税属于链条式征税模式,因零售最终的消费者是个人,不得抵扣,增值税征税链条中断,故是最终的负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票也是一种浪费。
扩展资料: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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