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人具有什么条件可以把孩子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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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人具有什么条件可以把孩子送人,第1张

送养人具有什么条件可以把孩子送人
导读:1、送养人必须要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为存在一些特殊的困难,导致送养人已经不具备抚养自己子女的能力。3、要是亲生父母送养自己子女的话,那么必须要父母双方共同送养。4、监护人送养没有父母的孤儿时,要求一定要取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才

1、送养人必须要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为存在一些特殊的困难,导致送养人已经不具备抚养自己子女的能力。3、要是亲生父母送养自己子女的话,那么必须要父母双方共同送养。4、监护人送养没有父母的孤儿时,要求一定要取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才行。

一、送养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二、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不能送养;

1、生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

      生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送养其子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7条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此时无论生父母之间是否是夫妻关系,都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其中一方不同意送养的,另一方不能送养。但是,在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情况下,允许单方送养。

      生父母在送养子女时,生父母的关系可能处于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双方系夫妻关系;二是双方已离婚;三是双方这间未结过婚。将子女送他人抚养是一项改变人身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律所赋予的,不因父母间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因此对于有父母的儿童的送养,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其中一方单独将子女送他人抚养。

2、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同意自己被送养的

      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同意自己被送养的,不得送养。《民法典》第1104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关系的成立包括三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是收养人的意思表示;二是送养人的意思表示;三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这是因为收养是三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也不允许任何外人加以干涉。

      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代理人的同意。收养行为并不是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进行。但是由于收养要变更人身权利义务关系,与被收养人的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为维护未成年被收养人的利益,特别需要注意征得本人的同意。三、父母均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对该未成年人无严重危害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不是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

      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未成年人的生父母虽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不能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但他们仍有享有子女成年后尽赡养义务的权利。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消除。未成年人的父母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不能将其送养,否则就侵犯了成年人的父母的利益,剥夺了他们享有子女成年后尽赡养义务的权利。同时也会因为没有子女赡养而把他们推到社会上,由国家和社会负担。

3、孤儿的其他监护人不同意送养的

      孤儿的其他监护人不同意送养的,不能送养。《民法典》第1096条规定:“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依法承担监护职责的人送养所监护的未成年孤儿时,虽然孤儿已无父母,但还必须征得上述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未经他们同意,不得擅自送养。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不得将未成孤儿送养,只能依法变更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其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且未成年孤儿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孤儿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上述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孤儿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孤儿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一方的父母不同意送养且愿意抚养的,不能送养。《民法典》第1108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例如,父亲死亡母亲送养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如果母亲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祖父母愿意抚养的,母亲不能送养子女;如果祖父母不行使抚养权,就意味着祖父母放弃抚养权,母亲可以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

5、转送养的禁止

      为了防止贩卖人口,保护被收养人的权利,收养法禁止转送养、再送养。这一精神体现在《民法典》第1114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的规定之中。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成立后,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未经收养人、送养人同意,不能解除收养关系。如果收养人不想继续抚养被收养人,只有经过送养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回到原送养人处于行考虑。而原收养人不能成为送养人,把该儿童又送给他人送养。

法律分析:可以,需要满足民法典所列的送养条件并完成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第二款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一方是送养给另一方抚养,如果确系为送养之间的赠予,是不犯法的。但如果以营养费的名义来出卖孩子,则属于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法律分析:把孩子送给别人养是违法的,除非符合送养人的条件。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亲戚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办理过继等手续,并且被过继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能办理过继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送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1、所送养子女必须不满14周岁。2、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3、须双方共同送养,且意思表示真实。4、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主要是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在收养关系当中,具体包括了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而这三者其实都是要满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条件才行的,那么其中,作为送养人,送养孩子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送养孩子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二、收养孤儿收养人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为: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

      要是送养人送养孩子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条件,那么此时送养行为就是违法的,此时送养人需要实际承担法律责任。而即使在三方当事人都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还要实际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这样收养关系才会合法。

一、未成年生了孩子可以送养吗

1、未成年生了孩子可以送养。送养人需提供的手续有: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童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二、领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领养孩子的条件有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无子女;

3、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