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那么购进时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那么购进时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银行给大客户送的礼品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如果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现凡是礼品都需要纳税的。
按公司常规入账:
1.首先是按招待费入账,应计入“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或是”营业费用——礼品招待费“的二级科目。
2.在税务实践中,将企业因宣传推广需要而发生的赠送业务区别情况对待。凡外购商品用于赠送的,通常作为招待费对待,按规定比例税前扣除。对于自产货物用于赠送的,按宣传费对待。
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增值税是指自产自销的产品作为礼品送给客户,视为销售,交纳增值税。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一、正面回答
根据情况选择交不交。
1、实物发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扣缴个税;
2、实物发离退休人员按工资薪金所得需要扣缴个税;
3、实物送客户需分客户对象,区别对待。送个人客户,如属于税法规定的不缴情形,可以不扣个税、送非客户的其他个人,按偶然所得需要扣缴个税;
4、实物送单位客户,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分析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税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商品赠送属于促销 企业促销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很多,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按照促销活动的主体与赠品提供方不同,具体分述如下: 一、零售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1、买赠销售。 (1)赠品为厂家提供,赠品不记库存,随商品同出同进即可。 (2)赠品为厂家提供,活动期满,商家将赠品按一般商品出售,此时应按出售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但是该收入不用结转成本,因为当初没记库存。 (3)赠品为商家提供,具体是对赠送商品以成本加增值税金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1、某超市为促销,2006年1月推出了樱花牌花生油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即购买一大壶(5L)花生油赠送同品牌一小瓶(500g)花生油,花生油的进价是4元/500g,销售价是702元/500g,2006年1月5日当天共销售花生油100壶,某百货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 对于正价销售商品按照正常销售商品处理,具体会计分录略。 对于赠品,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 502 贷:库存商品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702×100/(1+17%)×17%] 应该注意的是,因为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因此企业在使用这种方法促销前要事先对成本和效益进行充分的核算,以防止得不偿失。 2、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为吸引顾客,目前很多超市都搞起了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赠送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如某超市的买100送50活动,某商场买200送200的活动等就属于此类促销方式。这种促销方式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也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因此,是目前一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手段。对于此类促销行为与前文的有条件赠送赠品的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类似,都应遵循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在销货的同时做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将销货时发出的购物券确认为“营业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购物券使用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商品成本。若未发生,就将“营业费用”、 “预计负债”冲销。这种销售方式下,“预计负债”科目的发生和回收频率较为频繁,因此,应定期核查该科目,并在促销期末时清查确认不能回收的购物券,冲销相应的“营业费用”和“预计负债”。 例2、某超市2006年1月进行春节促销活动,凡在本超市购物的顾客购买商品满100送50的购物A券,促销期共发出1000张A券,收回800张。 购物券发出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50000 贷:预计负债50000 收回购物券时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4188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812 [40000/(1+17%)×17%] 对未收回的购物券应做冲销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10000 贷:营业费用10000 3、推出特价商品。不论是厂家指定的商品,还是零售商自己确定的特价商品,其会计处理一致,均按商品的实际销售价记“主营业务收入”。 4、返奖销售。如果是厂家组织的促销活动,奖品收入时不记库存,兑奖时也不用记账。如果是商家自己组织的促销活动,自己提供的奖品应按成本价记入“营业费用”。 5、积分卡。当积分卡的积分达到某一分数时,商家会按当初的承诺返还消费者相应的现金或商品。办理积分卡的会计分录同于办理会员卡,按积分返还消费者相应的现金或商品时,记入“营业费用”。 6、会员卡。消费者办理了会员卡后,凭会员卡购物可以享受打折优惠。办理会员卡收取的押金记入“其他应付款”,押金退还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会员凭卡购物的会计处理同于一般销售。 二、 生产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1、推出特价商品(即让利销售)。不用特别处理,以让利后的价格为准计算收入即可。 例3、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饼干,出厂价为30元/箱,本月让利销售降为25元/箱,本月销售10万箱。 借:银行存款 29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0 应交税务—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00 2、返奖销售的会计处理应分奖品是否在产品包装之内。 (1)奖品包含在产品包装之内时,应将奖品记入产品的销售成本之中。 例4、某葡萄酒业公司为了推广一种新酒,购进开瓶器2万只,每只2元。作为奖品在每瓶酒的包装盒内放一只。 购进时 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银行存款 46800 领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 贷:原材料 40000 (2)奖品不在产品包装之内时,应在产品出售或兑奖时按奖品的成本记入“营业费用”。 例5、接例4,如果开瓶器不放入包装盒,而是随产品在销售时附送。 借:营业费用 40000 贷:原材料 40000 3、买赠销售。按实际实现的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按连同赠品的成本记入“主营业务成本”。 例6、某食品公司为推广一种新品方便面,实行买二赠一,当月销售10万箱,每箱25元,另赠出5万箱,每箱成本15元。 借:银行存款 292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0 应交税务—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2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50000 贷:库存商品 2250000 4、免费试用。耗费的试用品按成本记入“营业费用”。 例7、某饮料公司生产特制小包装饮料10万袋(每袋成本02元),供消费者免费品尝。 借:营业费用 20000 贷:生产成本 20000 三、中间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各种促销方式对于中间商的会计处理几乎没有影响,只需要强调一点即可:在返奖销售、买赠销售、免费试用等促销方式中,所接受厂家的奖品、赠品、试用品均不用记入库存。 http://wwweasyfinancecomcn/article/knowledge/Tax/1615htm http://clubkuaijirencom/readphptid=6619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通常会采用赠送客户礼品、为客户提供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方法促进销售。作为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账务处理。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会计分录
1、赠送礼品、物品进行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赠送礼品自己垫付)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3、若赠送的礼品或物品属于企业生产的产品,则在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视同为销售产品处理
(1)企业赠送的礼品、物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销售给客户送的礼品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或销售费用均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视为销售的账务处理应计入销项税额)
企业赠送客户礼品的税务处理
企业赠送礼品的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是将产品视为销售,作为礼品送给客户,应交纳增值税。
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3、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属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购买小礼品赠送客户可以抵扣吗
1、赠送外购礼品,视同销售提增值税, 可抵扣进项税。
有的情况下,购买礼品赠送客户的支出,会计上是计入“业务招待费”的,会计上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抵扣。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购买小礼品赠送客户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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