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生一起车祸致4名小学生受伤,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孩子 0 79

南宁发生一起车祸致4名小学生受伤,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第1张

南宁发生一起车祸致4名小学生受伤,造成此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导读:在亭江亭洪路口行人过街安全岛处,一辆桂A号牌小型越野客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4人受伤、小型越野客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我支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协助将伤员送医救治。经检测,肇事车辆驾驶人覃某龙(男,58岁)排除酒驾毒驾,初步调查

在亭江亭洪路口行人过街安全岛处,一辆桂A号牌小型越野客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4人受伤、小型越野客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我支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协助将伤员送医救治。经检测,肇事车辆驾驶人覃某龙(男,58岁)排除酒驾毒驾,初步调查事故原因系其操作不当所致。

下午4点半左右,江南区亭洪路口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本地奔驰车在红绿灯路口失控,一头撞向了安全岛的绿化带,有多名在安全岛上的学生被撞到。一辆黑色奔驰越野车往白沙大桥方向行驶过路口的时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突然失控偏离行车道,一头撞向非机动车道的安全岛绿化带。

这辆奔驰越野车径直冲上了安全岛,造成至少4名小学生被撞倒地。这4名小学生当时正在安全岛上,等候红绿灯的交通指示灯,没有想到危险一幕就这样突然发生了。

孩子是一个家庭里最受关注的对象,因为年纪太小,很多事情都没有自主能力,所以从小到大他们的一言一行都记挂在父母的心里。孩子到了上学的年级,父母每天按时按点地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生怕孩子一个人走的时候会遇到危险。但是对于偏远地区的孩子们来说,父母是不会每天接送他们的,父母只能在言语上叮嘱他们一定要注意安全,但是危险总是无处不在的……

车祸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有接到报警后赶来事故现场的交警,已在事发路段拉起了警戒线。现场有交警、市民和学生家长,都在忙着救助受伤的学生,场面真是令人揪心!再次提醒各位手握方向盘的司机们,注意在行人多的地方开车慢点,慢点,再慢点!

我认为合适的,因为三轮车确实不安全啊。

如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家庭都购买了自己的汽车。孩子们经常在周末上学或玩耍时开车接送孩子。因此,开车接送孩子的安全成为所有家长关心的话题。以下是我给的八条建议。

1让孩子们自己上下车。

现象:家长开车上学,孩子赶紧开门,冲到学校门口。

点评:孩子力气小。如果门打开时无法定位,会导致门轻微回弹。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它可能会掐他们的手指。此外,坐在驾驶座上的家长可能对车门另一侧的路况和交通状况不是那么清楚。建议年轻父母下车,为孩子开关车门。

2: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现象:家长把孩子抱到副驾驶位置。所以父母可以在开车的时候照顾孩子。

点评:让孩子坐副驾驶位置是不明智的。有些汽车有双气囊。危险气囊一旦塌陷,就会堵在人和车身之间,使人不受伤害。但是由于孩子上半身比较矮,安全气囊爆裂的位置往往在孩子的头顶,这样不仅会保护孩子,还会造成伤害。

5车内堆积的装饰品:父母在车里堆积了很多装饰品。

点评:对于室内装修,一定不要有尖锐坚硬的东西,这样才能保证孩子在发生意外时不会受到击打的伤害。此外,有些情况可能对成年人无害,但可能会伤害婴幼儿。比如放在车前的香水和小装饰宠物,如果附着不好,一旦被猛烈追逐就会向内弹出,高度往往刚好是孩子头部的位置。

6幼儿不能使用成人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是根据成年人的身材设计的,但在车祸中可能会勒死儿童,造成致命伤害。一般来说,4岁以下的儿童应该使用后向安全座椅。当孩子长到超过后向座椅时,需要采用前向安全座椅。12岁以下儿童应使用儿童辅助垫,并系好儿童安全带。让孩子们坐在后排,没有安全带。

7:安装窗户和自动门锁

孩子的天性是好动的。当汽车行驶时,我们必须锁上后门和窗户。如果一个好动的孩子不小心打开了门或者探出了窗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买车的时候,我关注的是安全性能、气体污染等指标。好在这款车配备了20公里自动锁车、车窗防夹等功能,不用担心。就有一次回家,看到爸爸在我身边等着,孩子们在车里跳来跳去,我就打开右后车窗,让爸爸听到陈辰的声音。回家后,我受到了父亲的严厉批评。我不应该打开窗户。

8小心驾驶

离合器上穿高跟鞋心慌,刹车上的鞋跟容易卡住。专家还说,高跟鞋抬高了后脚支点,无形中增加了踩刹车踏板的力度和角度,驾驶员需要踮起脚尖踩下踏板才能达到正常的踩刹车效果。紧急情况下,容易造成刹车延迟。车里有很多双鞋子,包括高跟鞋和各种颜色的靴子。下车的时候可以换上高跟鞋,上车的时候肯定会换上平底鞋。不要开快车,开慢点。为了孩子,我们必须小心驾驶。

当然,除了从孩子身上找原因之外,还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闯红灯不超速

开车帮别人人送东西,属于民事上的合同关系,即别人委托自己送东西,自己同意并帮助别人送东西。在送东西的路上,自己出了交通事故,车不是“别人”的,自己开的车,那么,造成交通事故的后果是自己造成的,所以,由自己来承担责任。如果你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该涉嫌犯罪的责任也由自己承担。

法律分析

开车撞死人依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首先是依据最高院发布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费用;加上致人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

搜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9月27日早上,盐城市射阳县境内发生一起车祸。一名骑电动自行车送孙子上学的老奶奶,在返回途中被私家车撞倒,不幸身亡。让许多网友痛心不已。

“老奶奶早上送孙子到学校去上学的,结果在返回的途中发生了车祸。”据围观的村民介绍,事发在早上7点钟左右,死者就是附近的村民,今年66岁。

目前,事故处理交警已对现场进行了勘查,肇事驾驶员也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初步判断“车祸疑因疏于观察路面情况导致。”

这无疑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那就是注意交通安全问题。除了谨慎慢行之外,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事故多发路段,尤其要小心驾驶。

同时,我又想起了一个前一段时间,一直被网友热议甚至诟病的问题,那就是骑电动车要不要戴头盔。很多人对此都是不以为然,觉得有此项规定的话,对普通人来说,过于严厉和严苛,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不说,戴上头盔也不是很美观,很舒适,“毕竟,电动车的车速又不快。”

但现在来看,即使没有这项规定,我们还是应该鼓励大家骑车出行的时候,尽可能戴上头盔的,安全大于一切,戴上头盔可能只是一时的不舒适,但关键时刻,也有可能挽救一个人的性命。

请牢记住下面几组数据

在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导致死亡的最重要的伤型就是头部伤。而头部损伤相较其他部位的损伤,更为致命。据统计,中国每年的死亡交通事故中,有接近半数甚至超过一半的人是二三轮车驾乘人员,而在这些驾乘人员当中,则又有百分之六七十的人是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而死亡。由此可见,驾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二三轮车驾乘人员高死亡率的最主要原因。

佩戴头盔有助于减小伤亡率,是减少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有效手段,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可以说,一个好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另一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是送孩子上学的问题。现在接送孩子上下学,其实是一个大问题,很多家庭的孩子,因为父母工作的原因,不得不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负责接送,这无疑又增加了不小的安全隐患。毕竟,这些老人都是上了年纪的,骑电动车反应肯定没有年轻人灵敏,更容易出交通事故。

如果你们的家庭,有这样的情况,最好告诫老人,小心谨慎,安全出行,接送孩子,可以选择更安全的出行方式,比如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另外,对于偏远的农村地区,可以考虑提供校车,集中接送孩子上学或者放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许多的安全隐患。

对此,你有没有更好的建议呢?欢迎留下您的建议。

来源于网络,侵删。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一辆送读车出现车祸,冲进溪流之中。

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6名学生重伤。

据衡南县教育局负责人介绍,上午7时30分左右,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

2010年12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全部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据了解,受清晨浓雾影响,一辆由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的三轮车运送20名小学生,在驶到因果桥时,发生交通意外,整车坠入河中。事故发生后,衡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落水学生,抢救受伤学生。

目前,失事车辆司机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善后处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12月27日27日7时40分,湖南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9名学生当场死亡,1名学生失踪,10名学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抢救和治疗。其中,失踪学生于12时左右从水中被打捞出时已确定死亡,4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遇难人数升至14人。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送读车,是由一辆农用摩托车改装而成的三轮车。事故发生时,该三轮车正运送20名小学生从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因果小学,行驶至距学校约500米处的因果桥时,整车坠入因果河中。

据当地村民反映,由于本村学生上学离家比较远,车主就用这辆改装过的三轮摩托车作为接送学生的校车,并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负责接送学生早晚上下学。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公安、交通部门迅速组织救援。衡阳市委主要领导获知情况后,立即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受伤学生。目前,事故原因和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失事车辆司机陈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据当地村民说,这辆车是由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改装而成,一般一次性可挤入10来个小学生。车主是当地东塘村人,名叫陈宁西,家中开有一家小商店,这辆车当初买来是用来运送货物的。该车当时从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车上的学生全部是东塘村的。行进至离因果小学大约500米处时,车子突然翻入旁边的因果河里。车子坠河处河面约八米宽、水三四米深。因为车子改装以后在车厢后边加了门及栓,车子行进时通常车厢后门是栓好的,所以车厢内的孩子无法逃生自救。

衡南14名小学生的不幸死亡,让我们怎么不悲痛不难过鲜花一样的生命瞬间便被这非法改装的车辆摧残了,报销了,这教训实在太重太大!给我们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2007年,湖南省教育厅、公安厅即明文规定,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核发“校车准运证”,校车车身粘贴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对校车驾驶员也有相应规定。校车出现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保障学生生命的教育,一定是遗憾和失败的。因此,我们务必把安全放在心上,摆在首位。

衡南县这一悲惨的教训,是向全社会发出了切实保护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的警告。农村孩子读书远,上学、放学均不方便,特别是低年级的孩子,更不用说了!由于城镇化的实施,农村学生不断地往城市转移,导致农村学校不能不撤并,学生上学路途遥远!这种现实情况,只好让农村学生搭载各式各样的车辆上学了。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村民说,因为孩子家离学校有四五里路,所以学生每期交200元交通费搭乘这辆改装车上学。如果说,学校近,学生也不会吃亏了,家长也不用花交通费了!交通事故就不会似魔鬼一样吞噬鲜花一般的生命了。

切实保护农村学生上放学乘车安全,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杜绝后患,不只是学校、交通安全部门等几个单位就能解决问题的!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首先是要解决农村学生读书远的问题,农村学校不能盲目地撤并,要保留片小,保障农村学生就近入学!其次是,要帮助农村发展交通,杜绝非法车辆营运,尤其是不能从事客运!再次是,要全面提高运输安全意识,特别是教育农村客运业的从业人员,要把生命安全放在心上,要教育农村学生树立安全出行的观念,远离交通事故。

新华网湖南衡南12月28日电 (记者陈文广)记者从衡南县“12.27”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了解到,至28日上午8时30分,事故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14名遇难学生家属均签订补偿协议,遇难学生遗体正在安葬之中。另据了解,28日凌晨,衡南县免去包括县教育局局长在内的6名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27日7时40分,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一辆送学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受伤。

28日,衡南县委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免去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王励、松江镇分管交通工作的主任科员阳世新的职务,同时责成县教育局党委、县交通局党委、县交警大队党组分别免去松江镇中心学校校长陈少华、因果小学校长陈新、车江中心交管站副站长罗胜利、县交警大队车江中队中队长周频的职务。

衡南县成立14个对应帮扶专班,一对一开展家属情绪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经过近4小时耐心细致的情绪安慰、补偿洽淡工作,截至上午8时30分,14名遇难学生家长,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所有遇难遗体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12·27”校车坠河事故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事故发生当天深夜,衡南县教育局局长等6名责任人被免职;第二天,遇难学生家属签订补偿协议,每人将获补偿188万元;教育部就此次事故作出回应,要求教育部门“吸取血的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衡南县教育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证实,对当地小学用三轮车接送学生,他们半年前已知情,劝阻无效,相关情况上报县政府之后便没有下文。

女童驾驶汽车,妈妈在旁拍视频鼓励,最终女子被罚款50元并且给予驾驶证扣三分的处罚,从这件事情让我们看到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真的很难想象,作为母亲竟然抱着自己的孩子驾驶汽车,这样是极具危险的行为,不仅仅毫不遵守法律的规定,而且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车辆,对于抱着孩子驾驶车辆的行为肯定不符合交通法的规定,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否则不会让他们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们要知道不管技术多好的司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都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更何况在抱着孩子驾驶车子的时候更容易分心,这样导致车祸的几率会很大。这位妈妈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且还在旁拍视频鼓励孩子,说明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一旦事情发生了意外,肯定会让他追悔莫及。

女子这是妨碍安全交通的行为,所以交通部门给予他处罚,扣三分并且给予50元的罚款,在我看来这已经是很轻的处罚,毕竟没有让他受到很严厉的惩罚。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开车,这样才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表现,否则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罚。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女子肯定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否则就会助长他的气焰,对于其他人也是极度不公平,因此在我看来,他受到这样的处罚情理之中。

对于女子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能向他学习,这是对自己和孩子以及他人不负责任的表现,当然应该受到处罚,否则不会让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法律主观:

朋友借车后出车祸的,事故责任应由借车人来承担,除非车主本人存在过错。在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让年幼孩子驾驶车辆,虽然有家长在一旁辅助,控制车辆速度和方向,但还是具有非常大安全隐患。如果遇到突发情况,出现交通事故概率,将会大幅提升;除此之外,一旦紧急刹车,成人有安全带保护,孩子则会没有保护,依靠惯性继续向前,碰撞所产生后果将不堪设想。

湖南株洲一位妈妈,拍摄了自己5岁孩子开车视频,并发布到网络上。这一则短视频,没有引起网友好感,更没有点赞喝彩,有的只是担心和劝诫。还有网友直接向当地交管部门举报,这位孩子的父亲,也被扣3分,并处罚金50元处罚。

让年幼孩子掌握车辆方向盘,是一件非常危险事情。他们不懂得交通规则,手握方向盘也非常随意。如果不加以制止,将带来下面这两个安全隐患。

一、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孩子手握方向盘,会出现快速打方向情况,这样一个情况,会使得车辆行驶方向不明确,容易给道路上其他车辆,带来错误性判断。同时急速打方向,也容易让车辆失控,撞上旁边车道车辆,或者是路边防护栏,由此引发交通事故。

二、危及孩子人身安全,严重时候可能有性命之忧

年幼的孩子,只觉得开车“好玩”,丝毫没有考虑到,自身行为所具有危险性。任由孩子驾驶车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首先受到伤害的人就是孩子。他们没有安全带保护,可能会撞上车窗玻璃,严重情况下,还可能会飞出去。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让孩子受伤,即便没有受伤,也会吓到孩子,给其留下心理阴影。严重情况下,孩子还有可能因此失去宝贵生命。

驾车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胜于一切。我们作为一名驾驶人员,也是一名家长,应该保障自身和家人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不拿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