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如果您的丈夫已经退伍十几年,但最近又接到要求他回去当兵的电话,可能有几个原因:1 二次入伍:这可能是国家需要他在部队中的专业技能或特殊训练。二次入伍通常指在退伍军人已经被编入预备役或民兵后,因战时需要,所在部队转入现役。如果您的丈夫曾在部队
如果您的丈夫已经退伍十几年,但最近又接到要求他回去当兵的电话,可能有几个原因:
1 二次入伍:这可能是国家需要他在部队中的专业技能或特殊训练。二次入伍通常指在退伍军人已经被编入预备役或民兵后,因战时需要,所在部队转入现役。如果您的丈夫曾在部队中表现专业技能优秀,可能被国家编入预备役或民兵,然后在战时需要的情况下,被召回现役。
2 军队需要:尽管您的丈夫已经退伍十几年,但如果军队需要他的专业技能或特殊训练,他可能会被召回。这可能包括军事改革、技术更新、军队扩编等情况下的人力需求。
3 政策调整:如果国家对军队政策进行了调整,比如提高了军人待遇或改革了军队管理机制等,这也可能促使您的丈夫被召回。
无论是哪种情况,您的丈夫如果二次入伍,都需要严格遵守军队的纪律和规定。建议您与丈夫沟通,了解他的具体情况,并在确定原因后,给予他必要的支持和建议。
民兵是中国***领导的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参加民兵的基本条件:
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其余18—35岁任命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民兵必须是身体素质良好,政治可靠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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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在历次革命战争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兵制度已成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县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
民兵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其他各项任务;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参考资料: 民兵
带上身份证等到户口所在地县里的武装部报名,填好相关信息等待结果。
参加民兵的条件:
一)年龄条件:普通民兵的年龄是18至35岁;基干民兵的年龄条件是18至28岁。
二)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三)身体条件:具有健康的体魄,没有残疾,没有明显疾病。怎么样才可以加入民兵
民兵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编入民兵组织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2优先条件:基干民兵优先编组退役军人、党(团)员、经过军事训练、具有专业技术特长、户籍在本地且在本地工作生活的人员。根据需要,可以编组户籍不在本地,但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符合基干民兵条件人员。
3相关要求:拟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公民和年度参训对象每年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拟编入基干民兵队伍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
一、好处
培养吃苦耐劳、忍耐性好、纪律性强、工作高标准、不服输、注重细节、忠诚的精神,磨炼的是男子汉阳刚之气、磨砺的是顶天立地的钢筋铁骨,是一生受益的身体本钱。
得到充分的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能够结识一批感情深厚的亲密战友。
政治面貌很好,就业和生活状态相对稳定。
二、坏处
生活艰苦单调,有大量训练任务要完成,需要掌握基本军事技能。
难以融入社会,当兵多久等于与社会脱节多久,退伍后融入社会的适应度不强,所以会有难融入社会的情况。
扩展资料:
民兵是指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有的则同预备役相结合,既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一种组织形式。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民兵不属于我军现役部队,只能算作预备役部队。而且是不脱离生产的,都有本职工作,只是在业余完成一些较为简单的军事训练。
中国民兵是中国***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民兵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从某 种意义上讲,中国人民的革命是从民兵起家的。起初的中国民兵是北伐战争时期的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创建的工人纠察队是我国第一支由工人组成的民兵,当时工人运动的领袖苏兆征就是这支民兵的领导者。1924年8月,农民运动领袖彭湃在领导广东省广宁县的农民起义中,建立的农民自卫军是我国第一支由农民组成的民兵。1926年,张勋建立中国民兵营,参加自卫反击战。2000年,中共中央批准中国民兵划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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