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税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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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税务如何处理
导读: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税务视同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

购买的商品赠送给客户税务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购买小商品赠送客户并取得专票可以抵扣税金吗

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得抵扣进项的,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

1商家的赠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同时的赠送行为,即购物赠品销售

2另一类是企业向非直接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的客户进行的赠送,即无偿赠送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该皮包属于个人消费类,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为: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该礼品不需要开具销项发票给对方

赠送客户商品视同销售处理有什么作用

视同销售的作用有两个:

一是防止纳税人逃税比如投资或分配,如果先销售货物,再用货币出资或分配,在销售环节肯定要纳税如果直接用实物出资,就可以不缴税,则纳税人就可能改变模式,直接用实物出资或分配,这就为少缴税提供了一条通道

二是防止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增值税之所以能否避免或减轻重复征税,就在于环环相接的抵扣机制如果不视同销售,不计算销项税,则下一环节无法抵扣,链条的中断,导致重复征税

赠送时视同销售,符合视同销售的规定相应的进项税,根据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没有一条可以适用既然不得抵扣的规定不适用,就可以抵扣

购买小商品赠送客户并取得专票可以抵扣税金吗取决于赠送的客户是否应当视同销售,如果是购买了商品的客户,就应当将赠送的礼品也视同销售,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就可以抵扣税款,否则就是接待费,同时还需要代扣个税呢

无偿赠送不能做销售费用,建议做到营业外支出。

根据视同销售行为规定:自制或委托加工的产品无偿赠送,应按产品销售收入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2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贷:库存商品 20000

根据视同销售行为规定:外购的产品无偿赠送,应按产品成本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24080

贷:库存商品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

商店销售买一赠一的产品,会计应该做什么处理?该怎么做账?

小编最近收到一位粉丝的留言,他们公司是销售商,专门在门店零售一些日用品,但是最近他们店在三八妇女节的时候做了一次优惠的活动,商品买一赠一,但是不知道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怎么开发票?今天小编就拿这个案例来说一说,一起来看看吧。

据这位粉丝描述,买的商品是一个玻璃饭盒,赠品是一双筷子(玻璃饭盒和筷子都是有标价的)。

(一)买一赠一的会计处理如下:

1、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玻璃饭盒

—筷子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玻璃饭盒

库存商品—筷子

(二)发票应该怎么开?

1、开具发票的时候,商品的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注明,按折扣后的金额征税。

2、对于买一赠一的商品,应该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均摊确认赠品和商品的销售收入。

以上是有关销售商品是买一赠一的情况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和发票应该怎么开具的一些情况说明。大家要注意,如果没有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的金额的,只在备注栏注明的,折扣金额不得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如果销售价款和折扣额未在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销售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金额;如果折扣金额另开一张发票的,也不得从销售金额中扣除折扣额;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不属于捐赠。

大家要一定要注意以上几点,避免做账报税的时候出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