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你的朋友是那个孩子的监护人。那么首先要她和孩子的父亲在一份监护人责任转让的单上签名,放弃监护权,注明监护人责任转给了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才有决定这个孩子去留的权利。如果是父母单方签名,必须符合另一方不知所踪,才有法律效益。而且你要是作为
你的朋友是那个孩子的监护人。
那么首先要她和孩子的父亲在一份监护人责任转让的单上签名,放弃监护权,注明监护人责任转给了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你才有决定这个孩子去留的权利。
如果是父母单方签名,必须符合另一方不知所踪,才有法律效益。
而且你要是作为监护人,没有比较充分的理由不可以放弃监护权。
最好的解决方法是让你朋友把他送去福利院,你如果不是监护人,实在没有这个权利。
把孩子放在孤儿院或者福利院门口,一走了之的行为是涉嫌遗弃的!如果本人确实无力抚养,可以办理送养手续。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社会散居孤儿由其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提交送养材料时,送养人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也可以由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转交。受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助送养人按照要求提交送养证明材料。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及被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生父母或监护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见附件1),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2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计划生育协议。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
(2)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
(3)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
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二)如生父母一方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送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
1死亡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出具的下落不明的证明;
2经公证的死亡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声明(见附件2)。
(三)生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能够证明生父母双方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文书;
2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监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
3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见附件3)。
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提交生父母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医疗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生父母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证明。
合法的送养孩子,要求严格,主要是父母亲很能证明自己无力抚养,建议和社区,民政部门联系沟通。
未婚生育,婚外生育,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救济。
这个不能确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爸爸具有抚养能力不可以进。
2爸爸没有抚养能力,但还有亲人,也不可以进。
3爸爸没有抚养能力,没有亲人,可以进。
进孤儿院的孩子要满足:
1、必须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未成年人,自己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
2、监护人,指父母或其他亲人;死亡、失踪或无能力,即生活不能自理;无资格,例刑犯人抚养;且又无其他人愿意领养。若满足以上要求可去孤儿院询问并办理相关手续。
父母离异孩子不可以送福利院。
父母离婚之后,一般都会由其中一人扶养,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扶养,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判决,强制一方抚养,只要父母健在孩子是不可以送去福利院的,否则是违法行为。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送孩子进福利院的要求如下: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综上所述,有在监护人因生活困难而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到当地民政局申请送往政府开办的相关福利院。不是因为特殊情况不要把孩子送往儿童福利院。如果是孩子的父母把刚出生的婴儿送到福利院就是遗弃罪了,必须是无能力抚养的,才可以送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是成年人的责任,并且你也是监护人有看护、教育的义务,送孤儿院肯定不可以。
孤儿院的孩子是因为找不到自己的父母或者被遗弃的孩子所居住的地方,你这样的想法首先就不对,虽然离婚了但是孩子的父亲也是有义务照顾孩子的,可以找对方沟通一下。
既然选择离婚,就应该对孩子负起做父母的责任,本身孩子的童年就需要呵护,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内心该是如何的孤单,做父母的有考虑过吗?困难总是一时的,如果通过自己的努力加上一点一滴孩子的成长,我相信在孩子长大后你会觉得有一种荣誉感。
作为母亲或者父亲,如果经济基础上有能力可以让孩子上早教班,一方面孩子可以学到知道,另一方面自己也可以工作让家庭富裕起来。
我相信如果可以让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也绝不会选择离婚。
作为一个带着年幼的孩子生活,无疑是给自己增加了很多的压力,但是如果你愿意把自己亲身骨肉都能割舍下,我相信你的人格会得到谴责。
既然我们已经离婚,既然选择了做父母,那就勇敢担起责任,让自己勇敢的走下去。
有父母的孩子不可以送国外福利院。父母健在且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不可以把孩子遗弃给福利院,否则构成遗弃,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父母死亡或因特殊原因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如父母因特别原因重度残疾,失去生活能力)的,可以依法办理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送养自愿,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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