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不能,按含税价计入管理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
不能,按含税价计入管理费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摊到下个中秋节,不过一年就行,送礼周期就是一年,呵呵。可以的
还真是,但我们这还在用啊
第三种观点: 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 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中秋节发放月饼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中秋佳节,企业向员工发放的月饼,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中秋节发放月饼如何做会计分录?
1、购进月饼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放月饼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中秋节发放月饼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要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税务部门的解释,过节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福利费的范围进行了明确:
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的福利收入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福利收入,包括实物等,均应折合成现金收入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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