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法律分析:离婚后,从法律上来讲,女方是不需要返还男方所赠与的首饰。按照法律规定,赠与的合同属于婚前财产,属于男方婚前无偿赠与的财产,女方无需归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
法律分析:离婚后,从法律上来讲,女方是不需要返还男方所赠与的首饰。按照法律规定,赠与的合同属于婚前财产,属于男方婚前无偿赠与的财产,女方无需归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男朋友自愿全款给你买了房子,如果分手了他有没有权收回房子得看情况。第一,如果满足赠与条件,那么拿不回来;第二如果不满足赠与条件,那么可以拿回来。
赠与 合同是赠与人把 自己 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正规的赠与条件是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你男朋友拿去买房子的钱如果不是非法的或者别人的财物比如他父母的钱,他朋友的钱,那么这第一个条件就满足了。其次就是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因为你提到他是自愿的所以这个条件满足了。最后就是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他是自愿给你的房子,而你也欣然接受了,所以这一点也符合要求。根据这样来看,只要你查清楚第一点购房钱款的来源,如果是他本人正规渠道获得的,那么这个房子哪怕分手了,也是属于你的。
不过还有一点得清楚的是,你要搞清楚这套房子在不在你名下,如果没有正式的合同或者确定是在你名下的,只是口头承诺,那么归属权在你手里的可能性不大。个人感觉这种事情具体情况还是得咨询相关的律师,只有他们才能够给出最合适的答案。
不过从这个事情也可以看到,以后啥承诺都还是得走法律程序比较靠谱。喜欢的时候可以许下很多承诺,也可以给出非常厚重的礼物,但是分手了也很可能撕破脸,全被要回。而这时候还是法律保障靠谱,一旦走了合法程序那么就不慌了。
房屋赠与问题一直其实都是一块非常大类的问题,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时候你所要做的就是及时向相关律师求助,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维权。个人感觉根据赠与条件来看,房子属于女方的概率还挺高的!
男朋友送套房子我,房产证写我的名字,
以后跟男朋友分手了,
万一男朋友反悔要回去,
那我不是亏了。
你可以要求部分产权
如果想保护 你的利益,
可以请律师做个公证,有法子的,
你男友真有钱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提醒您
首先,如实付清全款,取得房主是您的房产证
接下来,双方签一个赠与协议,约定清楚该房是男方自愿赠与女方,最好经过公证处公证或者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这需要看你们的房子所有权问题,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的话,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如果房子的所有权是男朋友的话,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的男朋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如果你跟自己的男朋友并没有结婚,你们在婚前的资产其实属于婚前财产。在你们两个人分手的时候,你们也不需要分割相应的资产。如果你们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已经确定了相关资产,这也意味着相关资产也属于婚前资产。在离婚以后,你们的婚前资产也不需要结婚给自己的另一半,当然一切的前提是相应资产的所有权必须是单独一个人。
1、你要去分辨房子的所有权问题。
房子的所有权问题可以通过检查房产证的名字来解决,如果你对房子的所有权表示疑惑的话,你可以查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这个名字只有你一个人的话,这意味着你一个人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除此之外,如果你们在婚内共同偿还房贷的话,你的男朋友也会获得相应房子的所有权,至少也会获得房贷部分的所有权。
2、你也需要分辨相关行为是否属于赠予行为。
如果你的男朋友是通过主动赠予的方式来赠送房产的话,这意味着你将会享受到房子的全部所有权。如果你是通过欺骗的方式来获得相应的赠与行为的话,不管房产证上面是否是你的名字,因为你本身存在欺骗行为,所以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归你的男朋友所有。
最后,我个人建议你通过第三方公证的方式来确定房子的所有权,因为你并没有透露你们两个人的具体关系和赠与房子的方式,所以我很难通过你所提供的信息确定房子的具体归属问题,你需要进一步在法律层面上确定自己的基本权益。
我会直接还给对方的,我自己觉得,既然分手了,那么尽量的不要再用着对方送的东西了,这样子不利于你尽快的走出那段感情,也不利于你跟以后的恋人好好的相处,所以这些东西,如果对方还要回去的话,那就还给对方,如果没有办法还回去的,你可以给他钱,说这东西是你买的,当然了你送他的东西,你也可以要回来。
我当初跟我的前任分手的时候,我的前任没有要这些东西,当时他给我买了一些首饰,有耳环,有项链,有手环,那时候我把这些东西寄给对方了,因为是某个牌子的,其实价格可能也不是很贵,但是我觉得我们既然已经分开了,我就不好再带着对方送的这些东西继续生活,否则的话很难走出那段感情。
但是他没有收,我把钱给他,当成是我买的,他也不愿意要,最后没办法,我实在是觉得,在失恋以后再看到这些东西真的是有些睹物思人的感觉,所以后来的我就把这些东西卖了,有一些东西可能自己用了,不愿意再卖了,于是就把那些没有办法卖掉的东西埋在了地下。
把自己身边任何与他有关的东西全都解决了以后,我才意识到我们真的回不去了,而把最后卖的钱直接汇到他的银行卡里,我觉得我们之间就此真正的分开了,没有了任何瓜葛了,所以我觉得当你的男朋友,找你要回曾经他送人的东西的时候,你最好还是还给他,如果说你不愿意还给他,你可以给他一部分钱,跟他商量,这些东西你买回来可以不,如果对方答应你就可以给他钱,这样子你与他心里都会觉得两个人分的干净了。
要分就分的没有任何再复合的想法,所以还是给对方吧。
婚前男方赠与女方的房产,若没有附条件,附义务或者带有彩礼性质的,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证上是女方名字的,男方不能要回。但是如果是彩礼,双方结婚不久的,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判决退还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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