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首先该房子的房屋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爷爷的那就是由奶奶继承,奶奶的名字那就有其子女平均分配,如果是你的名字那就由你继承。如果房屋产权不是你的,但你出资修建了的,应和姊妹们协商分配。你是可以多得点的。拆迁房本来是在谁的名下呢?如果房子本来
首先该房子的房屋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爷爷的那就是由奶奶继承,奶奶的名字那就有其子女平均分配,如果是你的名字那就由你继承。如果房屋产权不是你的,但你出资修建了的,应和姊妹们协商分配。你是可以多得点的。
拆迁房本来是在谁的名下呢?如果房子本来就是父亲一个人的,而且拆迁款是按房支付的(不按居住在房子里的人数发钱),那么理论上拆迁款全都是父亲一个人的,给不给儿子都是他说了算。别说是不愿意把房子写在儿子名下了,就算是一分钱不给儿子那也没什么问题。如果原本的房子是父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母亲去世了,原本属于她的那一半房产对应的拆迁款,应当由她的继承人来平分,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么算来儿子应该从母亲那里继承一部分拆迁款,具体份额应当根据拆迁补偿方式和母亲有几个继承人来确定。如果拆迁补偿方式是按照房屋和居住人数共同确定的,那么儿子如果原来户口在那所房子里,本来他就可以根据这种补偿方式,得到一部分补偿款,同时母亲名下的补偿款,也要按照前述的遗产分配方式,由儿子继承一部分。
那你还想怎么样啊?家里拆迁呢,你和爸爸在一起,房子都给了你,你还要拆迁款,你是不是也太贪了呀?这个按道理,本来父亲都放在他自己头上都可以的,不给你也可以的呀,将来她老了再给你也可以啊!
大致内容是,张家的大儿子说因为父亲将老宅中的一小块儿分给了妹妹,而妹妹在此处盖房,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这让他十分生气。
而且最近有关老家拆迁的事情,他认为妹妹从老父亲那里要来一块儿地,就是想在拆迁的时候分一杯羹,他觉得父亲的做法给家里的孩子造成矛盾。
可是张家老父亲表示,宅基地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自己有权利进行分配,子女平等没什么不对,再说女儿对自己照顾有加。
大儿子的意思是:“爸,你在院子里分地给妹妹盖房,让她挣拆迁款”父亲的意思是:“女儿比你孝顺。”
情感调解
老父亲说:“我闺女应该有份,我应该给她点儿啥,也算做爹的对得起孩子了,我都快80的人了,你又没养着我,一点赡养费没给过我,20多年了,从来没给过我一分钱赡养费。
你的房我给你盖,我给你养大了,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你还问我要钱?”
张家老父亲说,两个儿子对自己晚年的赡养,没怎么出钱出力,尤其是大儿子,这两年因为房子的问题,父子感情也是越来越淡薄,自己只能靠着老宅的房租添补生活。
况且张家老父亲觉得大儿子和大儿媳的退休金和房租加在一起已足够他们一家人的吃穿用度,现在大儿子还要从他和大女儿的房租里分走一部分,这让他觉得毫无理由。
张家老父亲说:“南边的房子是我女儿出钱盖的,人都是有点良心,你不想想你在这家里头有什么贡献?你就看钱不够花,人家有点儿富裕,你心里就不舒服。”
大儿子说:“你那房钱得给我,你要是你挡我的光?”
调解员:“你儿子说了,一个是房子挡住他的阳光,他需要补偿,还有他对妹妹盖了这么多房子,他对这个利益不满意,他想要补偿,你对这事儿怎么看?”
张家老父亲说:“我是你爹,你没养着我,我就认倒霉了,我得为我自己考虑吧,我以后生活不能自理,只能上养老院,以房养老你知道吗?
关于赡养,他们每人每月给我500,这钱我不花,找个人帮我存在那儿,一年就是6000,三年就是几万块,等我有病了,我拿着这钱去看病,我不着急啊。”
大儿子说:“你不牵扯我妹妹,何必这样呢?我一分都不给。”
小女儿说:“我爸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我爸爸又有病,又没有退休金,退休前才有100多块钱。
谁也没给他钱,就指着他自己出租的那三间小房,一个月拿300块钱。”
大儿子说:“我妹妹每天围着我爸转,就是想等房子拆迁了,要分拆迁的房子。
要不然我都把房子拆了,要不然就得把我妹妹盖的房子租金给我一半儿?”
小女儿说:“我哥他北方那儿三间楼房,上三间下三间,我给盖起来的由三间,变成六间。我认为这房子应该女儿给50%,儿子给50%?”
大儿子说他对老父亲没有什么意见,主要是看不惯妹妹的做法,他要求妹妹每个月给她拿1000块钱。
可是妹妹不愿意,妹妹说:“我凭什么这么做?我那房子根本跟他没关系。”
点评
虽然老父亲为他女儿着想,想把一碗水端平,但是也要考虑到其他孩子的看法。
就是因为老父亲当初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一直让儿子们觉得偏向女儿,所以一家人隔三差五的吵架。
这家人互相之间人情比较淡薄,不注重感情,特别是对于儿子们来说,虽然平时只是嘴上说说关心父亲,但是并没有拿出实际行动来安顿好父亲的晚年。
儿子们让父亲对自己老年生活充满着不安全的感觉,所以老父亲才会把家里的宅基地分一块儿给女儿,让女儿盖房子,给自己养老,一家人不应该充斥着太多的负面情绪。
希望一家人能够想想怎么让家庭和谐起来?这家人想要回归原本,需要家庭成员做出些让步,让利益达到的平衡,让家庭变得和睦。
这家人应该考虑这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小妹的拆迁利益能不能让步?第二个是老人家提出一个月算500块钱生活费,能不能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第三问题是如果有朝一日真的拆迁了以后,拆迁的利益该怎么去分配?
如果这一家人把这个问题从现在到将来都屡清楚,想明白了,大儿子才会让让步,不要跟妹妹一直争论不休,应该为老父亲考虑一下。
最好的方法就是子女三个分得差不多的房产,大家每个月拿出500块钱给老父亲养老,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方法。
作为儿子不应该抱着传统的观念,觉得自己就应该多分一些房子,或者是觉得妹妹嫁出去之后就没有资格回娘家分房子。
这主要是看子女们对老人家的孝心?孝心多的就可以多拿房子,付出孝心少的不要总是想着占老父亲的财产,这样家庭才能够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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