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一、计入到销售费用。分录是: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二、样品今后不用于销售的,仅作为销售此类商品的采购前期准备。1、确认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样品费”即可。2、确认费用与付款同时进行的,借方科目“销售费用-样品费”,贷方科目:银行
一、计入到销售费用。
分录是: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样品今后不用于销售的,仅作为销售此类商品的采购前期准备。
1、确认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样品费”即可。
2、确认费用与付款同时进行的,借方科目“销售费用-样品费”,贷方科目:银行存款即可。
3、如果确认费用与付款是分开进行的,确认费用时,贷方科目是“应付账款”,付款时,借方科目是“应付账款”,贷方科目即为“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销售费用预算可以分为变动性销售费用预算和固定性销售费用预算。变动性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与销售量成正比例变化的各项经费,例如委托代销手续费(代理商佣金)、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等。
固定性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不随产品销售量的变化而变化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是相对固定的,也可以分为约束性固定销售费用和酌量性固定销售费用。
约束性固定销售费用具体包括租赁费、销售人员的工资、办公费、折旧费等;酌量性固定销售费用具体包括销售促销费、销售人员的培训费等。
-销售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题一:公司支付的样品费怎么记账 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如果样品不顶每次都有或者较少的话可以直接记到管理费用里,设个二级科目即可!
问题二:关于样品的会计分录 会计上的规定样品费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1(如果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100
贷:库存商品 8547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
2如果是小规模做: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100
贷:库存商品 9708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2
问题三:收客人样品费及制版费怎么入账 不是,样品费先计入预收帐款。样品合格后客户下订单后开发票的时候你再把样品款加进去就行了。接下来就是按你那样做了。不然如果退回来了,不是当月的话还要开红字发票,还要申请那多麻烦啊。
问题四:外贸公司收取国外客户汇的样品费,会计怎么入账? 你可以这样处理,把客户预付的这块292美畅,记到预收账款里面,等客户以后发货的时候把这个预售转到收入,不就属于出口了吗,,,
对否
问题五:样品免费给客户使用怎么做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问题六:收到国外客户的样品费如何账务处理?要会计分录 样品的收入,视同内销交税,需要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题七:请教外贸公司寄出的样品费如何做账 是的。
视同内销处理。
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问题八:公司发出的样品怎么入账? 借:销售费用
贷:产成品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问题九:购样品产生的运费怎么做凭证 1、可以计入样品费用: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或现金或银行存款
2、可以计入期间费用: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账款或现金或银行存款
问题十:出口样品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出口样品,如果是收汇的,按一般贸易出口处理,如果是不收汇的,按视同内销进行补税处理。
会计制度规定:样品费应按视同销售处理。
1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库存商品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是小规模做: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库存商品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会计人员对赠送客户的产品进行账务处理时,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赠送自产产品的账务处理;二是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的账务处理。
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
一、赠送自产产品,按现行税法规定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自产产品,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成本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账务处理如下:
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因此,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的,应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涉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礼品的所有权属发生转移时,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
样品无偿送给销售客户按现行售价视同销售收入做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样品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类别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终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类别
贷:库存商品—类别—商品名称
有偿购买免费赠送: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在此分录中,库存商品的价值应该按进价,因为这个是正常的市场销售价,即计税价格。因为赠送样品是为了销售,应该看成是销售费用,所以不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收到赠送的样品,且无发票
借:库存商品(按正常市场售价)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仅供参考
对外捐赠不适用进项税额转出,应视同销售做销项税处理,虽然没有开票,但在增值税申报表时填列在未开票收入一栏中即可。当然就不同于报废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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