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孩子发高烧,让我开车送他们去医院,我说最好叫救护车,我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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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孩子发高烧,让我开车送他们去医院,我说最好叫救护车,我错了吗?,第1张

邻居家孩子发高烧,让我开车送他们去医院,我说最好叫救护车,我错了吗?
导读:我觉得你的做法没错。凌晨三点,邻居家小孩发高烧,情况很危急,必须马上送医院抢救,否则后果很严重,作为家人,最好是叫救护车,如果叫不到救护车,或等的时间太长,再请求邻居帮忙送医院,如果邻居不愿意,这个邻居不是好邻居。我同事讲有一次他邻居强哥心

我觉得你的做法没错。凌晨三点,邻居家小孩发高烧,情况很危急,必须马上送医院抢救,否则后果很严重,作为家人,最好是叫救护车,如果叫不到救护车,或等的时间太长,再请求邻居帮忙送医院,如果邻居不愿意,这个邻居不是好邻居。

我同事讲有一次他邻居强哥心脏病复发了,呼吸困难,满身冒虚汗,难受死了,他请我同事开车送他去第一人民医院找他的主治医生。我打了110、120等急救电话,电话始终占线,打不进去。

我同事立马开车送他去医院,可路上人车为患,车像蜗牛一样爬行,担心强哥死在车上,叫他给老婆打电话,可他已经说不出话,我同事一边小心谨慎驾车,一边用强哥手机打了十多个电话,终于联通了他老婆电话,简单说了几句话,断线了,再也打不通了。

我那个同事争分夺秒、见缝插针朝医院赶,八公里路程,用了一个小时才到医院,强哥老婆在医院门口等候,见老公人事不省,黑着脸质问我为啥这么久才送过来?还说万一抢救不过来,要我同事承担责任等。我那同事毫不客气地对她说,求你先救人,再追究我责任,好吗?。

幸好他的主治医生正好值班,知道如何救治,一小时后,强哥没事了。我同事对强哥说幸好你活过来了,不然,你老婆要追究我护送不力的责任。强哥听后,对他老婆大发雷霆,说要不是我同事及时护送,他可能死在球场坝了。他老婆自知理亏,一个劲赔礼道歉。

我认为,开车送病人到医院,确实有一定风险,路上万一出了交通事故,耽误了救治,懂道理的人不会责怪,不懂道理的人肯定埋怨,甚至要求赔偿等,让帮忙的人心寒。所以,如果家人病了,最好叫救护车,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叫邻居帮忙护送。

说句实话,家人病了,叫救护车是最快捷和最安全的,因为救护车上有医生、药物和简单的急救设备,如果病人危急,他们可以采取措施救治。在危急关头,救护车还有特权走快速通道和闯红灯,比私家车方便快捷多了。

当然,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要以和谐为重,如果对方有难求助,必须全力以赴、不惜代价提供帮助,这样才能确保邻里之间和谐相处。

    凌晨3点邻居家小孩发高烧,要我开车送他去医院,这件事你会怎么做?

     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肯定会马上答应。人们常说,吃五谷杂粮,难免会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小孩子免疫力本来就比较差,所以,也会比较容易生病。如果是白天还比较方便,可以坐公共交通,或者打车去医院,但是要是半夜想去医院,就有些不方便了,因为有时候半夜叫出租车并不一定那么方便。如果邻居家的孩子真的在晚上发烧了,需要帮忙送去医院,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肯定是不会推辞的,也不应该推辞。

    虽然在凌晨三点是一个人最困的时候,也可能跑上一趟会影响到第二天的工作,但是,这些跟送邻居这件事比起来都不是最重要的。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如果大家都能去相互帮助,那么,邻里之间就会更加和谐。相反,如果只考虑自己,不去帮忙,虽然别人也不会去强迫,但是,相信大多人心里都会有一种愧疚。相信每个帮助过别人的人在收到别人的道谢时都会在时候觉得非常开心,尽管自己的确是付出了,甚至也会让自己有一些不大的损失。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相信绝大多人都会开车去送。如果小孩子身体不舒服,当家长的肯定会非常着急,所以,每个做父母的都能够体会那种心情,因此,遇到这样的事,大多数人都不会拒绝,也不忍心拒绝。相信这样的事情过后,和邻居之间的关系会更好相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能够和邻居把关系处理好,也是一种收获,同样会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办事更加方便。

石家庄118路公交车司机郝师傅在开车行驶途中,车上有一名小学生突然晕倒。贺师傅争分夺秒将这位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最终让这位小学生脱离生命危险。这个冬天虽然寒冷,但是郝师傅的这种举动却温暖了无数人。其实除了好师父之外,还有非常非常多像他这样的人,默默地帮一些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看看还有哪些例子?

交警帮私家车除雪

山东淄博沂源一位交警帮私家车主除雪的视频在网上火了。这位交警在巡逻的时候看到路上的私家车都堆满了积雪,于是交警在私家车停下来的那段时间,暖心地用扫把帮私家车把车子后面挡风玻璃的积雪扫掉,这样就可以让司机看到后面的路况,让司机的视线更加好。虽然是一个小小的举动,但是这可以让司机安全上路,防止出现交通事故。

内蒙古法官骑骆驼上门办案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也有一件非常暖心的事情。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正要开庭,但是这个案件的当事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办法亲自到法庭,法官了解了之后决定上门办案,但是没想到车子开到半路,却因为积雪的原因没办法继续上路,而附近放牧的牧民看到了之后,用骆驼将法官送到了当事人的家里,让这件案件顺利地开展。

63岁浙工大宿管大叔前往井冈山支教

刘诗晖退休之前是乡镇中学的一名老师,退休之后就到了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当了一名宿管员。但是他却不甘心让自己的生活止步于这里,他想要点亮自己的生活,因此他决定去井冈山一所学校支教,虽然已经63岁,但是支教从来都不会晚,这所学校有了他的加入,可以变得越来越好,也希望他能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

要担责,这是法院已经判了的案子。事情是这样的,当时14岁少年与母亲一起乘公交,突然晕倒,驾驶员让其他乘客拨打了120,然后自己联系公司领导。少年母亲和其他乘客请求驾驶员直接开往医院,但驾驶员拒绝,坚持等120。

6分钟后,少年母亲无奈将孩子抱下车,准备自己去医院。驾驶员协助拦下一辆小车后,继续营运。陈某经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在ICU呆了21天后死亡。家人将公交公司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8万元。

少年陈某晕倒时是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从法律上来说,陈某与公交公司当时成立了旅客运输合同。那么公交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就要看公交公司有没有对陈某救助的义务,有的话,公交公司有没有尽到义务,如果尽到了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就需要承担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途中的伤亡都要承担责任,但是法律同时还规定,对于旅客因自身疾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伤亡不承担赔偿责任。而陈某恰恰是因为自身疾病死亡的,似乎公交公司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法律还有另外一个规定。《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公交公司在陈某晕倒时,有“尽力”救助的义务。

那么,公交公司是否尽到了尽力救助的义务呢?

从事发经过来看,公交车驾驶员当时虽然让其他乘客拨打了120,也协助拦下了其他车辆,但在其他乘客和孩子母亲多次请求下,仍然没有将直接将孩子送往医院,而是坚持被动等待。耽误了6分钟,客观上会延缓孩子得到救治的机会,不能认定其已经尽到了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救助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从客观上来说,陈某死亡主要还是自身疾病的原因,而且驾驶员毕竟也做了一些救助措施,其过错程度较为轻微,所以最终法院只判决公交公司承担了8万元的赔偿责任。

这个事件发生后,有些人指责孩子的家人讹人,认为公交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个人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客观的。我们虽然不支持“谁闹谁有理”,但也不能让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人以此为由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孩子死亡是由于心源性猝死,这种疾病任何人都知道治疗的及时性时非常重要的。而人的生命无疑是高于一切的,俗话说救人如救火,抢救病人一定要及时。在当时的情况下,驾驶员不可能知道孩子患的什么病,在无法知道晚送医会不会耽误病情的情况下,是不是也应该尽一切能力快速将孩子送医。

其实,这件事里,如果驾驶员尽到了一个善良人的救助义务,及时将孩子送医,而不是为了规避自身的风险,置孩子母亲和其他乘客的强烈要求于不顾,相信无论孩子是否得救,都会得到孩子家人的感激,而不是现在的责任。

其实,许多其他公交公司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他们都选择了救助,而不是消极怠工,也都收获了乘客的感激而非指责。无数其他地方的公交司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是直接将乘客送到了医院,用行动表达了什么是尽力救助。

你拒绝他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也不可能会有错,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互相帮忙的事情,你愿意帮他,你觉得你们之间的关系好,那是你的问题,他们也应该要敢问,但是如果你不愿意帮他,他也没有任何的理由怪你。因为你没有任何的义务帮他,这是他的孩子生病,不是你的孩子生病,所以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就算因为你没有送孩子去医院,然后导致孩子出现了什么问题的话,那也是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的,他去起诉你也不可能会成功。但是如果出于人性,出于道德的关系的话,我是绝对会送的,因为毕竟都是邻里邻居的,大家都是比较亲近的孩子,半夜发高烧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他们可能也不会来找你,可能是因为自己家里面没有车,而且大半夜的打车也不好打,所以他们才会想到你的。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孩子那么小,如果说烧的时间过长的话,真的很容易出现很大的问题的,如果你有能力的话,我真的觉得可以帮一把,没有必要去拒绝。当然这只是一个个人建议而已,我们并不是说道德绑架,如果你担心出了什么事情,我上你或者是说你明天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害怕在医院里面耽误了太长的时间,所以你不愿意送,大家也是没有什么话说的。总之这件事情我觉得没有所谓的对错,只有选择的问题,你选择送他可以说你是一个比较善良的人,但是你不选择送他,别人也没有资格去怪你,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你分内的事情。但是说实话,如果是别人找到了我的话,我是肯定会帮忙的,因为我知道孩子生病是很危险的。

开车送危急病人去医院,连闯红灯,属于紧急情况,在获得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后,会取消对其闯红灯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上海市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长春的刘先生一大早的时候正准备去上班,车开到半路,突然就被一对夫妻给拦了下来。根据行车记录仪传回的画面。先是有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快步的跑了过来拦停了刘先生的车。紧接着就有一名男子抱着小孩跑了过来。这对夫妻说小孩子他突然不省人事了,威胁让刘先生赶紧帮自己把孩子送到医院去。刚开始的时候,刘先生还有一点犹豫,此时证明,女子突然说,快救命,你走了,今天我就死在这。你不走我干死你。

之后这名女子不停的在哀求刘先生。最终刘先生还是答应她帮忙把孩子送到医院,为了能够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昏厥的孩子送到医院,这对夫妇还威胁刘先生闯红灯了。在送往医院的这个过程当中,这名女子不停的催促刘先生快一点,还说了很多过激的话。刘先生表示,自己能够理解当时这名女子的心情,但是之后他觉得说这名女子应该向自己道歉。有网友纷纷表示说这名女子的做法就是有点像道德绑架,因为刘先生他并没有义务说一定要去承担这样的责任,他也可以选择不救孩子。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刘先生还是选择了做一次好人,将这名孩子送去医院。对于网友一边倒的谴责这对夫妻的行为。小编表示也可以理解,夫妻拦私家车求司机送孩子去医院,本身就是有求于人,还口出狂言,不走就干死人家,这样的言论有的时候反而会激怒对方。万一碰到一个同样脾气暴躁的司机,被人这样威胁的话,不要说帮助你了,甚至当场就和你吵起来,都是有可能的。相信此时,这对夫妻也正在反思自己的行为,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之下,自己有求于人,就应该要放低姿态。

夫妻拦私家车威胁司机送孩子去医院:快救命,你不走我干死你!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刘先生他并没有要求这对夫妻对他进行什么补偿,只是要求他们能够给自己道歉,毕竟在一路上这样威胁人家,换做是谁听了也会不高兴的,做善事还要被人骂,那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善事呢?有网友还表示说,如果不是有行车记录仪,记下了这样的视频的话,谁能够想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居然求人用威胁的。让别人闯红灯去救她的孩子,那万一路上真的出了什么交通意外,那么又应该怎么办呢。

如果发生了交通意外这对夫妻会站出来说是你让他闯的吗?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过去了,刘先生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我们只希望这对夫妻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也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够像刘先生一样有一颗包容的心去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