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是的。1、企业向个人(自然人)客户赠送礼品,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2、赠送礼品是按照偶然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即赠送礼品价值的20%。也就是1000x20%3、代扣代缴的税款,因纳税义务人是接受礼品的自然人,不是代扣代缴的企业
是的。
1、企业向个人(自然人)客户赠送礼品,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2、赠送礼品是按照偶然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即赠送礼品价值的20%。也就是1000x20%
3、代扣代缴的税款,因纳税义务人是接受礼品的自然人,不是代扣代缴的企业,所以该税金支出不能记入代扣代缴企业的成本费用。
扩展阅读: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企业中奖网络红包需缴个税,既包括现金网络红包,也包括各类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非现金网络红包。
1、向优秀员工颁发现金奖励
年会期间,企业向本年度评选出的优秀员工颁发证书以及现金奖励,属于年终奖的,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金以外的奖励,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奖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奖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外购礼品赠送客户
企业外购礼品赠送客户,增值税需做视同销售处理;会计做账计入“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方面,外购礼品无偿赠送客户,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应视同销售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时针对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限额扣除(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且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方面,对于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礼品供应商同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等于视同销售销项税额,实际承担增值税为0;当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礼品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情况下),此时视同销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在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承担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为确认的业务招待费的全额,而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仅能扣除实际发生额的60%,剩余40%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方面,企业赠送礼品,应作为扣缴义务人,按照礼品价值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实务中,这部分税款是由企业承担,计入“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外购礼品赠送内部员工
外购礼品年会期间发放给本单位员工,账务上计入福利费,增值税方面,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增值税(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视同销售,个税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无法量化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发放时,根据员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类科目: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商品时,也可以直接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发票不抵扣勾选”,此时做账时,直接将进项税额计入“库存商品”,后期无需再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4、企业将自产货物发放给员工
会计处理上,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相关收入、成本的确认和结转和正常销售产品一致。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发放给员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需视同销售。具体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成本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成本
贷:库存商品
5、自产产品无偿赠送客户
企业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均需视同销售,账务上不确认为收入(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直接计入费用支出,同时注意业务招待费用扣除限额的规定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公司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的礼品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比如卖车赠贴膜、卖化妆品赠试用装。
第二公司在宣传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公司以外的个人赠送的礼品,比如说网络红包儿小礼品等,要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具有折扣功能的打折券消费券除外。
第三我们总结一下,先买再赠的模式下免交个人所得税,无买即送的模式下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
有以下情形的才需要
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补充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的,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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