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送给“小三”的房子与车子可以收回吗

男朋友 0 94

男方送给“小三”的房子与车子可以收回吗,第1张

男方送给“小三”的房子与车子可以收回吗
导读:夫妻双方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双方有权处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因此,夫妻一方转让另一方的财产给情人的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而夫妻一方转让自己的财产给情人的行为虽然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在法律上是认定不能

夫妻双方对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双方有权处理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因此,夫妻一方转让另一方的财产给情人的行为无效,夫妻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而夫妻一方转让自己的财产给情人的行为虽然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但在法律上是认定不能要求返还。

1、要注意这套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丈夫婚前个人的财产,那是无法要回来的;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那可以要回来,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半。

2、如果房产已登记在小三在名下,可以要求返还回购买房子时的费用,或过户回夫妻名下,需要提供银行转账证据。

3、如果这套房子是丈夫在遗嘱中给小三的,则可以主张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条款无效。如无遗嘱,则应该按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房产,跟小三没有关系。

要看这个费用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丈夫拿的是婚前个人财产给小三使用的,像这种情况原配是没有权利跟小三再要求退还的,因为如果后期夫妻两人离婚,个人财产也不会拿来进行分割。

如果丈夫是将婚后共同财产拿出来给小三使用,比如买了房子买了车子,像这种情况肯定损害了原配的合法利益,所以原配只要准备好充分有利证据将小三告上法院,然后要她退款就可以,法官肯定会宣判小三及时返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恋爱期间赠与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来的。

但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车辆。

赠与符合的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不得附条件

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我爸年轻时候就开始闯社会。我觉得我爸有经商天赋,可是我爸总说他运气好,现在我家虽然说比不上那些土豪家庭,但是也算是家境殷实。

因为他自己当年没有上学,所以我爸特别喜欢读书好有文化的人。而我偏偏不喜欢读书,所以他说将来给我找对象一定要找个学习好智商高的。

后来我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友,他家是农村的,家境不好。但是家里兄妹两个都是重点大学毕业,尤其是男友,不但是重点大学研究生毕业,还考上了我们当地的公务员,虽然只是一般人员,但是看起来还是蛮有前途的。

我爸得知我俩交往后,别提多高兴了,见了两面就同意了我俩的婚事。还一个劲儿地让我催男友他们家上门提亲,说这么好的小伙子,我要再不下手,万一被别人抢走了多遗憾。

我反倒是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我爸当面给男友承诺了,不但不问他们家要房子、彩礼,而且包括婚礼在内的一切开销都是他包了。另外如果结婚一年我们感情稳定,就再送我们一套房子,送男友一辆车。我感觉这条件他们家应该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我啥时候想结婚了,让他们上门提个亲,走个过场就行了。

我爸拿我没办法,只好说,那你至少也该去见见未来公婆,认认门儿,让人家心里有数啊!既然我爸这么说,我凑了个周末,买了礼物跟男友去他们家了。

原本想着我们家不要彩礼还送房送车,公婆见了我以后会很热情。可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公公表现还不错,但是婆婆好像对我很不屑一顾。

她说,你们家是有钱,可有钱又怎么样?人活一世,没有地位就是白搭,我儿子现在是国家干部,你们做生意的,按古代的说法,你们这就是下九流。你们送房送车那都是应该的,啥都没有我们还相不中呢!

我听她这么说,气得有点蒙。男友见状连忙阻止他妈继续往下说,这种情况我也不想再继续呆下去,扔下礼物就返程了。路上男友一个劲儿地道歉,说他妈没见过世面,让我别忘心里去。

我一肚子委屈地找我爸发火,说都怪他让我去丢人!我爸沉吟了半天说,既然他妈妈这样想,不然你们分手吧,毕竟他将来不可能脱离他的家庭跟你单独生活,她这种观念对你们将来的生活影响会很大!

我觉得我爸说的有道理,可是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我又觉得自己有点离不开男友了,我到底该不该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