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在夜总会做文职,我该不该跟她分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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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在夜总会做文职,我该不该跟她分手呢?,第1张

女朋友在夜总会做文职,我该不该跟她分手呢?
导读:我觉着吧,如果你们真的相爱,而且她又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儿,没必要就这么分手。只是你可以跟她好好谈一谈,把其中的关系理清楚了,这样就不会有什么误会了。但是如果她真是那种不正经的女生,还是早分了的好首先:这是一个设想,还没成为现实的12年。其次

我觉着吧,如果你们真的相爱,而且她又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儿,没必要就这么分手。只是你可以跟她好好谈一谈,把其中的关系理清楚了,这样就不会有什么误会了。但是如果她真是那种不正经的女生,还是早分了的好

首先:这是一个设想,还没成为现实的12年。其次:你也可以依据后来发送到情况作出变更处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除了明确法定结婚年龄外,就是禁止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义务兵服役期限为2年)。当然你是军官和文职军职的就不用所谓的服役期。

再次:如果热爱部队,长期待下去,可以在服满义务兵后,提出结婚申请。你可以就近结婚,也可以回去结婚。还是可以婚姻生活的,只是没老百姓那么随意能天天见到。

其实在我们部队,有很多成婚后留下多年的士官,他们是真心为祖国的国防事业付出,他们的妻子也是如此默默的承受一个人长期带孩子的苦楚。作为一个现役转地方预备役的老兵,在此向这些所有默默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军人家庭致以崇高的敬礼。

至于年轻的朋友,你的志向很好。那你的另一半是否支持你,不管她的选择如何,都应该得到尊重。所以生活中的有些事,难两全。如果她不愿意就这么一个人孤单守空房,那你也没话可说。这只能是需要双方去坚持和维护的一个事。不是一个普通方法就能解决的。

所以何去何从,就看你如何说服她。或者她愿意,以后就近部队的地方生活带孩子,等待你偶尔的回家的片刻的。等到12年后,夫妻双双把家还!

祝好这位提问,有心参军入伍报效国家的热血男儿

从你的提问来看,是不能随军的。因为你只是军人男友的女友,还不算正式家属!

以下给你一个通知仅作参考,若你以后成婚丈夫还在服役,具体情况可以向丈夫所在部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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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1号)规定

随军条件如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1、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2、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3、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4、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5、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6、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7、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8、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

按上述第1条、第2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7条规定执行。  士官家属的随军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高级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家属随军的士官,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