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在结婚前男方自己掏的钱买的房子,并且把房产证的名字写为女方的名字,如果两人因为一些原因分手的话,关于这个房子的所属问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婚前给女方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在结婚前男方自己掏的钱买的房子,并且把房产证的名字写为女方的名字,如果两人因为一些原因分手的话,关于这个房子的所属问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法律,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1一、婚前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房子归谁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4、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6、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7、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二、《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2房子算共同的
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
针对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怎么分问题,首先需要判断房产的性质,如果是婚前购买,也没有其他的约定,那么这个房子就是属于男方个人的,离婚时是不分的。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且在婚内共同挣钱购买,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不能证明房屋是用你们婚后财产购买的话,面临分不到财产的可能。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婚前给女方买房子算谁的3您好,算是您婚前对女友的个人赠与的,房子是她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谈恋爱时赠送的房产能不能收回,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结婚为目的,假如两个人没有结婚,可以直接要回;第二种是直接赠送,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在完成交付之前可以要回。不过新闻报道的情况,两者都不符合,男子所谓的“送”存在争议。就算不找媒体报道,依据法律也能要回。
1、事情经过
在河南有一小伙,与女友分手后在网上发布消息,说自己在谈恋爱时送了学姐一套房,希望能把房子要回来。女方也进行回应,表示分手是对方曾动手打人,房子的事情以后会说清楚。然后记者进行调查,发现男子并没有完成赠送,只是在房产证上写了对方名字。新房没成交付,贷款也没有还,按照相关手续完全可以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去掉,找记者帮忙属于多此一举。
2、事情反转太快
从新闻的报道看,事情已经反转,首先是男子找记者报道,这一步是完全没必要的。按照相关规定,自己可以去掉房产证上的女友名字;其次,房子还没有交付,自己的赠送也没有完成;最后,自己曾动手打人,导致了两个人异地恋分手。一开始自己占有舆论优势,结果最后变成了污蔑女友,还有了“家暴”的嫌疑。
3、恋爱时的东西
恋爱时赠送给对方的东西,能不能要回要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赠送有没有附加条件,大多数人都是以结婚为前提,像是三金、彩礼、房产证写名字,不结婚就可以收回;第二种是完全的赠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完成交付前才能收回。像是平常的礼物、衣服,送给对方就没办法再索要了。建议在恋爱期间,不要送太贵重的东西,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万一分手自己肯定是吃亏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你们双方之间有哪些共同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置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您说的情况,建议咱们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处理,咱所有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您排忧解难,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者直接带材料来所咨询。希望回复对您有帮助。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的情侣都希望拥有自己两人的小天地,所以他们都会各自努力,然后去工作存一些钱,然后去买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因为房子会给她们带来安全感,非常的温馨。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家。那么湖南一男子为给二婚女友买房而偷偷卖掉父母的房子,你如何看待男子的做法?
首先我觉得父母的房子是他们年轻的时候自己奋斗,然后努力买的,所以他们的房子是属于自己父母的,而不是属于他们孩子的。所以我觉得这个男子的做法非常的不合理,因为这个房子是他父母的,虽然现在有很多人都会把自己的房子留给自己的孩子,但是无论怎么说他的孩子也应该自己努力买属于自己的房子。
更何况是他的女朋友,所以他也要对自己的女朋友负责,或者是说两个人在一起好好的去工作,然后存钱先把房子的首付付了,然后后面再分期付款。偷偷的背着自己的父母,把父母的房子卖了,然后再去买一套房子。我觉得这种行为非常的可耻。因为再怎么样,这都不是属于他的劳动成果所以他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而且在她父母知道了之后得有多生气和多伤心,因为自己养大的孩子,不求她能够孝顺自己,帮助自己。最后却还要做一些让自己生气的事情,背着自己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所以他的父母得有多伤心啊。
所以无论怎么说,我觉得假如你想买房子的话那么你就要脚踏实地的靠自己的双手去挣钱,去工作,然后再慢慢的把自己想要的东西购买了,这才是非常正派的事情。像那种啃老的人,我觉得非常的可恶,所以我们也不要去学习他们的那种行为。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来讲,同居几年都不会影响双方之间钱财上的分数关系,正常来讲,如果是男方拿出了60万来买房子,然后是男方提出来分手的话,那么女方应该会得到一部分的补偿。
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的话,那么男方这60万可以要回来,因为双方没有再确立婚姻关系,没有领婚姻证的时候,也没有经过法律的正规程序之前他们都属于独立的双方。
基本上各自所拿出的钱财都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女方拿着钱也基本是属于女方,关键是看这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他们能够协商的好的话。
可能直接协商就能解决,如果协商不好的话,那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毕竟60万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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