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关于寄样,首先要考虑好一个问题,是免费寄样还是收费寄样,这其中,还要具体到样品费以及运费的免费与否,下面也将就这几类做一些具体的拆解:01样品免费+运费免费推荐度:★样品+运费全免这样的方式一般回报率极低,非常不建议在和买家没有达成深度意向
关于寄样,首先要考虑好一个问题,是免费寄样还是收费寄样,这其中,还要具体到样品费以及运费的免费与否,下面也将就这几类做一些具体的拆解:
01
样品免费+运费免费
推荐度:★
样品+运费全免这样的方式一般回报率极低,非常不建议在和买家没有达成深度意向前就直接采取这种寄样方式。
如果买家要求全免寄送,建议大家看一下对方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已经有过多次电话沟通,并且已经到了询问产品信息及报价的地步(同时样品价值不能非常高)。如果之前只是邮件往来,其实没有很大必要。
02
样品免费,运费到付
推荐度:★★★
如果和买家沟通的不错,样品折现价值又低于运费,可以考虑给对方免样品费,运费自付。同时,这也是考量买家是否有诚意进行深度合作的方法之一。
03
样品收费,运费免费
推荐度:★★★
如果样品价值比较高,一般不建议大家免费寄送,但可以考虑为客户免运费。这样既保证了公司的利益,又体现了公司真诚为客户服务的态度。
如果客户在前期的沟通中已经可以判定是高价值潜在买家,那么也可以采用支付一半样品费的方法。
04
样品收费,运费收费
推荐度:★★
一般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 货值高,运费高(2) 在没有深度沟通的基础上客户主动要求寄样
确定了寄样收费与否的问题,接下来就是实际寄样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❶ 产品和配套说明一起寄送
➁ 在样品上留下公司的****电话或者邮箱地址都可以
❸ 使用减震防水材料/泡沫包装样品易碎品通常用厚泡沫盒包装,含电路零配件品通常需要再加一层防水材料
➃ 选择合适的寄送方式无毒害、特殊要求的样品尽量选择航空包或航空快递,同时应注意不同国家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准,防止样品因不合规范而被打回。
附国际航空快递的违禁和敏感物品清单:
违禁品:军火、化学品、粉末、纯电池、纯液体、易燃易爆物品、需冷藏的肉食、水果、 珠宝、贵重物品、毒品、强磁性产品、空调产品带有压缩机类等。
敏感物品:奢侈品、光碟和出版物、化妆品、食品药品等。
❺ 寄样后及时跟进物流信息寄样后要时刻关注物流信息变化,主动与客户确认样品送达情况并及时提醒客户收货。
一般提醒方式建议也是通过邮件的方式,在邮件中注明样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等细节,便于客户进行样品核对。
下附邮件样例:
Dear sir,
We are pleased to forward you the samples of our products with the quotations for your reference
According to the your requests, we can supply products with different specifications, materials, colors, etc We believe this will do favor to develop the business between us, most of our customers is doing in this way now, we sincerely hope it will be also workable to you And our products are always good as the samples we send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us on tel
Yours
并于客户收货后的2-3天内跟进客户产品使用体验及后续合作事宜。
下附向对方表达长期合作意向和欢迎态度的用句样例:
1 We hope to establish long-term business relationships with customers at home and abroad based on mutual benefits
2 We sincerely look forward to establishing business relationships with customers from all over the world based on mutual benefits
3 If you have any further information or suggestion please let us know
4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let me know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 or concern
以上就是本期关于寄样的各类注意事项,如果还有其他想了解的内容,直接留言给小麦哦~
销售产品预收账款会计分录
答:企业预收的款项应计入预收账款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账款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根据合同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货款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企业根据合同预收的款项;借方记减少,登记发货后与购货单位结算的款项;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已经预收而尚未结算的款项;期末余额咋在借方,表示购货单位应当补付的款项
4、明细账户:按不同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会计分录是怎么回事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是什么?为了提高销售量,和客户增进感情,不少企业在节日都会外购商品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对于外购的商品,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外购商品赠送客户的会计分录
对于无偿赠送,这种情况属于视同销售:
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形式的赠送会计分录怎么写?
1、外购原材料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不确认收入,但是由于税法规定视同销售,还是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成本方面还是按成本价结转成本,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样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对原材料买多少赠多少的,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产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产品—赠品
直接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者,随原材料的售出而赠送
在购进该赠品时:
借:原材料——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促销赠品:
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是指用来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所得税等等。属于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贷方登记按规定应交的税费,余额则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
有三种意见:
赠送时不视同销售,也不抵扣进项税;
赠送时视同销售,但也不抵扣进项税;
赠送时视同销售,但是抵扣进项税。
送客户礼品属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交际应酬消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因此,企业自产货物赠送客户,增值税要进行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企业外购货物赠送客户,购入时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企业外购或自产货物赠送客户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同时,如果该赠送对象是特定客户,应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业务招待费的规定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如果是为企业宣传或促销随机赠送礼品,该赠送对象是不特定客户,应计入“业务宣传费”,按照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税前扣除。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外购或自产货物用于赠送客户,且该赠送与客户消费无直接关系的,应当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③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因此,企业外购或自产货物用于赠送客户,且该赠送与客户消费有直接关系,无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增值税条例》第10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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