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问:我公司在销售产品的时候赠送给客户一些印有其他公司商标的产品,请问我公司造成侵权吗?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
问:我公司在销售产品的时候赠送给客户一些印有其他公司商标的产品,请问我公司造成侵权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运营商 财经 实习生蒋汶轩/文
近日,运营商 财经 网获悉了一份裁判文书,是乔杰立经纪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杰立公司”)与杭州网易云音乐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音乐公司”)、杭州乐读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读公司”)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一案。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乔杰立公司诉求6000元经济损失并告网易云音乐侵权
乔杰立公司诉请判令: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乔杰立公司经济损失6000元;
请求二被告停止专辑《5566C'estsibon最棒冠军精选》中“因为爱、C'estsibon太棒了”等共计2首歌曲在网易云音乐平台的播放。
乔杰立公司认为,其公司是《5566C'estsibon最棒冠军精选》专辑的录音制作者,享有涉案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网易云音乐在未经乔杰立公司任何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网易云音乐电脑PC端、手机APP端提供上述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评论、分享功能。
甚至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歌曲单曲购买、付费下载服务,以此谋取自身商业利益,给其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利益损失,严重侵害了乔杰立公司对上述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
乐读公司拒绝索赔 称乔杰立公司没证据证明是歌曲制作者
乐读公司答辩称:乔杰立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为涉案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无权提起本案诉讼。涉案专辑是影响本案权属的关键书证,其封面封底、内页上标注有关权属内容的大部分为英文,其公司未对涉案专辑进行公证认证程序,也没有提供相对应的中文译本,不符合民事诉讼证据的形式要件,不能作为证据在本案中使用。
乐读公司认为,乔杰立公司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为涉案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涉案专辑上标注的(P)均是JungieryStarOfficeCo,Ltd及其他主体,(C)是AvexTaiwanInc或WarnerMusicTaiwanLimited,且在对应署名位置标注的权利人为艾回股份有限公司或华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并非乔杰立公司。
乐读公司称,其享有涉案歌曲的合法授权,不构成被诉侵权行为。乔杰立公司并未提供其因涉案行为受到损害的证据,也无证据证明乐读公司因涉案行为而获得利益。依法定赔偿酌定赔偿额,乔杰立公司诉请畸高。
还有,乐读公司认为,其公司歌曲非当下热门歌曲,热度和价值极低。乔杰立公司主张损失金额远高于同地区、同类更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作品的判赔标准。
一审判决赔付乔杰立公司1200元
一审法院最终查明并认定,首先,根据涉案音乐专辑封面及内页上载明的信息,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乔杰立公司是该专辑的录音制作者,享有该专辑中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
其次,乐读公司未经许可擅自通过网易云音乐平台提供涉案歌曲的在线播放服务,使网络用户可以在其自行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歌曲,侵犯了乔杰立公司对涉案歌曲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对于赔偿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乔杰立公司主张数额过高,且无合理依据,法院不予全额支持。
法院将综合考虑涉案歌曲的知名度、独创性程度、涉案音乐专辑出版时间、乐读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确定网易云音乐平台运营者乐读公司赔偿乔杰立公司1200元。
你好,裕阳知识产权为您回答,音乐和歌曲的意义就在于人们的传唱和传播,在公共场合播放音乐的行为并不违背著作权人创作音乐的原意。法律规定,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征求著作权人的同意而直接使用,但应该支付报酬。所以宾馆、餐厅、商场等经营场播放背景音乐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也不是免费表演,因而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如果不支付报酬,应当被认定侵权行为。
违规。有公司logo的礼品送客户是违规的。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如果礼物上使用了自制的公司logo,而这个logo并没有得到公司的授权,那么就构成了侵权行为。
买音乐版权是什么意思
买音乐版权就是购买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条演员为完成本演出单位的演出任务进行的表演为职务表演,演员享有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其他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出单位享有。职务表演的权利由演员享有的,演出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该表演。
购买歌曲版权有什么用?一般完整的音乐歌曲必须有邻接权、及词曲版权。一般网易云购买歌曲版权,大众就可以在其下载购买。kt购买音乐版权,是享有播放商用能力,然后唱片公司购买的是发行权等权力。如果不购买的话,其商用,发行,传播下载等都是侵权的。
音乐版权是什么?音乐版权公司是如何挣钱的?引言:相信很多人在手机里都会下载一些听歌软件,自己无聊或者走路的时候都会戴上耳机听听音乐放松一下。但是也经常会有人发现音乐有很多都是VIP的,必须要用钱购买才能够听。主要是因为音乐版权公司也是从歌手手上买来音乐版权的,所以为了挣钱会将这些歌曲设成VIP,如果不付钱的话是无法听到的。
一、音乐版权就是创造音乐的歌手对歌曲享有的权利
大家也都知道,每一位歌手创造音乐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他们有可能要10天半个月才能创造出一首歌曲,在经过后期的各种加工以及修音都是需要巨大工程的。而这些歌手们也都是依靠这些音乐来增加收入来源,在一些音乐平台上都可以听到各种各样的音乐,有的是要VIP有的就是免费听的,而歌手们将音乐版权卖给这些音乐平台,如果音乐平台没有获得音乐版权的话,也算是违法行为,歌手是可以起诉它的。
二、音乐版权公司会通过VIP收费
在听音乐的时候经常会看到有些歌曲在听了几秒之后自动停了,主要是因为这些音乐是VIP,如果不购买会员或者单独购买专辑的话是无法听的。毕竟音乐版权公司是向歌手手中买来的音乐版权,如果一直免费听的话,那也没有太多的收益,所以为了更多的利益才会将这些歌曲设置成VIP,如果不购买会员的话是不能听歌的。所以很多人为了能够听所有的音乐,会购买会员,甚至单独购买专辑。
三、音乐给人心灵的慰藉
相信很多人都喜欢听歌的,有的歌曲让人非常的感动,但也有一些歌曲会让人变得非常欢快,在自己心情不好或者无聊的时候听听音乐,也是非常好的享受方式。
会有连续带的责任风险。如果客户是通过你来进货,并且你方知情的情况下,那么你方就有连续带责任。如果是品牌方控告客户卖货侵权,而你方并不知情,那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可以不会连续带责任的。






















.jpg)
.jpg)



.jpg)



.jpg)
.jpg)
.jpg)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