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份证被人冒名生了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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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份证被人冒名生了孩子怎么办,第1张

我身份证被人冒名生了孩子怎么办
导读:报警要求公安局处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你领养一个未婚生的孩子,像这种情况下办出生证

报警要求公安局处理。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你领养一个未婚生的孩子,像这种情况下办出生证明的时候肯定是要拿你的身份证去的,另外,你还要出示一份,民政局为你签发的领养手续证明,这样就可以拿着相关的出生证明,直接去小区内的户口,管理办公室进行落户了,因为像这种情况下,你领养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只有民政局出示这种证明给你,那才证明你的领养手续是齐全的,这样户籍科再看到你所提交的材料,以后才会给你办理准入户手续

法律主观:

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 做亲子鉴定 才能办理。 正常情况, 没有结婚证 属于非婚生育,先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罚款),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正规医院生孩子都给开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跟母亲的不用结婚证跟父亲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 补充说明一点,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孩子是不能上户口的。 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 社会抚养费 。 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能确定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发生时间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乡、民族乡、镇或街道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违法,将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收养的条件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并且必须父母共同协商决定,一方不允许,另外一方无权自行将孩子送养;但是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并取得“收养证”,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

法律分析:1如果用上别人的身份证去为孩子办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就需要出生医学证明,那么户籍登记时就会在户籍档案上填写成别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2使用他人身份证办出生证明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