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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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第1张

送养孩子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导读:送养人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

送养人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2、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六条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二)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大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不算犯法,自愿把孩子送人犯不犯法,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若直接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应当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法律分析

以营利为目的的收养,有拐卖儿童的嫌疑,若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人的,其余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别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余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类情况方可被收养,同时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法律分析:把自己的孩子送养出去,如果通过合法途径送养,法律上是允许的,对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可以送养的。还有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会严重危害自己的孩子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所以送养自己的孩子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可以送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把孩子送给一对结了婚不能生育的夫妻收养较好。而俞先生万一过几年结婚,其妻子对这个孩子收养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这样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第二、收养人要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宽敞的住房条件,起码有两室户的住房。收养人身体也要好。  第三、对孩子要不要改名你们要慎重考虑。一般到新的家庭是要改名的。  第四、对超过10岁的孩子送养,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你的孩子已13岁了,显然要征求他的意见。  第五、送养孩子要到民政局去进行申请办理手续。